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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的背後 — 企業與選擧

政見發表會上,人潮洶湧,立委候選人揮拳頓足,激昂地訴說自已的抱負。但是,到了議會殿堂後,立法委員到底代表誰的利益?他們關心的又是什麼?

其他

國泰蔡家所捲起的十信金融風暴似已平靜,蔡辰洲成為我國第一位因經濟犯罪入獄的立法委員。而當財政部接管擠兌不斷的國泰信託時,更發現其中十五億以上不良貸款流向了蔡辰洲的四位立委同事,都做為經營企業用。
 兩年前,衛生署環保局計畫鐵腕整治零散分布在高雄地區的廢五金業者,立委吳德美和吳春雄代表業者與環保局往來斡旋,希望環保局對這些排放出世紀之毒─戴奧辛(燃燒廢五金時發放出的含劇毒氣體)的業者,採溫和漸進方式。
 本月六日,不論在縱貫線旁雙冬檳榔攤位上的女主人、嘉南平原上駕著拖曳機的農人,或台北市南京東路上營業額百億以上企業集團的董事長,都將投票選出代表他們到中央級國會殿堂的人選。
 
到底代表誰﹖

 
 但是這些代表到了立法院裡,發言質詢、審查預算或折衝法案時,到底代表誰﹖他們關心的是什麼﹖這些問題,都是心懸我國民主前途的人想問的。
 熟悉國會的人都知道,立法委員月薪不到七萬元,據估計,光是送選民婚喪喜慶幛聯就所剩無幾。所以許多立委必須在職務之外,尋求其他收入,以支付競選連任時的龐大費用,或擴展個人慾望。
 與許多工商發達的國家一樣,在工商業已成為社會中堅勢力的我國,民意代表與企業結合已逐漸演變為求得財源的方法,他們正迅速連接成緊密的一張政治、經濟、派系網,互助支援,互相扶持。
 立委簡又新估計,台灣區六十多位增額立委中,九○%有企業在支持。
 大多數的型態是企業在候選人競選時,或捐錢或提供人力及員工選票支援。當選後,候選人也以某種方式回饋,其中以向行政機關關說最多,其次是在審查法案及質詢時,偏向支持某些集團。
 
三年收入億元﹖

 
 對那些本已有事業或想要開設企業的,立法委員這個頭銜也成為向銀行貸款、承包工程、推介銷售的萬能通行證。坊間傳說,有的立委三年一任下來,能有上億元的收入。
 與企業結合,資深委員比例較小。但是當資深立委的活動力及影響力逐漸消退時,取而代之的,是一批批挾著選民壓力及無窮活力的新選代表湧進,在與行政機關較勁的翹翹板上,將逐漸趨於平衡的力量,充實我國的議價政治。
 於是很多人擔心,這批理應為議會政治先鋒部隊的新選代表,其中卻有些時時汲汲於私利,只代表少數人的利益,如何能為未來的國會議員樹立表率呢﹖
 四年前,首先抓出十四位增額立委接受國泰集團招待到東南亞「考察」的資深委員金紹賢失望地說:「老委員無知,新委員無品」,他指的是有些資深委員的專業知識不足應付現代需求,而不少增額委員的專業精神卻又付之闕如。
 立委與企業結合,尋求財源,最主要的原因是競選費用龐大。雖然選舉罷免法規定,立委候選人花費不得超過五百七十六萬,但是九○%候選人都超過了這個數字。台北地區典型由國民黨龐大組織系統支持的候選人約花一千萬元;中南部更需要大量「活動費」,台中縣籍的林庚申承認他花了三千多萬元,「比起有的候選人用到一億元以上,我是小巫見大巫,」坐在滿室都是黑底金字匾額(代表台中縣黑派)的林庚申說。
 而很多增額委員在競選期間的花費,除了本身財力不錯的外,有的甚至要靠借貸,當選後必須償還舊債並佈署下次競選,「凡是有政治理念(指要再選)的民意代表,都會想到在任期內如何籌措經費,」台南市黨部主任委員林俊武說。
 
