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在這兒工作了三十四年,」安西美津子一邊說著,一邊俐落的接聽頻頻響起的電話,現任日本交通公社東京京橋支店長的她說:「即將頒佈的法律,使我長年在以男性為主的環境下工作的辛苦,有了回報。」
安西美津子所指的「法律」,是今年四月一日即將公佈實施的「男女雇用機會均等法」。
任職日本勞動省的松原亘子也稱讚:「這是不以性別、而以個人能力為立法精神的法律。」這個由日本國會於去年五月審議通過的法律,主要目的是希望各企業今後能秉著男女平等的原則,就招聘、錄用、陞遷、在職訓練及退休、福利等方面,重新擬定人事規章。
以實力決勝負
例如,以往企業在求才時,通常會在徵人啟事註明「限男性」或「女性限三十歲以下」等,但依新規定,今後不能有性別限制或只針對女性限制年齡,除非是非男性不可的職業,如:守衛員、男演員等不在此限;在安排職務方面,也有新規定,比方說不能以結婚為由,而任意把女職員調職;陞遷方面,不得硬性約束女性僅能陞到某種職位;作在職訓練時,男女員工享有相同進修機會;退休年齡男女必須一致等等。
雇用機會均等法擬有施行細則,企業應遵循辦理,雖無罰則,但企業如有不從,勞動省負有對企業進行指導規勸之責。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政府在擬定雇用法的同時,也著手修改勞動期準法中,有關限制婦女勞動時間的條文,使婦女的工作時間更具彈性;譬如,放寬了「非工業」(不包括製造業和建築業)業別中,婦女的加班時限;並且解除了管理階級和十四種專門行業不許深夜工作的規定。
十四種行業包括:會計師、醫師、牙醫、獸醫、律師、一級建築師、藥 劑師、不動產鑑定士、具高度科學知識的研究員、資訊處理系統的分析及設計者、電影、廣播從業員,新聞從業員及設計師(服飾、室內裝飾、工業產品、廣告等)。此外,計程車及個人轎車駕駛員本人若提出申請,也應照准。
開放特定行業婦女深夜勞動,除受了歐美先進國影響之外,也為因應現代社會風氣,日本政府坦承:「更何況無論從醫學或生理面來看,都沒有理由說女性深夜工作會有害處。」修正後的勞基法條文也和雇用機會均等法一樣,同在四月一日施行。
為何制定法律
男女雇用機會均等法從構思到實踐,前後共花了八年時間,對社會地位不高的日本婦女而言,深具意義;若 仔細探討被評為封閉的日本社會,之所以在此時,實施強調男女平等的法律,會發現,其中有兩個原委:一是日本國內社會背景有所變化,一是凜 於國際尊重女權風氣日熾。
首先,必須從日本婦女本身觀念的改變談起。
近年來,日本女性外出工作的意願提升;日經商業週刊調查大學畢業女生就職比例時發現,大學女生就業率高達七○%,而且,表示願意在結婚、育兒後復出工作的,有四六%的比例,這或許正可解釋為何這幾年有這麼多中高年日本婦女湧向勞力市場的原因。
目前已婚的職業婦女佔日本婦女勞動人口的六成,日本信州大學教授高 梨昌分析另一個原因說:「這也是戰後四十年,女性生活型態改變帶來的結果。」
珍視婦女資源
日本婦女產兒人數減少、產期縮短,壽命也因生產條件漸好得以延長,種種客觀條件,使提早結束育兒活動的婦女,興起藉工作再創第二個人生的念頭,更由於婚後家庭生活穩定,「再出來求職的婦女,她們的工作年數往往是婚前的五倍,」高梨昌說。
另一方面,客觀勞動環境的改變,也使婦女人力資源受到重視。
從就業人口總供給情勢看,日本在戰後出生的年輕男子勞力,於一九八 五年後半期已達尖峰,相對的,在今後一段時間內,年輕男子的人力將暫 呈供給不足現象,這時,活用婦女勞力將是舒緩男子勞力不足的良策。
此外,日本的工業生產自動化不僅縮短了男女兩性體力的差距,而且,邁向第三級經濟、亦即服務業比重增加的產業結構,成為吸收婦女勞力的最佳條件。
儘管日本職業婦女目前仍集中在百貨業和售貨業,但日本各企業對雇用女性大學生顯出無比的興趣。日本經濟新聞社於去年調查六十家民間大企業後了解,有四○%的企業表示願意增加錄用女性人數。某些企業讚許,也許是因為女性大多抱著結婚後就不便外出工作的心情,因此,反而願意在婚前短短數年就業生涯裡,盡力散發工作熱力。
凜於國際壓力
「如果不是外來壓力,日本也不可能這麼快實施雇用法,」女權倡導者中島通子指出。
雇用機會均等法先是在一九七八年 ,由日本婦人少年問題審議會呼籲制定,而身為聯合國會員國的日本,也在一九八○年參與聯合國發起的「廢除婦女差別待遇公約」,由於締約國必須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履行平等對待婦女的義務,迫使日本於兩年前,積極展開修改違反上述條約精神的法律及制度等行動,雇用法就在順應國際潮流下正式產生。雇用法的制定,受到日本婦女及思想開門的企業界人士喝采。
女作家岸本葉子表示:「現在看求職廣告時,終於可以任選任何一家企業,而不需被動的看那一家要用女性,那一家不用了。」被視為「男性堡壘」的新日本製鐵公開附和:「雇用女性能提高工作效率,歡迎有志婦女加入我們。」
企業和婦女之間的蜜月期,真的就此展開了嗎?
