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可蘭經》的說法,豬是骯髒、不潔淨的動物,所以吃豬肉對回教徒來說,是不被允許的。在馬來西亞,只要是馬來人會去的餐館或超市,就鮮少有豬肉的蹤影。如果有非回教徒在超市買了豬肉,遇上回教徒收銀員,收銀員還會特地拿另外一個袋子裝。
規定還不止於此,《可蘭經》有這麼一段話,「真主只禁止你們吃屍骸、血、豬肉、以及讚頌真主以外之名所宰殺的。」意思是說,只要是肉類食品,宰殺過程一定要符合回教教義,回教徒才「被允許」食用。
所以,在回教國家,宰殺牲畜的過程,一定要念頌《可蘭經》,以真主阿拉之名,用「人道」的方式讓牲畜無痛苦的死去。符合這個程序,以及《可蘭經》禁止之外的食品,才是「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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