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說,交通秩序是社會紀律存廢的氣壓計,而社會紀律又是推動經濟發展的原動力。
面對著幾無秩序可言的台北交通,許多小市民不禁感嘆「行路真難」。
像台北市的門面–火車站,周圍三百公尺內,竟然豎了三百多個公車站牌。尖峰時間,幾百輛公車、客運巴士,加上私人的汽、機車,全在這些黃金路線上磨蹭往來,警力再雄厚,交通號誌再完善,下雨天,人車仍是動彈不得。
法律踩在腳下
公車服務品質固然為乘客所詬病,亂噴黑煙、蠻搶車道更被絕大多數人批評。
其他種的汽車、機車也是目中無法。像摩托車在寫有「禁行機車」的內車道上和汽車競馳;大小汽車違規停劃著黃線、紅線的路邊。
而在路上,計程車從左邊從容滑過路口雙黃線,再插入右列車隊;或是直行車強佔左右轉專用道,攔阻去路;或是衣著講究的兩名車主,在快車道上,爭執撞車的對與錯,漠視後面的車龍;或是紅磚道、騎樓、斑馬線等行人專利品,全被車子侵犯的尊嚴蕩然,再不就是行人在車海中鑽跑,「法律已被踩在人們腳下,」一名市民感嘆道。
車禍死亡的消息時時出現在報端。像政務委員費驊、曾任台北市長的高玉樹的母親,還有曾任市警局局長的王魯翹都是喪命在車輪下,實在是個大諷刺。
交通秩序似乎已到了令人難以忍受的地步。
許多在台北待了好多年的外僑,至今仍不敢開車上街。前年,四十一位台北巿議員做了一份民意調查,發現交通改通是市民們除了治安以外最關懷的市政問題。而青輔會也發現,有意回國服務的學人當中,「交通」是他們考慮調適生活環境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何有效整頓交通?多年來,各方都有意見。許多交通學者,不時經由傳播媒介等各種管道,發抒己見;政府有關單位持續不斷的研究報告,更是堆的幾乎和常人一樣高,但是這些似乎都只是「清談」,開車的仍是違規投機,執法的人仍覺得抓不勝抓,甚至「今天商場許多不良習性,像投機、經濟犯罪等,多少都和交通混亂有關」,多年來,不停思索交通問題的經建會專員呂惠恕肯定的說。
有心人士也指出,交通混亂更影響了台北巿的國際形象。一位跨國公司負責人,曾寫信給時任經濟部長的趙耀東,信中建議不但要放寬投資條件,「也要儘快改善交通。」
一位留日的房地產商說,混亂的道路交通,不但成了赴約、上班、上學遲到的藉口,更是降低生產力的催化劑。如果說,一寸光陰真值一寸金的話,交通對都會區四百多萬人造成的時間延擱,和上班情緒的影響,「代價一定比全國的黃金庫存還高,」這位習慣了東京地鐵準時作息的市民說。
市民自己訂法
更多用心思考交通問題的中產階級人士指出,交通混亂便得台北巿民和城市都越來越沒氣質,人們的公德心和守法的習性,似乎已被投機心態所取代,一位計程車司機就曾坦率的說:「不搶車道會吃虧啊!」
觸目都是交通違規的情形,更令大部份守法的國人長嘆公信力、公權力日趨沒落。「今天的交通法則,好像是每個市民自己訂出來的,一車在手,愛怎麼轉就怎麼轉,政府似乎沒有能力執行法規,」前年從美國回國服務的工程師高聰忠說。
叫中外人士都搖頭的交通問題,已再度引起中央的重視。行政院長俞國華,曾在去年八月召見交通部長連戰、台北市長楊金欉,商討台北交通秩序改善事宜。
俞院長的舉動,再度引起關懷生活素質人士的注目。許多專家也相繼回應,提醒政府:交通整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見到效果,必須深入探討病根,不能頭痛醫頭,「就好像手痛,可能是腳神經牽扯出來的病,要全身檢查才能知道,」建築師彭蔭宣,總是強調凡事要從各個角度探討。
運輸政策欠明確
