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近十年的經濟榮景,讓美國的銀行業連續九年,每年創下獲利新高。但就在這段榮景開始前,美國的金融機構也曾經發生空前的危機。 一九八八年到九二年,將近兩千家金融機構倒閉,讓美國的經濟差一點倒地不起。 美國經濟上了慘痛的一課,但後來美國政府明快的處理模式,成為全球日後處理金融危機的典範。 這場嚴重的金融機構倒閉危機,在一九八○年代初就出現徵兆。那時農業及能源部門蕭條,部份美國中西部小型金融機構倒閉。但當時美國政府並沒有嚴肅面對問題,一直到八五年倒閉家數大幅攀升,最後造成聯邦儲蓄貸款保險公司(相當於台灣的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理賠金不足破產。 美國國會才立即在國會通過「金融機構改革重整強化法案」,成立重整信託公司(RTC),准許以聯邦政府稅收,處理倒閉的貸款機構,保障一般存款人的權益。 美國發生金融機構倒閉危機的時候,金融機構平均逾放比只有四%,但是同樣引起嚴重的系統危機。最後以公共的資金,花了相當GDP百分之二的代價,才彌平這樣的傷口。重整金融秩序的代價不止於金錢,接下來景氣衰退、房地產價格崩盤,讓許多全國前幾大的銀行也幾乎面臨倒閉危機。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重整部門主席葛拉斯曼(Mitchell Glassman)經過美國這場金融機構倒閉危機,最深的感觸就是,「愈拖問題愈大」。葛拉斯曼回憶,一九八○年代,其實一開始只是地區儲貸銀行的單一危機,但是因為延遲處理,才變成全國性的經濟危機,影響到商業銀行,更衝擊了其他產業。 葛拉斯曼在漢城的會場遇到許多以前RTC的老同事,這批處理金融危機的第一批好手,如今散佈在世界銀行、世界貨幣基金會或是在東南亞各國擔任逾放款處理顧問。 美國的經驗很多人提,很多專家可以請教,但是處理的決心才是成功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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