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規律、乾淨」─這是一八一九年發現新加坡的英國爵士萊佛士在心中勾勒出新加坡未來的藍圖。當年的新加坡只是塊潮濕、林茂的小島,島上只有一批在他眼中看來,相當「怠惰」的馬來移民及「反應機敏、狡猾腐敗」的中國移民。
一個多世紀之後─一九六五年,當年連水也無法自給的新加坡被迫退出馬來聯邦,受過英國律師教育的新加坡總理李光耀以背水一戰的心情實現了萊佛士的想理。
獨立建國十八年來,李光耀將新加坡由一個髒亂的熱帶港口建設成世界上最繁華、最乾淨、最安全的城市國家。「我們對新加坡又忌又羨」,一名馬來西亞的華人說。
如果說新加坡的成就是個奇蹟的話,那麼推動這個奇蹟的一隻無形的手是新加坡政府為他的人民所制定的社會紀律─強制執法。「新加坡是個low crime, big law的地方」,一名旅居新加坡旳美國女記者說。
但就在二十年前,新加坡的社會還是一片混亂─左派勢力不斷發動罷工、罷課,治安情形更差,幫派橫行、搶劫、綁票、姦殺等案件層出不窮。
如今政府、民間的法治精神已使得天氣太熱、種族及宗教太多等再也無法成為滋生犯罪的藉口。
法治的氣壓計
新加坡常年平均攝氏三十度的氣溫,加上在一個只有大台北區面積大的領土內共存了中國、印度、馬來三種種族及佛教、道教、回教、印度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多種宗教,犯罪率很低,搶偷案件平均一天十件,是它三倍人口的紐約市一天則有一千八百件。
法治精神表現在人民身上的就是社會紀律。如果誠如台糖董事長汪彝定所言:「交通秩序是一個社會紀律存廢的氣壓計」,那麼新加坡人遵守交通規則的態度,正表明了新加坡是個紀律嚴明的社會。
無論是計程車或私家車,坐在前座的司機及乘客一律扣上黑色的安全帶。如果不扣,要罰台幣六百元。
即使是長年在攝氏三十度以上的氣溫下,奔馳在綠樹成蔭街道上的摩托車,無論是前座的騎士或是後座的乘客,一律戴著厚重的安全帽。如果不戴,也要罰台幣六百元。
偌大、黝黑的電影院內,竟無一絲煙火閃動。原來就在螢幕旁,懸掛著四分之一電影銀幕大的中、英文警示牌:「不准抽煙,違者罰五百元。」五百元坡幣相當台幣一萬元。
對新加坡人而言,隨手就招來計程車是只能在電影上看到的情節。在購物中心一帶,人群必須在指定的計程車招呼站排長隊等計程車。「等一、兩個小時是常事」,這是觀光客或新加坡人常有的感歎。
巡邏船在新加坡港口四處巡邏,偵測誰將油濺到海面上,違者要罰二百三十八美元。
新加坡人常向外來客調笑自己:「新加坡是個fine city」,用重罰(fine)所造成的美好(fine)社會。
「我一個月內曾有連拿三張罰單的紀錄,我幾乎已走遍新加坡可以去繳罰款的地方」,一名新加坡大學的名教授半自我解嘲地說。
殺人。販毒者處絞刑的新聞必上報紙頭條,用以嚇阻新加坡人;同時也刊登法官宣判神情的照片,用以表示法庭的尊嚴。
然而隱藏在重罰、峻刑背後,要把一個原本有七五%以上,以「人情」為重的中國移民社會,轉變成一個以「法」為優先前提的社會,新加坡政府所付出的努力就不單是罰單或重刑就可解釋。
公平與徹底才是新加坡法治成功的真正關鍵。
面對現實
徹底的第一步是法律規則與實際生活配合。從求環境清潔的反垃圾法,到保障駕駛人、行人生命安全、使道路暢行所訂的交通罰則、商店招牌的掛法、房屋每五年的粉刷,到水泥牆上的爬藤,一點一滴的生活細節都有規則。
「人就是生活,新加坡的法都與生活息息相關,」新加坡聯合早報編輯顧問吳德耀說。
新加坡政府往往能面對現實、迅速立法控制。處理攤販就是最好的例子。
新加坡環境發展部在一九六九年開始整頓新加坡攤販問題。曾任環境發展部政務次長,現任國會議員曹煜英憶及當年著手處理之前,曾徵詢民眾對攤販的態度,發現攤販有存在的價值,也可解決部份的失業問題,「我們只有面對現實,」曹煜英說。
環境發展部小販局開始在原先就有攤販★集的地區找空地、建築攤販中心,再將附近的小販一一編號、發給執照,將他們集中到有屋頂遮風避雨、有自來水設備、固定桌椅的小販中心去。這個措施使得小販不僅仍能保有老顧客,環境發展部也可收取執照費,及指導小販衛生習慣,同時財政部也可向小販課稅。