多種方式結合

 
 從另一方面看,客觀環境使企業也有支持立法委員的必要。我國經濟發展一向由政府主導,存在著多項法令及管制,如經濟部工業局掌進出口貨品的開放與否,財政部稅務、海關等單位都業務煩瑣,卻與工商界利益息息相關,而這些法令管制又往往沒有隨經濟情勢改變而更迭。
 「有很多合法但不合理的政策或法令,」來自南投、今年第三度競選、面臨苦戰的立委沈世雄說:「有問題,我們去關照一聲。成了,他們會感謝;不成,至少我們已為他們服務了。」
 企業和立委結合的方式有很多種,除少數是本身或家族擁有知名企業外,還有本身或家族擁有中型企業,或被朋友委任總經理或董事長等不同類別。
 國內人估計,增額委員中,與企業較少牽連的,不出十人,包括台北市的簡又新、台中市的洪昭男,及代表工人團體的謝深山等。
 其至連國民黨打出的形象牌、連任兩任的林鈺祥,也受到某些商業團體的支線,如今年輪船商業同業公會曾幫他辦演講餐會。他也和貨櫃船運量占世界第一的長榮海運董事長張榮發私交不錯。
 林鈺祥在增額委員中算是謹言慎行。但是從做台北市議員起,他就以專業議員自居,公眾形象甚佳,「因此各界對他期望高,會對他較苛求,」一位新聞界人士指出。
 今年在台北市選區裡,以錢勢為背景的候選人逐漸少了,但是在中南部仍然不乏這樣的人,而且競選經費隨著選戰日益激烈而節節上升。
 據圈內人分析,立法委員背後可能存在著多個企業支持,對企業來說,他們多支持幾個候選人,也可分散風險。
 
間接比直接安全

 
 間接參與比直接參與安全,「由幕後操縱,風險少得多,」已退職轉任瑞典公司總經理的前投資服務中心主任周肇隆分析說。
 不論大小企業,主持人從來不肯輕易透露出他們有沒有捐款或捐多少錢給候選人,「你只能從候選人平日和那些企業人士走得密;或有同鄉、親戚、朋友之誼,才能看得出,」周肇隆說。
 而且踴躍捐給立委選舉資金的不一定是大企業或大財團,例如台泥公司董事長辜振甫、大同集團董事長林挺生,現都為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台塑企業董事長王永慶以其經營長才,遠東紡織董事長徐友庠以私人連繫,多年來,已與行政機關首長建立良好個人關係,發言幾乎比任何一位立委都有份量。這類企業如果支持某些候選人,通常是看交情、面子,或廣結善緣,等於多一項投資,增加一分力量。
 圓圓臉上有雙精明眼睛的統一企業總經理高清愿在台南公司總部肯定地說,他公司沒有捐款,但是在候選人當選後,會送賀禮。金額多少﹖據一位台南消息靈通人士指出,在五十萬到一百萬之間。送給縣市長的金額較多,因為職掌地方建設的縣市長比中央級立法委員有份量得多。
 一般而言,這些大企業支持的多是執政黨候選人,一方面因為已成勢力的企業需要的是一維持現狀穩定發展的環境,而非國民黨勢力卻企圖打破現狀;另一方面也因黨外立法委員尚未有能力遊走於行政部門,施展其影響力。
 相反地,支持非國民黨籍─包括已宣稱成立,但未經政府認可的民主進步黨的,多為個人或中小企業。如勞工基層和城市中產階段,「握手間,塞個兩萬元,也蠻常見,」曾因文字誹謗案入獄,剛出獄,留著兩撇八字鬍的雷渝齊,回憶他在七十二年競選時的情況說。
 從政十七年,競選經費沒有超過三百萬元的「民主進步黨」領導人之一的康寧祥說,他的競選經費除了經營「八十年代」雜誌所得,多由民眾或中小企業積少成多而來。今年十一月初,康寧祥舉辦了一場募款會,一張票一千元,約有一千人出席。
 也有國民黨籍候選人缺少財力,但公眾形象甚佳,常會由黨部出面向企業募捐。各地區黨部平常就與區內組織如工業會建立深厚關係,各企業主持人組成的產業公會總幹事也有很多由國民黨指派。為黨部文宣工作效命多年的台南縣人李勝峰就是這類候選人。
 而今年缺少台中市主要派系支持,本來沒有被提名,經國民黨主席蔣經國特別提名的洪昭男,也由台中市黨部大力募集競選經費。瘦削的臉上架付大眼鏡,十月底已因忙於拜會演講看起來筋疲力竭的洪昭男苦笑著說:「苦得很!」
 如果要探討增額立委為什麼要和企業結合,應該追溯為什麼競選要花費鉅額,以及錢到那去了。
 大多數接受訪問的當事人─立法委員、企業界、甚至國民黨黨部官員都對這種現象雖有些憂慮,但更莫可奈何,認為這是民主國家必走的路。他們往往舉出美日兩國企業支持選舉的情形更嚴重。尤其在日本更有「四上三落」的說法,指一個國會議員要花四億日圓才能當選,而且非要有大財團支持才可以。
 但是到過美日以外地區的學者也指出,並非所有民主國家競選都那麼花錢,政大公企中心主任華力進就說:「英國的選舉比較不那麼勞民傷財,」因為英國選舉簡單,只有下議院及地方議會,同時競選活動時間短,人民投票也以政黨政策而不是候選人的個人魅力為取決重點。縱使有企業捐款,也是捐給政黨,不能指定某個候選人,使候選人不必背負個別企業的人情債。
 
