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禁於征」是過去政府遇到難以禁絕,或根本不想去禁絕之事,為了對付外在批評而採取的方式。民國初年,當禁止鴉片的要求成為國人的共識之時,北方的北洋政府,以及盤踞各地的軍閥政權,還有租界的外國政府,都不能對禁絕煙毒的道德立場有所反對,但又確實不願意損失這麼一個能令「公私兩便」,一方面可以收入大量捐稅,另一方面又可讓所有參與其事者得到肥腴分潤機會的財源。
於是,「寓禁於征」在當時成為「禁」煙政策的大原則。意思是讓「消費者」最後吃不消來自捐稅的高價,自動去戒煙,因而達到了「禁」煙的效果。鴉片便在這個煙幕之後,一直流毒到先總統蔣公北伐統一國家之後,以大慈悲發大願力,用雷霆萬鈞的決心,才一舉蕩滅,使得林則徐所傷心痛哭、肆虐中國近百年的鴉片,一舉而告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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