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基本上,今年選舉對台灣民主發展而言,是個關鍵性的選舉。在這次選舉中,媒體會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而報紙在其中實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請四位總編輯,來與大家分享各位的看法與新聞處理的政策。
超然的立場
許:新聞從業人員應該有基本工作信條-保持公平、超然的立場,選舉新聞的報導也應該如此。
中央日報是中國國民黨創設的一份報紙,所以在報導時必然要為它的政黨做宣揚的工作。但是同時,我們對其他政黨的活動也會做適度的報導,必需讓讀者知道是哪些人在參與這個競賽。立場上,我們會掌握輕重之分,不會與事實有很大的距離,而以報導較強勢候選人的活動較多;至於在野反對人士的競選花招,也會審慎的辨別其用意來加以報導。
黃:這次選舉,大環境與媒體都有很大的變化,我感覺不只政黨在競選,媒體也在競選;政黨爭的是選票,媒體爭的是讀者的信任感,所以,這次選舉基本上是一個總檢驗。
以我個人服務的新聞機構而言,這次選舉如何朝向「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邁進」,媒體具有極大的責任。當然,規畫選舉期間的編輯政策,也是一個很重要的考慮。
陳:媒體必須在政黨之間和候選人之間超然客觀,可是在是非、價值上卻不是超然客觀的;也就是說媒體在選舉的引導、競爭方面必須有其一貫的立場和價值觀。所以,具體而言,台灣選舉品質的提升,媒體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在過去的選舉中,候選人往往會去迎合媒體的性格來發表其言論,以期獲得媒體的青睞,對於其造勢和宣傳帶來積極的助益,而媒體在這種情況下往往扮演一個錦上添花或火上加油的角色。所以,我認為媒體在選舉中不僅僅報導,也引導選舉內涵的進行,否則就極容易受制於候選人,降低選舉的格調。
除此之外,媒體也應該對候選人的政見討論特別重視,所謂政見的討論,不僅是候選人間的競爭,更是國家政策的總辨論,所以我認為媒體應該趁著選舉的時機,把候選人提出的問題做更完整、更深入的報導,讓選舉除了候選人間的相互較量之外,也能夠將國家面臨的問題做一個總檢討。
黃:作為一個媒體,在年底選舉中,對於賄選一定相當注意,已將其列為我們選舉新聞的重點,當然,報導賄選必須考慮定義、證據、標準,以及如何判斷真偽。
隨著選舉熱的提高,許多以淨化選舉為目的的民間團體都來和我們接頭,慢慢地,我歸納出兩個方向:
第一,我們要和有公信力的團體保持聯絡,並給予應有的定位,報導他們的活動。但要注意,這些團體是否夠超然?能否超越黨派?因此要查核這些團體,不要淪為被人利用的工具。
劣幣驅逐良幣
第二,就一份發行量很大的報紙來說,我們並未好好利用這個資源。我們的讀者有幾百萬,從北到南都有,他們可以扮演選監的角色,提供我們資訊,再由我們的記者取查證,得到確切的證據。不過,我們到底不是執法者,而是輿論督促的角色,最後還是要把這些事情交給選監司法單位。如果我們已發現確實證據,而他們卻不採取行動,我們會在報紙上和他們週旋下去。
我最近到中南部走了一趟,遇到一些人,本來說要參選,後來有不選了。問他原因,他說不參加初選可以賺五千萬(省掉的選舉經費)。等於說劣幣在驅逐良幣,這是我們民主政治的一個隱憂。
我認為,媒體在選舉過程中,應該幫助淨化選舉,提高選舉的品質,提高優秀人才參政意願。這方面我們過去做得很少,我想這是我們該做的。
戎:探討賄選時,必須拉高層次,因為賄選不是一個獨立的問題也不單是選舉的問題,而是源於台灣社會結構性的問題。因此,要想解決選舉期間的賄選是不可能的,要解決賄選問題,須先了解台灣整個政治結構、文化模式的問題。尤其這幾年,由於政治競爭的關係,民進黨以此來作為政治訴求,同時現在有一些中介團體,如淨化選舉聯盟,想出來發揮監督的功能。像這樣把禁止賄選當作社會運動來做,只會使問題更麻煩。
