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台灣民主最大的威脅,是台灣海峽對岸的中國。他們口口聲聲要「一國兩制」、要「武統」台灣。但是我們只要看看香港即知:不論「一國兩制」的口頭保證多麼斬釘截鐵,只要中國一染指,台灣的民主就完蛋了。台灣面對中國這樣大經濟體的威脅,我們是不是很孤單呢?全世界其他國家,是不是遲早也要面臨極權中國某種形式的霸凌威脅呢?我想是的;中國極權體制所威脅的絕不只是台灣的民主,而是全世界的民主國家。以下,我就把極權中國與其他民主國家的「終極矛盾」,一一呈現出來。
極權體制下的經濟怪胎
自柯林頓總統將中國帶進WTO迄今,美國政界始終有個「幻想」:中國經濟起飛之後,政治也將逐漸民主化。這個幻想最近終於破滅了,因為過去十幾年的證據顯示,中國不但國內政治沒有走向民主,而且還積極輸出其霸權思想,甚至以其龐大的經濟實力,壓迫許多西方民主國家接受其威權思維。
美國之所以最近越來越反中,一部分原因固然是兩霸相爭的所謂修息底德陷阱,但另一方面則是感受到自己的民主體制受到中國的威脅。「爭霸」或許沒有什麼絕對的是非,然而民主與極權之辨,卻是現代人本思想最根本、最核心的價值,我們必須要嚴肅看待、要嚴予論辯,更要嚴陣以待。
許多社會科學研究者皆指出,我們應該把「政治」與「經濟」視為兩個互相影響的體系。前述「中國經濟好轉之後,將走向民主」的推論,似乎把「政治」體系想像為柔軟可塑的,而經濟生活才是硬道理,所以預測政治體制將隨經濟活力而改變。

這種幻想不但完全不了解中國共產黨,也低估了實際政治鬥爭運作的複雜度。
一九八九年柏林圍牆倒塌後的蘇聯解體,背後或許有經濟因素,但也有諸多歷史機緣巧合。例如,假若當年的蘇聯領導人不是戈巴契夫,而是普丁、鄧小平、金正恩、習近平之輩,那麼歷史很可能會重寫,蘇聯未必會解體。
我們仔細看中國共產黨的政治運作,恐怕大多數人會同意:中國的政治極權體制是「僵硬」的,絕非柔軟可塑;中國反而是經濟體制柔軟而有彈性,弄出一個他們稱為「有社會主義特色的市場經濟」。接下來要問的問題是:政治僵硬、經濟柔軟的中國體制,是一個與西方民主社會相容的體制嗎?在全球化之下,中國與各個民主國家都有許多經濟互動,那麼這些民主國家與極權國家之間的經濟互動,都不會產生扞格嗎?民主國家的經濟體制與極權中國的經濟體制,有沒有什麼根本的矛盾呢?我認為,這些經濟運作面的可能矛盾,是傳統做國際關係研究的學者所忽略的、沒有掌握的,需要好好檢視。讓我從幾個不同的面向予以解說。
極權必須控制網路,卻必然導致不公平市場准入
例一:中國是全球網路管制最嚴的國家,依美國貿易總署(USTR)的統計,中國大約封鎖了一萬多個商業網站,所有14億人都無法連結上這些網站。
中國網路封鎖當然是極權統治的手段,阻斷人民訊息、避免人民串連、方便北京以單一資訊洗腦等。但是這個極權政治手段,卻無可避免地產生中國與民主國家之間商業競爭的矛盾。
如眾所周知,美國3.5億人都可以自由上網,所以都能連結上阿里巴巴或是淘寶網站購物;但是中國由於網路封鎖,14億人都上不了美國的亞馬遜平台購物。這是非常明顯的「市場准入」(market access)不公平,當然是不公平商業競爭。這個經濟不公平競爭的源頭,就是中國極權體制必然要執行的資訊封鎖。
不只美國,全世界所有民主國家,例如法國、德國、加拿大、日本、韓國、英國、台灣等,中國14億人或則無法連上該國電子商務網站,或則連結速度超級慢。但是,德、法、加、日、韓、英、台要連上中國的阿里巴巴,卻完全沒有阻攔,連結速度非常快。所以,極權中國的網路封鎖,造成中國與所有民主國家電子商務競爭市場准入的根本矛盾。在可見的未來,電子商務的營運量將會越來越大,因此前述電子商務方面的矛盾也會越來越尖銳。
針對這些,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民主國家都曾經在WTO對中國提出質疑。但是中國堅拒改變,不只因為他們想繼續不公平的商業利益,也是因為開放網路會危及共產政權的執政利益。這是極權國家體制與民主開放市場在經濟競爭上的第一類矛盾。
黨國體制下政府補貼的不公平競爭
例二:美國、歐盟、日本在2018與2020發表過兩次「三邊宣言」,針對中國政府對企業的補貼提出指控。《日經新聞》報導曾經指出,有90%的中國企業曾經獲得國家補助,而國家總補助金額每年約為全國股利總額的百分之五,相當龐大。

在民主國家,大家唯一能接受的政府補貼是農業。各國農業或基於糧食安全、或基於地貌維護等理由,而容許若干政府補貼,但是農業補貼只能對內照顧選民利益,不能靠補貼鼓勵出口。
