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智慧財產權攻防戰的最佳籌碼,其實就是企業自身的專利權。 「取得專利權,就像蓋房子,必須取得所有權狀,」一位電腦公司高階主管譬喻。 企業要如何管理內部看不見的「智慧」,將之轉化為有形的專利財產? 宏碁智慧財產權組法務長陳歆強調,管理智慧財產權,應該與公司的經營策略結合,並融入研發活動中。 以下是綜合專家學者的三大建議: 一、最根本的做法是鼓勵研發人員提出專利申請,將研發成果財產化。 例如,日本佳能除了設置明確的獎勵辦法外,也將「研發人員撰寫研究報告,不如寫專利提案書;研讀學術文件,不如閱讀專利公報」列為研發部門的傳統。 二、善用專利公報 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估計,如果企業善用專利資訊,可以縮短六成研發時間,節省四成研發經費。 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專案經理洪麗玲表示,專利監視是預防競爭對手威脅自己的好方法。企業透過專利公報,除了掌握競爭對手正在申請何種專利,還可以在對方專利核可前的公告期間提出異議,舉證該專利不具新穎性,進而取消其專利申請。 三、培養受過相關法律訓練的技術工程師,成為專利工程師。 專利工程師專門協助研發人員適時提出專利申請,並撰寫專利說明書。因此培養專利工程師是企業提升專利數量的必要投資。像全國最大的電腦精密零組件供應廠鴻海精密,本身設置的專利工程師就有十多位,因此能夠在短短十年間取得上百件的專利。 此外,如何避免營業祕密被竊,或在技術移轉時,誤取別人的商業機密,是智財權管理的新興重要課題。 隨著國內高科技公司研發人員頻頻跳槽或被挖角,公司營業祕密外洩或技術相近的侵權糾紛,很容易衍生。像當年全友控告力捷、前年華隆微電子控告合泰半導體,都是因此引發訴訟。 洪麗玲建議,在聘雇合約中附加員工保密條款,以及將研發過程留下工作書面紀錄,並保留相關文件證據,落實文件管理,都是避免離職員工將研發成果帶到另一家公司,引起法律糾紛的最佳辦法。 中央標準局副局長吳慧美則提醒,企業在技術轉移時,千萬不能以為「只要有錢就買得到技術」,一定要先了解專利權人是誰。吳慧美以「永豐案」為例指出,遇到技術掮客,一定要記得先聲明自己要的是合法技術,並確認對方經過技術擁有者正式授權,然後再開始談判,這樣才能保障企業自身的權益。
天下總主筆陳良榕專欄。半導體狂熱、科技巨頭謀略的最犀利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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