據專家們探究台北交通的病根,在於交通部既沒有明確的運輸政策,又沒有貫徹實施交通工程設計的準則;而台北巿政府多年來,既沒有嚴謹的都市長程發展計劃,也沒有專責的交通機構,來全盤規劃交通、培植專才。另外,警方執法不夠嚴格、相關單位不擅和民眾溝通、交通教育和現實生活失調、民眾漠視法律規章,也是其中的病因。
一位中央級官員指出,中央運輸政策不移明確,當令地方政府難以配合。譬如多年來,政府容許摩托車、小汽車等各式機車漫無限制的增長,因而標線、號誌等道路設施日趨複雜,這也使得交通執法更加困難。
另一方面,交通部政策不能和其他部門有效協調或因應,也使得交通日益惡化。譬如經濟部最近所採行的汽車相關政策,勢必促使國人日後購買自用車比例大增,如此一來,交通部全力推展的大眾捷運系統,將如何吸引旅客,來疏散道路系統的交通?是不聞不問?還是該設計各種「不便」,消極限制小汽車的行駛?或是勸導有車人士,不在尖峰時間做不當使用?「地方政府根本不清楚上級的意思,」中央部門一位年輕的官員眉頭深鎖的道出他的憂慮。
相形之下,新加坡政府各部門間,甚至同一單位從上到下,都說同樣的語言。例如政府一旦宣佈要興建鐵路捷運後,一面全力整頓公車服務,同時還「不擇手段」限制自用轎車的成長。包括業務不相干的各部門首長(都是國會議員),利用各大小公眾集會,如類似我們的里民大會、甚至幼稚園畢業典禮等,以統計數字做後盾,呼籲新加坡人不要買車:另外,相關部門及時配合作業,包括停車費、汽油費和各種路稅、關稅,馬上宣佈呈等此級數增加,而絕大多數新加坡百姓雖有抱怨,卻都深信:「這是為我們好。」
政策不夠明快,也常使協調發生阻撓。像台北巿一手推動的中運量捷運系統,就是藉口中央的「都會區」鐵路捷運,要等到二十一世紀後才能全部完成,而「台北市」交通的危急已迫在眉睫,儘管楊市長搖著頭再三聲明:「我不是本位,誰能在短期內,解決跟前的台北交通,我就不做中運量。」
道路「柔腸寸斷」
然而,交通界和工程界卻強調:交通工程建設只能減輕交通負荷,卻不能「徹底」解決目前交通的紊亂,交通改善主要靠「管理」,而「好些管理措施早就該開始做了,」一位反對建中運量的規劃師說。
此外,工程界還指責中央沒有貫徹交通工程的規劃準則和設計標準。工程師歐晉德舉例說,美國車大、交通流暢,標準道路寬三.五米,車輛都循道而駛。台灣不明究理,路寬採美國制,但是我們的車身小,街道是棋盤式,交叉囗多,往往幾十公尺就豎個交通燈,車道不夠流暢,因此,經常三線道的路口,並排擠著五部車。
而市府受了民意代表壓力,在某道路上開個缺口,或是方便一些要人私家車進出而立個紅綠燈,已是市民茶餘飯後的話題。特權破壞了交通工程的設計標準,也便得道路有如累積厚層脂肪的血管,無法暢通,「『人情』,已把許多道路切割得處處柔腸寸斷,」一位工程師手指著幾條主幹道、次幹道分不清的地圖搖頭嘆息的說。
批評人士還表示,專業人才不夠,設計標準不一,也使得道路上標線不移清晰或設計不當。例如忠孝大橋下的行人斑馬線,盡頭一端居然被兩根擎天橋柱擋道;而路口一端,車道從四線變成三線的比比皆是,像建國南北路多處路口都是如此,使得內車道的車必須去擠隔壁車道,「等於逼人違規,」一位駕車人士指出。
都市計劃專家也表示,早期台北市大多數的交通工程,都是為了因應現實需要而做,這種現象,多少和我們一直沒有嚴謹地規劃都巿長期發展有關。
人車一團
專家認為,都市發展應該先有整體的規劃藍圖,再照計劃進行交通工程建設,像新加坡闢公路、建地鐵,就是這麼發展而來。但是台北卻相反。這是最初沒人想到會在台北長駐,後來更沒人料到我們的經濟發展會這麼快,人、車增加這麼猛,所以導致今天那人多車擠,政府就往那闢新路。現今熱烈討論興建的公館高架橋就是例子。
「政府官員難道不知道,道路會帶來更多的人和車?」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籌備處主任漢寶德問。
