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台北市愛國東路氣派新穎的電信總局大樓,到總統府後側、一座日治時代遺留下來的建築物─交通部,車程大約不到五分鐘。
但對三月下旬才到任的交通部常務次長陳玉開來講,這段路卻異常遙遠。從今年一月二十五日接到擢升的人事命令後,這位髮中略摻銀絲、身體微微發福的電信老將,總共費了兩個月的時間,才從電信總局局長室遷到交通部四樓,成為繼錢其琛、方賢齊之後,第三位以電信界出身而出任交通部常次的人。
一些新聞界人士認為,電信局採購數位式電子交換機的議價,遲遲不能定案,是促使陳玉開從交通部所屬五局(郵政、電信、氣象、觀光、高速公路)四司(路政、郵政、航政、總務)中脫穎而出,卻又延擱良久才得就任新職的主因之一。
如何進入C&C
多年前,電信總局就曾指出,今後全台灣的電訊發展,將從傳統的電報、電話服務,逐步提升為結合通信和電腦(即C&C)的服務。照電信局的「電信現代化」計劃,十四年後的西元二○○○年,台灣將躍進資訊社會。那時候,電話線能同時傳輸聲音、影像和電腦資料,電話、電視和電腦上的訊息都將在同一個網路上順暢交流(見天下三十一期)。
這項劃時代的改變,「是近代高度科技工業國家最重要的基磐,」關心電訊發展的政務委員高玉樹為文指出這點(見天下五十六期)。
跨入C&C連線時代的先決條件,就是要將通訊網路從傳統的類比式(將人的聲音,經由「電流」傳給對方)更換成數位式(將聲音、資訊等,經由「電波」傳給對方)。
其中交換機不但是這類通訊網路的核心,能控制每一系統單元,以決定所要提供的服務,同時「也是整個系統中最昂貴的組件,」行政院科技顧問、曾任AT&T執行副總裁的馬凱(Kenneth Mckay )指出。
這次六萬門數位式交換機採購,等於是更換通信網路心臟的關鍵性第一步,不論是系統的功能或價格,立刻關係到今後五年,價值兩百多億元的兩百七十萬門的後續訂單,因此買賣雙方都格外慎重。
牽扯三院、三部、二局
但是也許就是太過慎重,反而造成再三拖延。整個採購過程比廠商預估去年底就可定案要慢的多。這件採購案,從前年十二月,電信總局通知三家承製廠商─台灣國際標準電子、台灣吉悌電信和美台電訊(電信局分別在三家投資一五%─四○%)─準備議價工作起,到去年六月正式展開你來我往的討價還價,再到今年四月初為止,前後十五個月期間,總共歷經八個回合─二十四次議價,才算大致上定案。
拖延良久,使一件單純的電信總局採購案,把政府大大小小的二局(電信局、工業局)、三部(交通部、經濟部、外交部)、三院(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全部牽扯進來,變成了一件極為複雜的政治糾紛。
有人擔心,這場糾紛可能對我國科技發展有不利影響。像本來電話服務都不如我們的韓國和新加坡,如今電訊事業早已走在台灣前面,新加坡甚至打算將資訊及電訊服務的軟體輸往中國大陸。
就像AT&T在台成立的美台電訊總經理張佑邦所言,國際科技就是一場賽跑,誰跑在前面,誰就先搶佔市場,電訊事業拖延,就會影響我們相關工業的外銷,如今「時間比金錢更重要,」這位在AT&T工作了二十多年的華裔電信專家指出。
但拖延對廠商的影響卻早已顯現。
撤資、裁員、減薪
美台電訊在前些時拜訪行政院官員時就表示,AT&T從簽約到三月已經匯入資金九百萬美金,至今沒有任何回收,多次議價不成,已經「動搖了AT&T在中華民國投資的信心,」這家前年十月才和我國簽約合作的新公司,在一份書面資料中說。
在台設廠十多年的「台灣標準」和「吉悌」,則因為產品逐漸從原來的類比式改成數位式,硬體生產減少,本來就會多出不少勞工,加上緊接而來的二十萬門數位式交換機訂單不能確定,生產線閒置很多,於是在春節前後紛紛裁員或減薪。
「我們只能從節流開始做,」吉悌有史以來的第一位華人總經理谷家泰皺著眉說。
為什麼一件行政院二級單位的採購,會升級變成三院間的爭議?到底大家爭的是什麼?
