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次的美國弊案,台灣共同基金投資人應該要醒過來,改變自己的觀念,追求獲利前,先掌握投資基金的「防身術」,才能變成聰明的基金投資人。
第一,績效排名當作負面指標。
過去基金的績效,雖不能代表未來的績效,但是評比基金績效的台大財金系教授邱顯比說,基金市場存在「弱者恆弱」現象。因此,買明星基金未必能確保賺錢,但績效排名可當作負面指標,排名墊低的基金可篩掉。
第二,投資基金要設立「停利」、「停損」點,不可以買了就不管。
基金投資人如果能夠掌握「停損」原則,達到自己設定的賺賠比率時,就將基金贖囘,如此可以免於在風暴中愈陷愈深。
第三,不要太相信理財專員和媒體推薦的基金。
投資人應仔細檢視基金的長期投資績效、實際收取費率,該投信公司是否曾被主管機關懲處,及基金週轉率等資料,不要只聽信理財專員和媒體的一面之詞。
第四,基金投資絕對不是「傻瓜投資」,一定要勤做功課。
輔大金融所教授葉銀華苦口婆心告誡投資人,投資基金像女孩子找婆家,「隨便嫁,一定會嫁給壞人。」
因此,買了就放著不動,隨便聽從違議就投資都是危險的做法。投信投顧公會網站上有許多投信公司和基金的歷史資料,投資人在投資前應該要三思而後行。(公會網址http:/twww.sitca.org.tw)
第五,投資透明度高的「指數型基金」。
美國前證管會主委李維特建議,基金投資人可考慮投資指數型基金。以美國為例,過去二十年指數型基金的平均報酬率約一二.六%,比管理型基金一二.四%略高。而且,管理型基金還有很高的手續費,指數型基金則沒有。(譚土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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