當賄選問題被政治化後,就變成一種政治鬥爭的工具。反對賄選的人拿這個來動員,對社會運動有興趣的人拿這個作資源。而且這種運動名正言順,可以得到大多數人支持,尤其知識分子、傳播界、輿論界絕對會支持。可是相對地,會有另一部分人對這運動採取尖銳的對抗態度。
另外,現在社會槍枝氾濫,暴力情況嚴重,對選舉風氣也造成不良影響,我曾半開玩笑:「今年首都早報要給每一位跑選舉新聞的人買防彈衣。」
我不能說,我們今年不要來討論、批判賄選的現象,但在我們用心去做這件工作時,應該想到要承擔什麼後果、什麼責任,心理要有準備。據我判斷,今年選舉會發生很多衝突,至於有什麼辦法解決,我提不出來;國民黨雖想解決,恐怕也是沒有辦法。
制裁的力量
陳:我想媒體,在淨化選舉上,要發揮一些功能,可以從兩方面來分析:一是從問題、證據的掌握上來分析;二是從媒體超然於政黨外的社會角色來看。
第一個就是法庭上所要求的證據,和媒體所能呈現的事實,所要求的嚴格程度並不一樣。法庭上所要求的證據相當嚴格;這也就是以往選舉中,許多檢肅賄選的案件無法成立的重要原因。
而媒體在證據的掌握上,固然求其嚴謹,可是它尚可運用輔助性的方法以求呈現問題,譬如報導的同時,還可以給當事人辨解的機會。媒體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來呈現選舉中的舞弊問題,這是媒體的便捷之處。
同時媒體所發揮的傳播效果,跟法庭上的制裁效果不太一樣。在選舉當中,即使賄選的案件成立,罪責往往不是候選人本身,而是助選員,或是樁腳;但媒體所發揮的制裁力量,是直接加諸在候選人身上,因此它的功效,與法庭上的功效是不同的,甚至可能更有力量。
第二方面,我們的司法是不是完全獨立,我們的選監單位是否完全中立,這是到目前為止,一直被懷疑的問題。
媒體在監督檢肅選舉風氣、提升選舉品質,跟司法單位相比,它具有有利地位的資源,因為它是獨立於政黨之外的社會角色。
我想從這兩方面來看,我們媒體在今年選舉當中,應該可以介入積極檢肅選舉的功能,這種功能的發揮,是非常的迫切。
我認為,媒體可以發揮制裁和淨化選舉的功能,我們不僅僅是資訊的提供者,我們更應該是政治、社會的引導者。
黃:媒體作為一個社會的引導,如果能夠鍥而不捨,它可在政治上發揮很大傳播效果和監督功能。舉一個很小的例子,去年國民黨提名黨代表時,台北市的選舉當中,有人送金錶,而經過報紙報導之後,他們紛紛退出,那事情雖小,卻給我啟發的意義很大……
戎:這是在台北市,如果是在彰化縣,結果可能完全不一樣……。
避免煽情化、兩級化
黃:當然我們在工作方法上,有時要因地制宜,但我們不能因此而放棄自己的責任。選舉風氣是大家的事情,而且只要媒體集合起來,就可以成為一種集體的力量,候選人還是會擔憂的;譬如即使是在彰化,有人賄選,他最怕的還是記者,因為會報導嘛!會破壞他的形象。我們的選民結構是很多元化的,譬如陳定南,就我們所知,他參加選舉,可以不要花多少錢,國民黨的趙少康也是,我對社會的基本價值觀,還不至於那麼悲觀。
這次選舉,是四十年來最有意義,最被看重的一次,也就是媒體可以站在很高的層面上,來檢視我們所有面臨的問題,包括我們國家的前途,我們的政治、社會、經濟等問題。
另外,在淨化選舉中的過程中,我們有兩點是選舉中須要避免的:一要避免煽情化、雖然煽情新聞、熱新聞比較有賣點,但易抹殺的事情的真正關鍵。二是在報導上,要避免兩極化的出現,這一端和那一端都會有掌聲、群眾,通常是站在中間的人最寂寞;但作為一個公器,要有這種期許。媒體是否能以成熟多元化的方式參與,能否成為民主政治的活水源頭,相當重要,這次選舉,的確是一次很重要的分水嶺。這可能是比賄選還要大的東西。
戎:我剛才提到,對今年選舉的一些觀念和憂慮,但這些憂慮並不是要我們傳播界抱著畏縮的想法,而是要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因為作為一個傳播人,基本的職責就是要指出社會問題之所在,然後題供群眾思考的方向,面對這些問題、解決這些問題。