知情人事認為,表面上,是買方(電信局)照審計法訂出的器材底價和廠商的報價,因為成本核算標準不同,雙方相持不下。而相持一年多的結果,雙方各讓步二十美元左右。以台灣標準電子為例,當初的報價為二百四十美元上下,最後的議價為二百二十美元左右,而電信局最後堅持的價格為二百美元上下。
「表面上爭的是價格,其實是雙方觀念不能溝通,」台灣標準總經理毛渝南道出雙方爭執的癥結所在。
電信局認為,既然政府已經答應每家廠商,每年至少可得到二十萬門訂單,市場長期而固定,賣方就該體認這份「誠意」,做生意應細水長流,不能把投資「一筆都撈回去」,或是以為市場既已得到保護,就可以「故意抬高價格」。
「我們是買東西,不是開救濟院,」一位參與議價監視工作的審計部官員,指著紅皮小本的審計法規說,政府機關採購是「以最低標為原則」。
電信局殺價
三家廠商則認為,電信局不該以國際市場價格甚至搶標價格做衡量標準,因為三家都負有技術引進的任務,因此在台灣投下的巨額研究發展費,像「吉悌」已經花了一千三百萬美金,或是像「美台電訊」將來設廠和已經投資的三千多萬元台幣,都應分攤到成本。
其實,一名熟知議價爭執的人士指出,電信局以往對輔導國內電訊工業,是所有公營機構表現最好的,這次和三家廠商議價沒有以往順利,原因之一是廠商出價確是太高了些,電信局吵來吵去,「目的就是在殺價!」
價格爭議的背後,廠商和關心採購案的政府官員一致認為,這件事大家爭的其實是「己利」。這也反映出縱使上層已有輔導電信工業發展的政策,卻由於各機構間沒有建立強烈的共識,平時溝通不良,造成各人本位作風,而決策首長的政治擔當也不夠,於是政策和執行間產生了斷層。
「看起來誰都沒有錯,可是誰都錯了,」台灣標準總經理毛渝南率言指陳。
專家指出,數位式交換系統軟硬體並重,可以說是電訊服務和電訊工業的「火車頭」。但這類科技投資非常龐大,必須有國際性市場才能維持。例如美台電訊將引進台灣的第五號數位式交換機,總公司AT&T從一九八一年起,總共大約花了十億美元的研究發展費。以台灣的財力和行銷能力都無法獨立發展這類科技。
因此持平人士認為,以市場換取技術,再由我方人員埋頭苦學,迎頭趕上科技潮流,是使工業生根升級的可行方法。
這也就是曾任交通部長的高玉樹,一直苦口婆心到處為文鼓吹的信念:「工業發展應先屈後伸。」(見天下五十三期)
以市場換技術
電訊工業界指出,在孫運璿掌行政院時代,就確定了這個以長期市場佔有,來轉移電訊尖端科技,促使工業發展的政策。
在前經濟部長趙耀東爭取了三年,AT&T終於正式簽約來台設廠後,俞內閣也批准了原先平分電信局用的類比式交換機市場的「台灣標準」及「吉悌」,改製數位式交換機,並且明訂今後電信局用的交換機供應「僅限於此三家及其所規定之型種,」美台電訊董事長、也是電訊前輩的方賢齊,追溯這段決策的經過。
批評人士指出,雖有既定政策,但卻沒有具體指示。結果各部門各自立場堅持,缺乏共識與整體意識,誰都沒有顧到電訊事業的長期發展,於是歧見越來越深。
經濟方式解決
深知內情的人分析,歧見之一是工業局和電信局之間的矛盾。工業局和廠商都確認,電信局有扶植國內電訊工業發展的責任,為改善中美間日漸增長的貿易逆差,加上交換機這類高科技產品初期投資都很大,初生產時,售價高是可理解的。
「電信局不能只看外在設備,還要看軟體設計和維護,」出任吉悌總經理才一年多的谷家泰辯說(因為維護和軟體價格是無形的,不像硬體設備那樣較易核計成本)。
但是出錢的電信局卻堅持「經濟問題應以經濟方式來解決」。目前世界電訊市場是買方導向,一門交換機的國際市價,都在二百美元上下,而三家廠商的報價每門卻高過許多,電信局認為政府機構沒有理由去買最貴的東西。
「我們投資也要有報酬,要對國家有貢獻,」電信總局副總工程司兼企劃處處長陳百氣,指出電訊經營的原則。
看誰的氣長
有人分析說,電信局能堅守這個「在商言商」的原則,一是篤定各廠商由於財務週轉告急,已到了能否生存下去的時刻,而電信局所受壓力還沒有這般緊急。
技術出身的陳百氣指出,數位化通訊網路,只要在明年七月以前,完成三家各二十萬門交換機裝置,整個計劃進度就沒有落後。「現在是比誰的氣較長,」一名熟知西門子、吉悌及台灣標準三家業務的專業人員指說。
電信局堅持低價至上另一理由,是一切依法行事。像這次爭執,電信局就是依據審計法規,及去年七月報院批准的「數位式交換機採購實施要點」,來訂出議價的預估底價,並且在前三年,還給予廠商關稅優待。
「我們是在合法的範圍,儘快把事情辦通,」電訊總局供應處處長張爵濱始終強調,公家機關一定要有「法」來規範,既有法就要守法。
壓力大卻沒人擔當
同情電信局的人說,難怪電信局人員這樣保守僵硬。因為幾年前,包括前任總局局長梁賡平、前台灣電信管理局長金耀輝、現任二位副局長李炳耀、蔣廷章等當時電信局負責人士,都因為採購不當,被監察院彈劾,電信局上下至今舊傷還沒復原,何況好些首長都近退休之年,誰願意再冒險一試?