錢花去「買票」

 
 縱使美日兩國競選經費有如天文數字,但是他們的經費是花在競選活動與宣傳上;我國的許多候選人卻花費大量金錢在「買票」上。
 一位台中縣籍立委坦白透露,七十二年他花了兩千萬「活動費」,平均一個村里要花一萬元左右。據了解,他只是很多用這種方式取得選票的候選人之一。
 縱使執政黨一再制定辦法,防止金錢介入選舉,但是輿論一致認為選風越來越壞。國民黨籍立委洪昭男也說,從鄉鎮長、市議員、省議員到中央及民意代表,「賄選手段,三天三夜都講不完,」他搖搖頭。
 當外立委江鵬堅斬釘截鐵地表示,「如此大規模買票,選務單位不是無能,就是有意縱容」。
 台南市黨部主任委員林俊武認為這是因為我國民眾從未經過流血革命,就取得投票權,「可說是民主政治的暴發戶,不珍惜手中一票的意義」。
 另一些人卻對此現象持諒解的態度,認為我國到了台灣才正式實行投票,不過三十餘年,只是民主政治的起步,而且台灣區選民教育程度,小學程度以下的,幾乎佔了一半,不像在民主發源地的歐洲,是先有教育普及的人民,起而推翻君王,建立民主制度。例如奧地利建立共和近七十年,但是幾乎在兩百年前就開始實施小學義務教育。
 根據一項研究選舉的粗略估計,「買票」在非台北地區的有效率是四○%,在台北地區只有二八%,根據選民背景分析,台北市選民有一半以上是高中畢業,「教育程度提高,將有助於改善選風,」林俊武認為。
 
背後數不清的線

 
 選舉和金錢如影隨形後,立法委員背後就開始有數不清的線在影響他們的質詢及法案。
 行政院研考會正在做一項研究,發現自民國七十年以來,我國立法委員就開始受到有組織或無組織團體的遊說,其中最著名的案子有「勞動基準法」、「土地代書法」、「合作社法」、「銀行法」修正案等。
 大部分的遊說都傾向於維護既得利益。例如四年前,政府為了提高土地代書水準,規定要經過考試才能執業,就有一百多位代書代表群集立法院,策動增額立委為他們講話。
 又如三年前,立法院在審查「合作社法」修正案時,行政機關希望合作社理事只能連任一次,全省信用合作社策動一些立委,希望取消這項規定,「等於霸占了合作社的領導階層,」一位資深委員說。
 這兩項法案到現在仍然束之於立法院的高閣裡。
 留著小平頭,是非感分明的經濟部次長王建,一就任經濟部次長,宣布要將紡織品配額重新分配,希望能消除專門以販賣配額獲利的廠商,辦法一出,就受到以商業團體選出的立委周文勇為首的大批立委反對,要將本來屬於行政權的「紡織品配額管理辦法」,改為由立法院審查,最後經過表決,還是把此項權力還給行政單位。
 問政質詢或影響法案只是檯面上的籌碼,有些立委桌底的籌碼更多。在私下場合,他們可穿梭於部會首長辦公室。一位部會首長的秘書曾透露,立法委員的約會,就像公文最速件,總是排在最優先的地位。增額立委張榮顯更在議場嚴厲質詢當時任經濟部長的趙耀東,為什麼不見他。
 他們穿梭的單位通常是經濟部工業局、國貿局,財政部海關、國稅局。而擁有近四十年資歷的資深委員在這方面的影響力比增額委員還大。
 立法委員的關說又分合法的關說和非法的關說。根據一位資深國會記者表示,也有委員甚至到司法機關為案件關說,嚴重影響司法獨立的精神。
 大部分的立法委員幫企業關說都是合法的,站在服務選民的立場也不為過,例如洪昭男常為台中地區趕不上三點鐘出口檢驗的業者向海關交涉,否則要等次日才能出貨,對分秒必爭的工商業是很大的損失。
 