對於製造業,補貼若違反WTO的《補貼及平衡稅措施》(Subsidy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SCM),是會受到制裁的。對於科技產業,民主國家可以容許補助「沒有特定廠商獲益」的上游科學技術研發,或是容許對中小企業研發創新支出給予小額補助,但是不可以直接把經費灌進個別大型公司。如果民主國家的公務員這樣做,那就是「圖利他人」,會受刑事追訴。為什麼補助中小企業的規範比較鬆呢?那是因為中小企業幾乎沒有國際觸角,補助中小企業只是「國內政治」,不可能造成國際競爭的不公平,也就沒有違反SCM的疑慮。
但是對極權中國而言,他們是「以黨領政」;只要共產黨說可以,沒有任何政府補貼不可以。
他們在2015年大剌剌推出的「中國製造2025」計畫,就明列了十個高科技產業,而且都有帶頭的廠商(例如發展資通訊5G的華為),也明列應予配合、補助的地方政府與發展特區;這些都是國家支持特定大公司,與民主國家截然不同。
由於中國科技企業背後有強大的黨國補助,當然就形成其與西方民主國家「依法行政、禁止圖利私人企業、只能補貼沒有特定受益對象」的科研等補助規範相扞格。這樣的競爭,形同「中國舉國支持的公司」(如華為)與民主國家單一公司(如Qualcomm)相競爭;這當然是非常不公平的競爭。可是追根究柢,這裡的經濟競爭矛盾,其實是源自中國「黨做什麼都可以」的黨國體制。只要中國維持一黨專政、全無制衡,他們就沒有真正的「民間企業」,所有全球體制下的經濟競爭,就不可能是公平的,也必然會產生矛盾與衝突。
黨國體制下問責對象的扭曲
例三:2020年8月6日,美國總統川普下令其證券主管機關,要對在紐約及那斯達克上市櫃的公司加強透明度查核,以保護美國投資人。新聞報導指出,川普雖然沒有點名,但是所指涉對象就是中國公司。中國公司究竟與民主國家的證券法規有什麼牴觸呢?

其實所有民主國家關於上市櫃公司的規範都大同小異:由於上市櫃公司是向社會大眾募資,因此這些公司有義務要把公司財務狀況向社會大眾透明揭露。不但要揭露,而且公司帳務處理必須要遵守國際會計準則、財務報表要經過公證會計師查核簽證,才算完成透明揭露。美國執行這個查核的機構叫作「公開發行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 PCAOB)。該機構表示,在美上市櫃公司有251家不符其要求,其中175家設籍在中國,76家設在香港;簡單說,全是中國公司。中國在美國募資的上市櫃公司不透明,美國投資人的投資資訊就受到扭曲,PCAOB當然火大。
為什麼中國公司到民主國家募資會產生體制矛盾呢?因為所有中國的一切機構,包括公司、學校、媒體,全都姓「黨」。
依規定,所有超過三個黨員的地方,全都要設黨組織;所有中國的上市櫃公司,其董事會都要設黨委書記。由於中國以黨領導一切,所以黨給公司的指令必須要遵守。但是黨怎麼決定、依據什麼做決定又不可能透明(難道要去問習近平?)。此外,中國的證券法也規定,任何中國公司未經證券主管機關與國務院同意,不得將公司資訊提供給外國人。
這就產生極權中國與民主社會的體制矛盾。這裡的關鍵問題是:究竟誰有權力對中國在海外的上市櫃公司問責?這是一個問責(accountability)體系的原則問題。依民主國家的證券法規與公司治理,上市櫃公司是對社會大眾開放,當然要向廣大投資人負責,而廣大投資人也可以向公司問責。但是在極權中國,所有公司都只向共產黨負責,而只有中國共產黨可以問責公司。這種企業經營問責對象的矛盾,背後其實也是黨國極權體制與民主體制的根本矛盾。
商業資訊隱私與人權的根本矛盾
例四:2020年8月10日,美國國務卿龐畢歐(Mike Pompeo)宣布,美國政府將禁止中國公司抖音(TikTok)、微信(WeChat)、騰訊(Tencent)在美國的營運,期限為45天。45天內抖音可以把公司賣給其他美國公司,如果做不到,那就得停業。抖音如此,微信與騰訊亦然。龐氏下禁令的理由是:這些公司在美國吸引客群,獲取美國人民資訊,將來將損害美國國家安全。
我們都知道,登入許多的軟體或是App或是社群網路,都需要輸入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通訊地址、聯絡電話、付款信用卡等。隨著個人使用日增,這些軟體或App公司就會知道越來越多我們的個資,存於雲端。在人工智慧的操作下,電腦將會整理出許多意想不到的規則,非常有用。要怎麼使用這些資料,就要看使用者是什麼人了。
