仰賴「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隨時間易有變化難以掌控
過去民眾規劃退休理財時,只著重追求投資報酬、風險保障,強調財富的累積,追求量化的效益,但這可能成為退休規劃的盲點!在守護家庭弱勢成員、高齡長輩、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家人時,往往採用「將財富交給家族特定成員」或「親友管理」的方式,此種方式仰賴「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然而人所處的環境或經濟狀況或有變化,加上人的生命終究有限,難保當初的承諾能否確實行到最後。
「這時候,可以善用安養信託!」中國信託銀行北一區區域主管張志斌表示,客戶林小姐的母親高齡九十歲,近年來,健康情況大不如前,甚至疑似出現失智,林小姐擔心母親名下自住之不動產遭詐騙,經家人共同考量後處分該不動產,並將售屋款四千萬元全數交付信託,並安排林媽媽與林小姐同住,另外聘請外勞共同照顧母親。因林小姐唯一的姐姐長年旅居國外,偶爾才回國探視家人,因此此次透過大家在臺團圓期間,接受中國信託銀行的信託規劃服務建議,辦理安養信託,並約定林小姐及姐姐同時為「信託監察人」。
及早規劃安養信託,免除後顧之憂
以林小姐的個案來說,透過安養信託,由信託專戶給付母親每月生活費用及醫療相關費用;若是遇有受益人額外的資金動支需求,可由任一位信託監察人指示受託人撥付信託款項,如此一來,不會因為任一信託監察人旅居國外,而讓照護陷入空窗期,如同是建立人性化的財務管家。
至於信託監察人,則可收到受託人如:中國信託銀行寄送的電子或紙本信託財務報告資料,信託監察人不論在國內、外,都能隨時掌握款項運用狀況,達成照顧家人心願,免除後顧之憂。
張志斌提醒,無子女的長者,也可以考量安養信託,透過信託專款專用的功能,由受託銀行依照委託人的意志及規劃,確實將財產運用於照顧當事人退休生活,等同於委託人預先為自己擬訂了財務自主計畫。
中國信託銀行北一區域主管 張志斌:
安養信託有三大優點:第一,建立財務自主計畫,確保財產能照顧退休生活;第二,信託資金專款專用,避免財產遭他人覬覦詐騙;第三,信託帳務獨立透明,可建立財務管理的信任機制。
超前部署選擇監護人 自己的未來自己作主
二○一九年,民法「意定監護」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堪稱是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建構出最重要的法律制度。過去,在當事人失能後,由法院裁定監護人,過程曠日費時也有許多問題產生;而「意定監護」就是讓還沒有失能、失智的人,預先以契約方式和受任人約定,當自己發生符合民法規定意思表示能力受限時,由法官指定這位受任人為自己的監護人。

信託結合意定監護契約,量身打造傳承需求
試著想像,有一天老了、病了,甚至喪失意思能力而受監護宣告時,該由誰來照顧?「意定監護」便是超前部署。在意思能力健全時,自己預先和受任人訂立意定監護契約,受任人可以是一人或數人,如果有多位受任人,除了約定每人可以有不同的角色,譬如生活管理、健康照顧、財產規劃等事項外,應該由全體受任人共同執行職務;而對於監護人付出勞力、時間等執行職務,當事人之間可以約定意定監護人有沒有報酬、報酬的數額等?如果沒有約定,意定監護人則可以請求法院酌定報酬。
中國信託銀行北二區區域副總賴瑞雲表示,有一家族與中國信託銀行往來將近十年,因家族中有成員仰賴「長期照護」,需要有人幫忙守護資產安全,更需要帳務透明沒有爭議,經參考各大銀行提出之信託規劃建議方案後,最後選擇為其家族服務多年的中國信託銀行。
持續提供專業且有溫度的服務,用愛守護客戶
中國信託銀行的專業團隊多次與客戶深入訪談,了解家族成員不同的需求,量身訂作信託契約,運用彈性信託給付條件,達成照顧家族成員的想法,並指定家族成員,擔任各順位信託監察人,監督信託執行狀況;另外,透過律師協助擬訂意定監護契約,安排喪失自理能力時的財產處理方式及監護人相關權利義務等事項,並由公證人協助作成公證書,完成「意定監護」的程序。
一直以來,中國信託銀行著重提供專業的規劃,除了不定期進行行內的信託教育訓練,更鼓勵同仁取得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CFP)、退休理財規劃顧問(RFA)及金管會推動信託二.○的「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等證照,強化團隊的信託專業能力,保障高齡或有特殊需求的客戶權益,透過協助客戶規劃家族傳承信託及身後財產等安排,陪伴客戶持續用愛守護家人。
中國信託銀行北二區域副總 賴瑞雲:
「意定監護」是要在自己意思能力健全時,先選任監護人,避免將來喪失意思表示,可能會由不適任者擔任自己的監護人,引發家族成員爭相照護的爭議。
單身貴族 更要替自己防範未然
低利時代,投資熱潮更盛,詐騙集團也瞄準這塊大餅,不少投資名人身分還被盜用來行騙,投資詐騙案之猖獗,甚至引起金管會數度示警,對於新富階級、高資產者來說,該如何做好財富保全?