合法但不合理

 
 但是也有合法不合理的關說,例如行政院長俞國華已明白宣布我國經濟必須走上自由化,理應解除某些產品的進口限制或降低進口的關稅,但是備受保護的大宗穀物進口商、家電業、紙業都有幾位專任立委為廠商講話,「放慢了改革的腳步,」一位工業局官員指出。
 立法委員支持企業是否有違公平原則﹖洪昭男認為:「如果為企業關說,只是為了企業主私人,當然不對;如果是為了整個企業,企業肩負眾多員工福祉,則無可厚非。」
 從這些案子來看,受到利益團體影響的立委似乎都傾向於維護既得利益。美國學者奧爾森分析,這些既得利益者,因成員少容易組成團體,而且利害休戚相關,例如土地代書案裡的土地代書及合作社法裡的合作社都容易組成團體,他們的意見就容易反映出來。相反地,大團體成員組織難,而且每個成員對團體所能提供的貢獻有限,「想要搭便車,分享利益,而不顧主動去組織的心理就非常普遍,」奧爾森說。
 增額立法委員面臨改選的功力,況且既得利益也是代表社會上某個團體的聲音,應有表達的管道,由立委來表達原也無可厚非。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關說、游說等政經夾雜的活動,我國目前法令並無明文規範,所以我國已有遊說團體之實而無遊說之名。
 例如有的團體是臨時組成,如土地代書、信用合作社;有的已成固定團體,如代表企業的公會、工業總會、工商協進會等。這些團體或個人活動目前都沒有準則及規範可尋,顯得有些混亂。
 也因為沒有規範,很多很難證實卻言之鑿鑿的傳說,從立法院的迴廊裡散佈到新聞界及社會,傳言之一是,一些合作社拿出兩千萬元給部分立委做活動費,企圖影響合作社法修正草案。
 
防止利益團體流弊

 
 在政治學者眼中,利益團體是成熟的民主制度下必然出現的產品,因此,從某種層面來說,利益團體在我國出現,代表我國政治的趨向成熟。但是西方國家很早就注意到利益團體活動很可能會產生流弊,先後制訂了多項法令制度。
 例如美國從七、八十年前就開始制訂規範遊說活動的法令,其中最重要的一項精神是禁止賄賂,任何人企圖賄賂議員或企圖接受賄賂,可判處十五年徒刑或兩萬美元的罰款。
 另外,對於競選經費和遊說活動是採限制和公開兩大原則。限制是指個人對國會議員的捐款不得超過一千美元,工會及公司依政治目的而設立的「政治行動委員」(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 簡稱PAC), 捐款不得超過五千美元,希望候選人背後有多種力量支持,不會只偏向一兩個集團。
 
公開資金的來去

 
 公開是指候選人必須公開競選資金的來源和去處。
 同樣地,遊說活動也必須採取公開方式進行,遊說人員必須向國會登記,遊說費用也要以季報方式提交國會校閱。
 在美國,遊說活動也總能找到法律漏洞,例如美國法律規定個人捐款不得超過一千美元,於是想支持同一候選人的人,就以父母子女叔侄的名義捐款,積少成多。所以政大公共行政系教授謝復生也對這套遊說法或政治資金管理法有多少效用,深表懷疑。
 「但是有法總比沒有法好,而且要趕緊訂出來,」立委候選人康寧祥、簡又新及桃園縣籍的劉興善都這樣呼籲過。
 