大多數企業每每批評婦女員工就業時間不能持續,常是一結婚就辭職,帶來不少人事安排上的困擾。
據日本總理府調查,在有就業經驗而目前沒有職業或兼職婦女中,有五三%是因為結婚的關係,二一%則因懷孕而離職。另外,企業也抱怨:「婦女的工作成就感不高」、「缺乏統帥、管理及企劃能力」、「勤務時間不穩,常因育兒關係而缺席」,守舊的企業人士更指責婦女外出工作,破壞家庭結構,導致社會不安等,眾說紛紜,種種批評,一一成為企業無法平等對待婦女的藉口。
「儘管有些企業已逐漸扭轉偏見,但大多數企業對雇用婦女仍採敬而遠之的態度,」日經商業週刊在一篇專論中指陳:「即使願意錄用,職位也都很低。」
因此,中島通子呼籲,為使勞動環境對婦女更加有利,日本女性除應自我反省、力爭上游外,「社會環境也必須改變,才不辜負實施雇用法的美意。」
女性的自覺
中島指出,由於現實上,婦女對家庭責任感很重,使婦女的就業和家庭責任觀,陷於對立的困境,為緩和這種情況,在具體做法上,應充實育嬰設備、建立婦女育兒休職制;在觀念上,應革除家庭責任由女性扮演較重要角色的認定,「家庭幸福是男女雙方的責任,」中島通子說。
日本企業對女性員工的要求,已逐漸從「禮貌」提升到「處理事務的能力」,因此,為實現工作場所中男女平等的最終理想,客觀環境的整頓、配合除外,「女性本身也要有所自覺,」日本社會學家評斷:「否則,對婦女來說,憑實力決勝負的時代,仍然遙遠。」(取材自日經商業週刊、日本經濟新聞等刊物)
女主管看女職員
前言:日本經濟新聞訪問了六名各行各業的女性主管,問及最想聘用的女職員須具備什麼條件?
立志做凸出的木樁:儘管男性職員也有集體行動的習慣,可是,剛進公司的女職員,這種情況似乎更明顯;從吃午飯以至上洗手間,無論何時、何地,幾乎都膩在一起。集體行動,使個人的特色減損不少,以至於給人的印象是一片模糊。
沒有個性的女職員,反映在當上司徵詢她意見時,她的回答通常是:「就照您所想的,不是很好嗎?」
日本有句俗話:「凸出的樁子會挨打」,意思是,在團體裡太突出的話,會遭嫉;可是,這年頭,自我設限的人卻反倒多起來了。
在高手如雲的工作環境裡,自謙反而顯得不夠積極,有主見,優於唯唯 諾諾;可是話說回來,太有個性的女性,又往往不很合群……。
要敬業也應樂群:女性對團體合作常感到棘手。大部分女職員習慣親近自己熟悉的伙伴,以至於能同時和上司、部屬或同級同事相處得很好的人,少之又少。
敬業樂群實在比信誓旦旦要為公司長期效命,更為企業老闆所樂見。「工作融洽」比「一同工作」來得有意義。
不應因職位高低而自我隔絕於其他同仁,特別是對男同事。不妨多和男同事們討論工作心得或互相請益,打開心靈,主動而友善,將使你獲益良多。
勇氣優於完美主義:能在人才濟濟的公司裡嶄露頭角的女性,通常也是完美主義者。把任務交給她,無需叮嚀,就一定能做得很好,而且,她們在學校時,也大多是優等生;可是,偏偏這種典型的人,對挫折的忍受力很低。
有些原來很優秀、有衝勁的女職員,到第三、四年後,就變得沒有活力,探詢原因後才知道,原來是為男女僱員待遇不平等而感到洩氣。她們抱怨:「為什麼同一時期進公司的男同事,已獲准出席重要會議,而我們卻被拒於門外?」
面對這種事,沮喪無濟於事,當然更無助於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中脫穎而出。這時,有經驗的、主管級「先進」們就會告誡她們,何不主動邀約參加重要會議的男同事共進午餐,然後在餐桌上「套取」想知道的消息。
戰鬥的精神,比遭遇困境就退縮的完美主義,要經得起考驗。
熱情是工作的動力:大學剛畢業的女孩子總免會在就職時,考慮結婚問題或婚後要不要繼續工作;妳可以意識結婚可能和就業衝突,而考慮放棄工作,但千萬不要以為是女孩子就容許對就職一事態度馬虎。
儘管並沒有一輩子要待在這家公司的計畫,可是,在就職期間,仍應對自己的工作有責任感,簡單的說,就是:要做,就好好的、認真的、踏踏實實的去做。熱情,是能源,能推動工作進展得更順滑。(姚巧梅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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