善用信託全方位規劃,架構資產保護傘
中國信託銀行北三區區域副總許庭毓分享,有位中小企業主管的客戶,單身的他,偏好購買保險做為理財方式,由於父母早逝,他長期與手足互相扶持,也互設對方為各自保單受益人;隨著歲月漸增,手足中,開始有人退休,身體狀況跟著衰退,身邊開始出現友人遊說投資,幸好客戶即時發現,才保住手足的財產。
這位客戶感慨於自己單身未婚,手足名下財產又由自己全權主導,未來一旦發生失能事故,自己和手足財產可能出現安全問題,這讓客戶深刻體認到:要開始進行資產保全規劃,保障未來生活。
信託給付,可在失能、失智後再啟動
許庭毓分析,個案長期與中國信託銀行往來,擁有臺、外幣帳戶,且持有多張臺、外幣保單,專家團隊透過家庭理財健診系統,建議客戶可以將臺、外幣和保險理賠金,分別成立臺幣及外幣的金錢暨保險金信託。考量客戶目前仍有自我管理財產能力,故於信託契約約定發生失能、失智事件時,才啟動定期給付之條件;另外信託期間,客戶也可藉由信託資金分別運用於臺幣及外幣多元化投資工具,滿足客戶全方位的需求。
中國信託銀行重視每一位客戶的需求,除了提供專業市場報告,協助客戶投資理財,更希望透過信託專業的服務,協助客戶規劃、滿足全方位的人生階段需求;信託,是種長遠的資產託付關係,能讓客戶提早為將來做好準備,因應不可測的變化,持續守護。
中國信託銀行北三區域副總 許庭毓:
透過信託,可運用在多元化的投資工具,滿足客戶活化資產運用的期待,也延長信託財產使用時間,讓信託替個案做好萬全準備。
股權集中控管+穩固經營 確保企業營運長青
企業主努力奮鬥一輩子所累積的經營成果,無不希望能由指定的接班人或後代子孫順利承接並再創企業的嶄新未來,但近年來,家族企業在第一代身故而引發的第二、第三代經營權爭奪戰,已履見不鮮;有鑑於此,中國信託銀行提供股權控管信託規劃服務,希望協助企業主透過信託能同時兼顧及滿足經營權及股東權的想法,讓移轉至第二、三代的股權,具有集中控管及穩固經營的效益。

完善股權集中信託規劃,降低經營權異動風險
不少企業主為了降低繼承人要繳納大筆的遺產稅,生前就開始逐年移轉資產給子女;而在移轉的資產種類中,股權的移轉會涉及企業經營權,又由於股票屬於「登記性資產」此時,透過完善的股權集中信託規劃,不僅可降低遺產稅負擔,同時第一代還能繼續保有對股權移轉後的控制權,降低經營權異動的風險,讓企業永續運作。
受贈子孫雖然還無法自由動用股份 可享股份孳息權
中國信託銀行北四區區域副總陳玉鳳分享,有位個案年輕時白手起家,經營傳統產業,在多年努力之下,公司業績蒸蒸日上,每年獲利可觀,近年來,開始進行將股權移轉給下一代,但移轉後,發現子女中,有人將持股出售第三人,幸而及早發現,將股份購回。另外,個案屬意由次子擔任接班人,但又擔心缺乏妥適的股權移轉規劃,引發第二代的經營權爭奪風波,除了影響到公司營運及治理,也擔心因此造成手足鬩牆的情況。
「透過股權集中信託的規劃,個案要求四名子女名下公司股份,全數交付信託管理!子女雖然還無法自由動用股份,卻可享有股份孳息權。」中國信託銀行專家團隊分析,透過信託契約約定,第二代子女作為信託的委託人兼受益人,個案則擔任信託監察人,在信託存續期間,公司股東會、臨時股東會或需行使表決權時,信託股份部分皆授權由信託監察人親自出席或代為行使表決權。
若遇個案身故,股東會相關權利行使則改由第二順位信託監察人即個案指定之人來執行,以確保股東會若有董監改選議題時,能由信託監察人來掌控,倘若第二代子女欲申請領回或處分信託股票時,則須經過信託監察人同意;如此一來,第一代的股份不受財產傳承而分散,仍可繼續握有公司經權營權及掌控權。
中國信託銀行北四區域副總 陳玉鳳:
透過信託機制,讓股東權利及信託受益權分開行使,可於財富傳承過程中,確保企業經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