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銀行的怨言
台北的外商銀行多年來一直發牢騷。他們抱怨沒得到公平競爭的機會,使它們在此地做業務有如包小腳的女人,總是趕不上別人。和香港、新加坡,乃至曼谷、馬尼拉一比,此地外商銀行所受的限制確實是多了一點。積怨多時,到今年,這種牢騷已在幾個不同場合中爆發為很不客氣的指責。而我們這一方的應答者,卻有在咄咄逼人的逼問下理屈辭窮之勢。於是,應答者就一致採用了「這是銀行法的規定」,或者「是政策問題,得向上面請示」的戰略來「因應」。顯然的,這種因應方式徒增反感,不能平息今天外商銀行的怨懟。若有一天釀成外商銀行聯合抗議,甚至退出台灣金融市場的不幸發展時,對我國力求建立一個開放的、公平的經濟社會的形象,損失將是不可彌補的。
是個大問題
外商銀行的抱怨背後,乃是台灣三十年來金融及外匯政策是否要改弦更張的大問題,不像它表面看來那麼簡單。
例如,外商銀行要求開放不許接受新台幣存款的禁令和取銷若干利率的最高及最低限制,這兩大主張如果認真實施了,就等於在銀行之間—至少是在外商銀行與本國銀行之間觸發一場激烈的效率爭奪戰。在那種情況之下,外商銀行是不是會憑藉其較佳的服務效率與異常良好的內部紀律來與本國銀行爭衡,因而造成本國銀行招架不住的情況?
老實說,如果對銀行的各種業務禁制全都取銷,而代以對業務的嚴格監督,以保證銀行能有比較大的競爭自由,但又必須在軌道內經營業務,不能有違反規定或違反業務道德的情況出現的話,現有的公營及半公營銀行將很難和具有多年業務經驗與嚴格紀律訓練的外商銀行認真的一較短長。這是各種銀行業務限制能否取銷的關鍵。
最近對於業務困難的工業的重整問題更能清澈地反映外商銀行對於紀律觀念所持的態度。涉及此案的外商銀行幾乎一致地主張依照一般的法律程序處理,反對動輒引用重整法律。不過看情形,重整程序仍將在有爭執的案件中引用。因為,不如此的話,一家大公司倒閉所引發的銀行貸款處理不當,甚至紀律問題的被揭發,都將是十分嚴重的問題。
可能的救藥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沒有人相信銀行業務的自由競爭有任何實現的機會。不過,反過來說,在今天的銀行紀律衰頹的實況之下,開放競爭未嘗不是一劑對症的良藥。只恐怕它的劇烈反應會使良醫為之躊躇,不敢下筆開方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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