因此有些人認為,半年多來,電信局長陳玉開最難為。這段期間,一方面外商公司的總裁、副總裁、國會游說代表、甚至美國在台協會官員,都不時拜訪行政首長,對採購案「表示關切」;另一方面,立法委員也在議事堂中直著喉嚨向連戰部長喊說:十四項建設之一的電信現代化進度,已經受到嚴重影響。
「每個比陳玉開大的人都給他壓力,卻沒有人幫他負起責任,」一名熟知議價過程的局外人透露。
陳玉開,這一位議價爭執的關鍵人物,給人的印象是說話快速、作風強悍,堅信當公務員首重「奉公守法」,他在電信界四十年,從技術人員逐步擢升到管理年營業額四百億元以上的總局局長之位。和各廠商往來他強調要公平競爭,常說:「電信局最歡迎傾銷,」而且堅稱「我必須要買最便宜的東西。」
批評者認為,電信局這種堅持也是一種但求自保,怕負責任的本位主義,沒有認清拖延電訊現代化對國家所帶來的嚴重影響。
五位首長連袂拜訪
雖然,從議價一開始,關心電訊現代化的行政院的幾位首長,就與審計部進行過溝通協調。例如關心電訊及資訊推動的行政院政務委員李國鼎、行政院秘書長王章清、經建會主委趙耀東、交通部長連戰以及當時的經濟部長徐立德,曾連袂一同拜訪審計部長張導民,希望審計部能彈性處理議價事情。
但電信局表示,一直到四月初,從交通部到行政院、審計部,沒有誰給他們下張條子,「明確指示」什麼才是議價定案的最適當方法。「大家都怕負責,」一名電信人員卻將責任上推,感慨長官的政治擔當不夠。
關心採購案發展的人指出,工業、電信二局既有成見,兩部首長就該溝通協調,建立共識。一般外界印象是這兩單位好像素來就不常往來。
有心人觀察到,從趙耀東時代決定設立大汽車廠,交通部對路上日增的小汽車,仍然沒有採取有效的對策起,到最近中油獨自宣布民航用燃油降價,交通部只得在宣布國內航線機票漲價第二天收回成命,再到陽明海運拒收中船沒有如約訂造的大型貨櫃輪,好像交通部、經濟部兩兄弟一直溝通不良,鬩牆不斷。
技術不是免費的
不少人認為,採購案歧見之二─技術轉移的認定,也是雙方沒有充分溝通所致。
據分析,當初趙耀東部長熱衷引進AT&T時,就是看中了貝爾實驗室的科技發展,希望能將最先進的尖端科技轉移國內,以帶動資訊、系統控制等相關工業。
因此在中美簽訂合約時,有三個原則:外銷比例五○%,以國際合理價格出售和技術轉移。但一位當時任職經建會部門計畫處的官員卻指說,除了外銷比例以外,其他二項原則都不夠具體。
較傾向積極引進外國大廠進來的一派人士認為,「技術轉移靠你自己本事,」是靠當事人的毅力「自己鑽進去,」並不是今天靠一紙合約來限定轉移項目。
但電信總局正持相反看法。他們認為,技術轉移「不是價錢貴一點,技術就來了」,必須明確指明項目,何況,AT&T向來不輕易轉移「任何可能變成產品的技術」。
例如在簽約前,雙方洽談合作項目時,電信總局希望能引進AT&T數位式交換機整套的軟體系統的工具和方法,AT&T始終不肯。此外,電信局對AT&T在美國代我受訓專業人員,每人每天得付受訓費一千一百美元也有微詞,「這麼貴,怎麼報銷?」而且派去的人,也不知道可以學到什麼。
工業局一位中級主管持平的認為,談科技轉移,必須要先知道對方有那些寶貝,然後認清自己要的是什麼,本身是否有學習及吸收能力,還有要看自己願意付出多少代價建立民族工業,「技術轉移不是免費的」。
這位熟悉相關行業的年輕官員說,根據台灣標準、吉悌多年的表現來看,他們的確帶動了有關的電子零組件工業,製造出價格逐年下降的交換機,也訓練出不少管理及軟體等方面專業人才。「但另一方面,誰也不知道,如何當時是別的外商進來,貢獻是否會更大?」他指出。
依他的看法,即使像AT&T,今後技術轉移最多也只限於製造、應用和維護,真正的設計「沒辦法!」除非我們給他更大的市場。
還有第四家?
