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凱莉安告訴我,兒子尼可的學校放假,而我們忘記把這件事情記在行事曆上,意味著尼可那天會待在家。我原本打算照常工作,但是凱莉安有一些事要辦,問我是否能在那天早上陪尼可,晚幾個小時去上班。我說(可能態度過於漫不經心),讓尼可一人待在家裡也沒關係,他是個相當可靠的孩子。讓八歲孩子單獨留在家是否合法?我和妻子產生一些爭執。
如果我持續觀察焦慮如何產生,我就會發現,對於當天不能去工作的可能性,產生了1 或2 級的焦慮。我的回應否認了這種可能性,尋求最簡單的解決方案:讓兒子獨自待在家。對我來說,問題解決了。但對太太凱莉安來說,歧見不但沒有解決,反而越演越烈。
凱莉安:我們不可以這麼做!那是違法的,我也不放心讓他單獨在家。如果發生什麼事呢?我們無法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