民主不是烏托邦

 
 謝復生認為政府應該鼓勵公益性團體的興起,以代表多數人的利益,例如我國已有的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關心消費者的利益,而近年來社會更興起環境保護,勞工權益的意識,相信會有更多這類團體發揮出力量。一些候選人也開始在競選時以這些為訴求重點,如紀政、趙少康等,「將多少發揮一些制衡的力量,」他說。
 縱使在立法院內,近年來也出現兩、三次委員對抗利益團體的情形,最著名的一次是當財政部以行政命令准許信託公司收受活期存款,等於達成了為信託業請命的立委集團的願望,引起了八十九位立委的緊急質詢,最後經總統命令,取消了這項規定。
 除了多元性團體出現,彼此制衡外,謝復生更認為,輿論界、行政官員、知識份子就必須擔負判斷國家整體利益何在的責任,應該不循私,不為利益團體左右。
 「民主政治不是烏托邦,每個人都要付出代價。」一位資深新聞界人士語重心長地說。(姚明嘉協助採訪)

法律﹖自律﹖


 立法委員與企業結合的形式大致分為下列數種:
 一、本身或家族擁有知名企業者。除了國泰集團的蔡辰洲外,較為知名者包括父親是新光集團主要股東的洪文棟,指南客運董事長高忠信,商業團體選出的太子汽車董事長許勝發,擁有龐大漁船隊的漁業團體立委羅傳進。
 二、本身或家族擁有中小型企業者。其中較為知名的有:農民團體選出、幾乎每會期參加國防委員會的蕭瑞徵,太太擁有龐盛營建公司;台北縣籍吳梓的中興玻璃纖維公司;林庚申經營英城和信友兩家藥廠及兩家中、西醫院;商業團體的張平沼經營腳踏車製造公司及倉儲公司;其他經營戲院、高爾夫球場……等也不乏其人。
掛名董事長

 三、被朋友委以董事長及總經理,這類立委人數更多。主要是立委有向銀行貸款及與政府機關打交道的便利,通常企業會津貼座車及司機等。
 有的立委是在當選之前就擁有這些企業或頭銜的,有的是當選後,與政經人士建立良好關係,才成立企業。
 對立法委員是否應涉足經營企業,各方人士看法不一。但是大部分人認為,以立委目前所領薪水不多(一個月近七萬元)及競選費用龐大,要求立委專任,實在不合情理。
 但是令人擔憂的是,增額立委忙於事業以及隨之而來的應酬,無暇認真研究法案,會影響法案審查的品質。現今增額立委幾已占立法院三分之一席位,地位已趨重要。尤其現今法令規章複雜,行政機關在起草時,不一定能面面俱到,立法委員的知識及溝通民意,再形之於法,就更加重要。
 其次,立法委員運用其威望及職權所換取的企業利潤,如一位政治學教授所說:「固然是合法,但是否是非份呢!」
自律公約簽不成

 七十一年時,增額立委張榮顯提案,希望立委共同簽定自律公約,以身作則,不包攬機關工程,不向國營事業機構推銷原料或替他人關說。但是這項公約至今沒有簽訂,「只有憑個人良心了,」一位資深立委說。
 又如宜蘭籍的立委林坤鐘反對經濟部所提的大宗穀物進口自由化─不再聯合進口。他的立場,是一旦自由化,貨源容易為少收人壟斷,引起民生物價飛漲。但是林坤鐘到底是以立法委員,或中日飼料公司董事長及玉米聯合工作委員會(進口玉米的機構)主委的立場反對這項案子呢﹖是很多人關切的問題。
 立委與企業結合利潤雖高,但也像走在高空鋼索上,走得好,固然名利及權力都有,一不小心,也會跌成重創。例如去年初,一度在立法院極可能形成最強派系首領的蔡辰洲因背信罪被捕,接著執政黨蔣主席宣告政府將大力從事「反貪污」、「反獨占」、「反投機」。
 又如王金平當年以最年輕國會議員踏入立法院,也因土地投資、企業週轉不靈,違反票據法而纏訟官司六、七年。國家法學博士洪玉欽接下負債累累、人事複雜的中國人纖董事長職務,被捲入企業糾紛,兩人此次都沒有被執政黨提名,僅以報准參加,面臨苦戰。
 事實上,法律只是對個人行為在團體裡最基本的要求,至於一些立法委員合法但非份的行為只有靠自律了。
 一百多年前,美國林肯總統曾說:「你可以一時矇蔽所有的人,也可以永遠矇蔽一部分的人,但不能永遠矇蔽所有的人。」(楊艾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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