其實,台北巿最早的都巿計劃,是日據時代估計最多給四、五十萬人居住的,如今居民卻有二百四十萬。改制十七年以來,台北的道路面積增加一倍多,各式機動車卻增加了七倍以上,加上都市結構發展特殊,如商業、住宅、金融等區,四處分散,使得今天整個台北巿路上,滿眼都是一列長車,緩緩前移。
「任何時間都擠滿了車,根本沒有尖峰、非尖峰的區別,」在台北郵局四樓的辦公室,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主任張家祝感觸尤深,因為交大管理所師生,一走出教室大樓,面對的正是交通最頻繁的北門鬧區。
他指出,世界各大都市,像倫敦、紐約、芝加哥,甚至連美國的高速公路上都很擠,但人家是擠而不亂,「那像我們,尤其是西門町,人車亂成一團,」張家祝說。
交通部和學術界一致公認,這種混亂主要原因之一,是由於台北巿政府沒有專責機構,從事前瞻性的都市運輸規劃和整體協調。
專責的「交通局」在民國六十年,曾在市府組織圖曇花一現,三年後因「效果不彰」裁撤。以後,歷任市長雖仍廣建交通設施,楊金欉市長甚至將「交通」列入三大施政要項之一,但是「這些外行人,只會做硬體建設,要建豐功偉績,並不瞭解如何去做真正的交通規劃,」一位交通規劃師說。
北門高架橋就是一例。他指出,這座被建築界形容是「台北景觀之恥」的路橋;不但破壞古蹟和景觀,實際上,對交通疏導的功能也相當有限,這是因為當初沒有週密的規劃而造成「永遠的污點」。
沒有長程規劃
現在,每兩週一次,由市長主持的「道路安全督導會報」,市府雖然聲稱作用和專責機構無異,但是不少人卻批評,這個一級首長出席的例行會議,只是做決策,沒有做長程規劃。下設的「工作小組」,由各相關單位代表「兼職」,主要作用是對一些措施,像某處公車站牌遷移、某條路改單行道等進行協調,他們無權無責,「專業」程度不夠,「更別談如何有效規劃交通的設施、執行和管理,」一位教授說。
幾個月前,市政府遵照俞院長指示,聘請學者專家,組成了交通顧問小組。去年十一月,小組擬訂「台北巿促進交通流暢方案」,提出三年內把市區內八米以下的巷弄逐步改為單行道,加強拆除妨礙道路交通的違建等十四項建議。
然而,小組以外的交通界人士仍認為,顧問小組只能定期集會提出建議,實質功能仍是有限,非得有專職人員來規劃長期的運輸政策不可。
目前,有關台北交通的長期規劃或短期診斷,絕大部份由交通部或巿政府,委託台大、交大、成大等學術界來做。由於有些學者實務經驗不夠,或是外務過多,研究報告良莠不齊,而一些委託單位也沒有認真評估研究報告的好壞,甚至少數教授先接受市府「建議」的結論,再去研究某個已完成的工程效益評估,這使得「研究」和「採納」,成為不搭調的兩條平行線。一位高級首長即坦承:目前學術界能接研究計劃的教授有限,政府單位不過是「利用學術界,來達到政冶目的」而已。
更遭人批評的是,委託單位沒有負起全面協調的責任。目前市府正在研究的七大交通規劃專案,是由工務局、建設局、警察局等單位,各自委託不同學校的不同教授來做研究,這些研究只是「點」式的探討,缺乏「橫」向的溝通。
一名官員私下還說,某些研究主題甚至還有重複的地方。譬如建設局分別委託台大兩位教授,各自研究公車問題。巧的是,為了給大眾捷運系統鋪路,交通部運委會也委託一位交大教授、一家英國顧問公司和運委會本身,分三頭給台北公車看病。「這是因為既沒有專責部門來統籌協調,又沒有專才能從大局著眼,」批評人士指出。
學術界辯說,國內不是沒有專門人才,而是人才被摒於交通機構大門外。這是因為目前高考、特考沒有適時增設交通工程、運輸規劃及管理等科目,連一般交通行政科目也被取銷。於是一方面,每年這些科系的畢業生,進不了政府部門,紛紛流向電腦公司或國外,一方面各部門又大嘆:「廟雖大,又有足夠香火錢,但是沒有會唸經的和尚(指專業人才)。」