儘管幾乎所有被訪者都承認,目前由三家廠商平分台灣市場已經太多了,但這是一塊才剛開闢的荒地,垂涎的人仍不少,因為只要分得一塊,「就可以吃一輩子!」一名業者這麼形容。
因此,當三家廠商和電信局仍在僵持不下時,不少相關廠商都曾「採取行動」,準備伺機進場,也要分一杯羹。
有人指出,許多已在台設辦事處或代理的國際電訊著名廠商,像德國的西門子、加拿大的北方電訊、瑞典的艾瑞森等,他們都曾透過國會等管道積極活動,希望議價拖的越久越好。
例如一位曾為西門子力爭標購拖車式數位代交換機的立法委員,三月就在質詢中揚言,如果議價再不成,為了不耽誤電訊現代化進展,就該招開國際標。
「中央」被判出局
除了代理商各個透過關係,形成壓力集團外,三家合資(電訊局在三家皆持有股份)在台生產的廠商,實力也不弱。因為這三家廠商的主持人,不但有很強的專業能力,也各有背景。像是台灣標準的建廠元老毛渝南,出身麻省理工學院MBA,和電訊結緣十多年,已故的父親當過軍統局局長,母親也曾是軍統局一名要員,至今仍有時出現在立法院中。電機博士谷家泰到吉悌擔任總經理以前,主持過王安電腦的研究發展部門,是黨國元老谷正綱的長子。AT&T的張佑邦在貝爾實驗室近二十年,而且AT&T在美國國會也擁有不少遊說代表。
更熱鬧的是,不但各大國際電訊公司在台灣市場上爭吵不休,一家以「國人投資」姿態出現的「中央電訊」,也曾躍躍欲試想加入這場國際戰。
這家一月獲准在科學園區設廠的公司,生產的是微波通訊、光纖傳輸等設備,以及一般用戶用的數位式交換機,同時也申請生產電信局用的數位式交換機。
最初這家廠商還抱著樂觀的態度,「只要東西做得出來,總是會批准的,」一位中央電訊的股東曾對打破數位式交換機三分天下的局面有信心,因他深信政府會鼓勵「國產公司」。
「中央」的投資者,除了近來對高科技越來越有興趣的大陸工程公司負責人殷之浩外,其他在申請書上具名的,還有曾任財政部次長的王紹堉、總統府秘書長沈昌煥之子沈大川,以及行政院秘書長王章清的姪子王華蓋等人。
這家背景特殊的公司申請案,經過科學園區、國科會的遲疑不決後,直送行政院。案情在四月下旬始急轉直下,由行政院交由經建會審議,而由趙耀東拿出國內市場狹小「國內數位式電話交換機生產的商品不超過三家為原則」的既定政策為擋箭牌,正式封殺出局。
三家廠商負責人指出,「中央」的成員在科技知識與科技管理方面並不在行,雖有一些留美學人「掛名」做科技顧問,但從主要投資人到總經理徐槐生(曾任一家租賃公司總經理)都是電訊外行人。一位電信局高級主管也說「中央」的打算是向外商購買半成品,只需簡單裝配,本身不做研究發展。
在這第四家被判出局後,相持不下的議價才有了突破的發展。
有識者認為,雖然六萬門議價,經過多方折衝、妥協,價格已談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地步,雙方的爭執也將暫時告一段落。但是從這場紛爭過程中,所暴露出來的問題,像電信局要兼顧合理利潤,又要照顧工業發展間的矛盾,以及技術轉移的合理代價等,都值得眾人深思。
雖然拖延了十五個月後,有關各部門終能以整體利益為優先,達成了妥協的結果,但是紛爭背後顯現出的共識不夠,本位主義盛行、沒有政治擔當等現象,在其他十三項國家建設中,是否也有相似現象?
在各方都為採購案付出代價後,又是否能切實檢討,從中記取教訓,在未來避免類似的決策糾紛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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