不過,我想強調的一點,就是我們在談賄選問題時,或是我們在談選舉時,我們不能孤立地來看問題,而是要從整個社會結構上來看。
在選舉期間,我們鼓勵民眾抓賄選。事實上,我覺得這也不是負責任的態度,這些問題應該是選監機關和政府的責任,我們該做的事情,就是要求政府去做,而且要讓民眾知道這是不好的。但是我認為報紙的宣導沒有任何作用,因為相信的人會相信,不相信的人還是不相信,所以我們必須回過頭來解決結構性的錯誤。
殷:最近像美國、日本都曾因新聞界對金權政治及政治人物的操守等問題作深入的報導揭發,而使政治人物下台、或選舉失敗。
政治恩怨的籌碼
黃:我覺得,美、日媒體被視作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階段,不是沒有道理的,這是他們努力掙來的。我不敢說,我國有沒有像美、日那種弊案,不過到目前為止,我們的記者沒有採訪到、沒有證據。去年以來的購煤案、電話交換機案,最後都是無疾而終;甚至像高雄市政大樓弊案,到了監察院調查時,竟變成政治恩怨的籌碼。就這點來說,我覺得新聞界無力感蠻重的。假如這點無法突破,我們第四階級的力量很難建立。
我想,美國新聞界對金權政治和民意代表操守的報導,對我們確實有所啟示。如果遇到這類案子,我們也應該挖掘證據,追求水落石出。
許:誠如黃總編輯所說,我們在處理有關報導時,常因無法掌握證據而有無力感;而無法掌握證據,做無法做第二手傳播。然而,媒體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引導大眾對選舉有更正確的認識。例如,讓優秀的人出來參選,呼籲大眾支持真正有才能的人,這是媒體可以間接盡一點力的,也對導正選舉風氣有所幫助,並且可使選舉的遊戲規則慢慢建立起良性制度。
國外的媒體之所以能夠揭發醜聞,一方面是因為媒體本身的鍥而不捨;另一方面也是在那種制度下,有那樣的監察單位,媒體才能追根究底,這還是受社會環境的影響。
戎:我們可以以日本、美國的報紙自期,我們應該和他們一樣,也去揭發賄選,揭發金錢與政治的掛鉤。但問題是,傳播界究竟能扮演多少角色?
除了肇松兄剛才分析的,可能記者的能力不夠,沒有辦法挖掘到之外;缺乏安全感、缺乏保障,也是一個很大的心理障礙。另有一個心理障礙,就是大家仍對台灣未來政治發展缺乏信心;雖然大家覺得已走經得不錯了,可是心中難免有陰影存在。
不與派系掛鈎
黃:在一些新聞報導過程中,記者的角色確實值得探討。
我們報社對於記者的角色,最少有五項基本的要求:一個是檢察官;一個是走鋼索;第三個是球場裁判;同時還是調查員;最後是扮演新聞守門員的角色。
選舉是一個社會的總動員,真象的了解並不容易,以今年為例,我要求記者同仁,要從過去以人、以派系、以選舉結果為主導的新聞報導,轉換成加強政見的報導,檢察官的角色就是儘量去發掘真象、做查證的工作。走鋼索的角色是要做到平衡,選舉是集所有爭議性新聞的大成,更需要記者博採各方面的看法和說法,做到中立、大公無私。一定要把握事件的關鍵做一個深入報導。最後,要做到盡責守門員的角色,將報導和評論分開。以上五點,我個人認為深度(也就是調查員的角色)最為重要,也是媒體要做好這一次選舉新聞的關鍵所在。
陳:我認為報導選舉新聞容易發生的困難,是記者本身超然性的為題。參與選舉新聞主要作業的是地方記者,而台灣的地方記者和派系之間有千絲萬縷的關係,甚至深入派系協助候選人助選,這個狀況對媒體的公信力而言是一種很大的傷害。因此,我們嚴格要求所有記者不得助選和跟任何派系掛鉤,以免媒體被候選人利用、運作,而做出偏袒的報導,這樣不但對弱勢的候選人不公平,也對選民不公平。(王怡辰、夏春祥、薛桂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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