除了適才適所的問題外,交通警察執法不力,尤其被大眾指責。試看今天台北街頭:大小汽車放肆的「騎」在安全島上,五、六輛大巴士一字排開,停在慢車道甚或橋頭上;「高價收購」的中古車行、洗車行,於法無據霸佔人行道或慢車道:「色盲」行人偷機槍紅燈過街:市民擅劃黃線或自寫:「車庫前禁止停車」。
警力卻說他們在盡力取締。楊市長去年八月在巿黨部曾報告:巿政府從七十一年七月到去年六月三年間,交通違規取締共一七七萬件,拖吊汽機車達六一一萬輛。
每天,公館的「水源大廈」門前總是車水馬龍。高居七樓的裁決所,有時人聲喧嘩的和一樓市場沒兩樣。三千多人拿著被罰款的紅單,先和承辦人爭辯,然後邊埋怨邊繳款。
罰款可以打折
場面雖很熱鬧,但是仍有不少人批評警方執法不公。市議員謝長廷就曾在議會中透露,前年七十二萬件交通違規事件中,市府事後竟然承認有十分之一的罰單開錯了,「其實大部份都是利用特權註銷的,」也是執業律師的謝長廷指出。
自從交通裁決所實施電腦化以後,取締紀錄雖然不能註銷,但是有些議員指出,如今一些高官、民代、記者等特權階級的罰單,罰款仍然可以打折減價。
更有市民坦承,接到告發的黃單後,幾個月後還沒接到通知罰款的紅單(應該十天後即接通知單),「警察太懶了,」裁決所一位職員笑著說。
雖被批評執法不夠徹底,警方也有很多難處:設備有限、上面政策搖擺不定、現有的一些法規無法相配合,往往成為警察執法時的絆腳石。
目前,交通人隊共有七百多名交警,每天值特勤、輪休的佔去一半。全市七百多個路口,卻只有十二個偵測器來監視車輛是否違規,儘管十八輛拖吊車、三百輛鎖胎車,每天十小時不停工作,市民還是隨時都看到違規事件。
或許有人認為,交通違規罰款不足以嚇阻守法觀念日薄的市民,事實上,我們的罰款並不比以重罰出名的新加坡要低(見表)。
好些開車人士就覺得,好像警察抓違規的越來越兇,可是,為什麼還是違規事情處處可見?「不是我們取締不嚴,而是不守法的人太多,所以警力永遠不夠,」市警局交通人隊人隊長王一飛分析說。
有人說,抓不勝抓,可能和國人的「投機」心態有關。
然而,在新加坡,卻無機可投。身著深藍制服的交通警察,巿民隨處都可看到,他們執法徹底公平。有人清晨五點闖紅燈,照樣接紅單,每部車好像都有警眼監視,「他們無所不在,甚至躲在樹叢裡抓人,」一位來台觀光的新加坡人說。
賴皮就可得逞
這在台北卻推行困難。楊市長曾經透露,警方有段時間積極取締,結果民意代表在議會指責政府「擾民」,「我們只能慢慢來?」市長小心的斟酌用字。
上級「以訓導代處罰」的指示,澆冷了一些想有作為的警察的熱誠。於是管區警員不敢鐵面無私的取締派出所門前的混亂交通,交警執勤時,則往往「哨聲」多過「開罰單」。
這種怕得非市民的心態,經建會綜合計劃處處長趙捷謙認為,值得深入研究,「執法人員一定要清楚知道自己權力有多少,否則如何期待他們公平合理的執法?」
另一影響士氣的因素,是市民不夠尊重交警。巿警局交通科科長陳威宏指出,市民被警方攔截取締時,往往先求情,進而爭辯,最後是在路邊吵架,以為「賴皮就可得逞」。這些「賴皮人」,有不少是開著氣派轎車、打領帶上班的。
有些市民指責少數交通警察,不會開車又不完全懂得交通規則,或執勤時意氣用事。陳科長表情嚴肅的指出,他承認少部份交警執法能力有待加強,「但是人要懂得互相尊重」,才能減少執法困擾。
要民間配合的另一面,是市府本身也要檢討。譬如既然警力不夠,市府就該檢討一些相關措施是否應儘速修改。像目前停車問題嚴重(汽車數是停車位的兩倍以上),市議員郁慕明說,市府應該有魄力收同全部兩萬個違規使用或閒置末用的停車位,這樣,可以解決部份違規停車問題;也有專家建議檢討一些交通流量不多的地方,黃線是否可以去掉,因為「比比皆是的黃線,等於擴大管制範圍,反而無法貫徹執法,」紐約巿政府高級交通規劃師鄭向元說。