像臉書、谷歌都有超級大的資料雲,為什麼美國政府不管呢?這裡有兩個差別。
第一,美國是民主國家,臉書與谷歌等民間公司終究要受到美國政府的監督,所以他們的老闆經常要到國會接受盤問。「個人隱私」在美國是自 Griswold v. Connecticut 一案判決所確立的「暈影」(Penumbra)憲法保護權利,不得侵犯。所以,所有美國民間公司取得個資使用,都需要符合「告知且同意」(notice and consent)程序,方得於一定用途範圍內使用之。第二,美國公司谷歌與臉書絕對不可能把他們公司的兩朵雲合併,創造一朵更大的雲,形成更有利基的資料庫。這樣做,公司絕對會被告到破產。
國家安全威脅,都怕知之甚晚
然而以上兩點民主國家的隱私保障,在極權中國的公司都不成立。如前所述,中國公司都姓「黨」,而且中國完全沒有隱私、人權可言,因此只要共產黨認為有需要,中國資料可以愛怎麼併就怎麼併、愛怎麼用就怎麼用。例如,中國可以把電子商務、電子支付、社群媒體、搜尋引擎、戶政親屬、街頭監視、電玩紀錄等資料全部合併,形成超級資料庫。這在民主國家,是絕對不可能的。
怎麼使用呢?依據中國官方自己承認的說法,他們已經依據各種大數據建立了一套「社會計點」辦法。將來,他們可以用個人以往記點紀錄,決定某人可否買高鐵票、子女可否進某間學校、申請工作應否核准等。維吾爾族集中營上課某人眼神是否閃爍,也可以用來決定此人要不要延訓。
掌握眾多聯絡資訊,也可以有效散布假消息,在關鍵時刻(例如大選投票前)發揮作用。這些當然都還沒發生,但是國家安全事務往往是「一旦發生就來不及」的。正因為如此,美國才會大動作禁止抖音。
總之,以上呈現的,是民主國家與極權體制不尊重隱私、侵犯人權的矛盾。由於私人企業雲越來越普及,如果極權國家明目張膽地「社會計點」,完全沒有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的類似規範,那麼必然會產生經濟營運上「侵犯隱私與國安」的疑慮。這些收集資料的公司如果是中國公司,美國的司法機關永遠沒辦法傳訊,也難以處罰。歐盟規定,歐盟居民的資訊只可以傳輸給資訊保護完好的國家。但是在操作上,我們永遠不知道資料「傳輸了沒有」。美國禁止抖音營運的做法算是釜底抽薪:因為實在防不勝防,所以根本不准極權國家做資料收集。

公平交易法的競爭矛盾
例五:美國與許多民主國家都制定了「公平交易法」。在德國,它叫作《限制競爭防止法》(Gesetz Gegen);在日本,叫《獨占禁止法》;在美國,是1890年通過的《休曼法案》(Sherman Act)。公平交易法對於企業的水平或垂直合併,都有規範。大企業合併之前,必須要先得到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核准。已經成形的大企業,公平交易委員會也可以提起訴訟,請法院予以強制打散。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美國的AT&T,原來是一家大貝爾公司,後來被司法部強制打散。
各國為什麼會推公平交易法?依據《巨頭的詛咒》一書對美國制度歷史的研究,其背景是與「民主」息息相關的。由於經濟權力常會影響政府政策,經濟體太過龐大恐將衝擊民主根基,因此,美國一百多年前遂將制衡的對象由政治權力延伸到經濟面,進而有公平交易法之制定。
但是中國是極權國家,從來就不主張權力制衡,也不可能因為民主的理由打散一家企業。民主國家現存的企業都是在公平交易法規範下已然受到制約的,很可能並不是最有效率的形態。
但是中國的企業沒有民主的考量,他們的水平或垂直規模,完全只需要考量效率。如果美國經過公平交易法解體的電話通訊公司,要與完全從效率考量的中國大型整合公司競爭,這怎麼會是公平的競爭?
極權體制的經濟霸凌,需要“me too”呼應
以上,我們整理了5個極權中國與民主國家的經濟矛盾。有些矛盾已然發生,若干國家也已經發聲抗議,但是有些矛盾(例如公平交易法)卻還沒有完整呈現,有些還待更多有識之士去整理。但是無論如何,既然這些矛盾是基於民主與極權的根本衝突,則矛盾終究會浮現,不可能永遠沉寂。
台灣或許是在國際場域經常受到中國霸凌的國家,也累積了數十年「與匪鬥爭」的經驗。如果我們把中國在經濟面的不公平競爭予以整理,那麼許多民主國家都會心有戚戚焉,也許能夠發展成一個「被中國極權經濟霸凌」的“me too”運動。那樣,中國才會知道它在全世界民主國家眼中,有多討人厭。
(本文摘自印刻文學出版《維尼、跳虎與台灣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