交通科還指出,中央的法規也應和執法單位相配合。譬如依照交通部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酒醉駕車罰款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但是,一看就知是酒醉的駕駛人,如果拒絕交通警察用酒精測定器試測他是否喝了酒,則只罰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這不是鼓勵大家不跟警察合作?中央有沒有主動發現這些不合時宜的條文呢:」一位高級交警指看載有處罰條例的小冊子,冊子畫滿了紅線、綠線和各種眉批。
交通教育失敗
取締單位認為,守法觀念薄弱,真正主因還在「教育」。目前,不論是學校、家庭和社會,交通教育都做得不夠。
任教警官學校、並經常向計程車司機講授交通規則的陳威宏科長舉例說,有天,唸小學的核子,拿份交通安全測驗卷問他,結果,他不但有些問題答不出來,還發現好些修改多時的規則,出題先生卻不知道。
關心教育的成人,經常發現放學回家的學童,成群結隊的搶過黃燈、紅燈:年輕的父母拉著核子的小手,在車縫搶鑽,或是未等公車停穩,就將幼兒推上車搶位子:孩子們在街上、在車,看到成人蠻橫搶道的駕車行為,「如何要求他們長大後循規蹈矩、遵守交通規則?」台大環境工程所主任於幼華說。
有人分析,政府公眾宣導不夠,和業務分散、專業人士不夠有關。像負責交通安全教育的是教育局,他們做出來的影片,總是安排在電視收視率有限的政令節目,或是晚上九點過後「關機時間」播出。
試問有多少人清楚知道各項違規的罰款金額是多少?有多少人知道「北平東路一號」,是投訴他人駕車魯莽的檢舉地址(被檢舉的車主,須接受交通安全講習)?市民檢舉違規事項或楚解決鐘車糾紛的電話,是三二一九一六六交通大隊勤務中心?
持平人士認為,這些年來,交通單位做了不少交通和道路工程的「點」式改進。譬如「借用」部份人行道,改建為專供公車停靠的「公車彎」;在公館附近改行「調撥道」(早上從新店木柵等郊區,入市區的車道增為三條,出市區的減為二條,下午則相反)等。
有錢人不能開車
中央也在上屆立法院院會期間,提請立法院同意修改若干交通處罰條例。譬如,再提高罰金二倍或四倍,建議設交通助理員,以協助警方維持秩序和稽查。此外,也包括實施違規記點制度,使經常犯規的人,不但被罰錢,還要被吊銷駕照,這一來,即使有錢人,也不能為所欲為的違法了。交通部預料,修正草案,「大致」都可順利通過,大概在年中就可公佈實施。
而最令人振奮的是,隨著掃黑行動得到全民支持後,警政署從去年十一月下旬起,在台灣地區六縣市實施交通機動警網執勤,大力取締交通違規。便服交警手持相機,甚至在隱密處拍照,制服交警則理直氣壯的前往取締。
台北巿交通大隊在實施的頭幾天,每天取締案件達三百件以上,不少市民承認,近來開車比以前注意多了,譬如換車道時,得記得打方向燈。可見,只要執法從嚴,民眾仍不敢掉以輕心。
機動警網顯示了警方「執法」的決心,但是專家建議,整頓交通應及時成立專責機構,對整體的都市發展、交通的工程設計、和包括教育等在內的運輸系統管理,做一全面規劃,以顯示其魄力。「我們留給子孫後代的,將是個什麼樣的生活環境和道德修養?」一位市民,每當開車在建國南北路高架橋,而被堵塞在匝道時,望著前後長長的車隊,總是這樣問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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