目前新加坡三萬六千個小販中,有四分之三已遷入小販中心,環境發展部小販局負責人黃敬文說,其餘一萬一千個仍散佈街頭,但也列入管理。
如今小販中心儼然成為新加坡的觀光勝地。
新加坡政府這麼重視這些實際的法律要追溯自二次大戰前後新加坡的社會背景。「當時華人抽鴉片,幾乎和今天看電視一樣普遍,」新加坡大學經濟及統計學系主任林崇椰曾為文指出。
當時新加坡人主要死因為肺病、瘧疾、痢疾、性病,反映出當時環境之髒亂。尤其獨立前,林有福任總理時代,貪污之風更是盛行。
人民行動黨上台後的政府針對當時惡劣環境的病癥下了實際的藥方─如掃蕩色情、犯罪、肅清貪污、嚴懲販毒、姦殺犯,清潔及綠化環境、加強公共衛生。「李光耀是個戰士,面對事實,絕不退縮,」新加坡人這麼形容他們的總理。
明確周密
徹底的第二步是法律十分明確,甚少迴轉餘地。譬如一九七五年生效實施的「濫用毒品修正法令」明確規定,凡非法攜有二克海洛英或三克嗎啡,即為販賣毒品論罰,而非法販賣或進口十五克的海洛英或三十克的嗎啡之販毒者,應遭判死刑。
次年,一名二十五歲的大馬青年,即以攜帶四十六克嗎啡入境,超過三十克的規定,立即被判唯一死刑─絞刑,並在報紙上以頭條新聞刊出,以收殺一儆百之效。
周密的法律,也使人無法鑽漏洞。例如為了解決愈來愈嚴重的交通阻塞問題,交通部不惜採用種種辦法來限制私人汽車─提高路稅、汽油費、車輛註冊費、汽車進口稅、停車費等。「在新加坡買部汽車比買房子難」,一位邊開著私家車的新加坡記者不禁歎氣。他透露,在新加坡買三房二廳的房子約三萬二千元坡幣,買部車卻要四萬二千元。
教育最根本
顧及罰單是罰錢,也不足警愓有錢人守交通秩序,交通警署為此建立駕駛人計分制度─闖紅燈記三分、超速記三分至九分,兩年不許超過二十四分,否則要吊銷駕照。
新加坡政府更透過公共教育,根本改變人民的態度及行為。
政府年復一年、不厭其煩地針對不斷在演變的社會所產生的問題,發起各種全國社會運動,來說服民眾。新加坡文化部主任社會運動的BasskaranNair譬喻,社會教育運動是一種與大眾溝通的方式,有如把商品賣給消費者,所不同的社會運動所賣的商品不是一般物質,而是針對社會問題,提出政治論點。
從一九六五年二月,新加坡尚未退出馬來聯邦時,當時的邦總理李光耀就已經決定展開城市清潔運動,決心成為亞洲最清潔最衛生的城市,而揭開新加坡社會運動的序幕。
這個清潔運動,光耀先從政府的清潔部門檢討起─添購垃圾車、增設焚化爐,逐步推廣至全民的「反拋垃圾運動」。一直到十八年後的今天,在新加坡的街道上、在機關的樓梯口,仍處處可見「保持新加坡的清潔、禁丟垃圾」的警告招牌,另外幾乎每一個街口,都設有及腰高的小垃圾箱,讓人方便丟垃圾。
一九六○初期,新加坡面臨人口膨脹、失業率提高的困擾,於是透過運動倡導家庭計劃的觀念,緊接著是「消除蚊子運動」、「防止環境污染運動」。「新加坡很能面對現實,發現問題立即擬定方案解決」,曾任東海大學校長的吳德耀說。
新加坡也習慣以長期戰來克服人的健忘及惰性。一九七○佃代中期,新加坡一直持續推行清潔、綠化運動,使新加坡逐漸建立保持環境清潔的公德心,並且使這個原先人民並無歸屬感的移民社會,產生了歸屬感及榮譽感。
新加坡推行公共運動時喜歡向民眾說理,尤其喜歡用統計數字來說服人民。當交通法規宣佈小輛車的司機及前座乘客要繫上安全帶的同時,健康部會出面說明:遇到車禍意外時,繫上安全帶會減少三○%的死亡率。健康部一名法醫說,「在政府部門當醫生很有意義,我可以歸納許多死因,再告訴人們如何防範最安全」。
在進行種種公眾運動時,新加坡的大眾媒介每每全方配合。從一個運動的揭幕,到年底的追蹤調查,報紙無不文圖並茂地刊登。「這是整個國家的利益,當然要全力配合」,聯合早報一名記者說。
守法是日常飲食
即使是路邊、門上的小貼紙上也不忘訴說理由。例如新加坡文化部會議室在門上貼著的一張標語:「為了你的健康,不要抽煙」。
新加坡公共運動不只說理、喊口號罷了,它還想出各種策略、培養人民根深蒂固的觀念。譬如,新加坡警政界為了要讓交通安全的意義像人民飲食一般的自然,分別針對學童及成年人,使用不同的策略灌輸。
交通警署擔心不斷宣傳交通安全理論會令學童厭煩,想了一種生活化的方式,讓學童親身演公路安全狀況。他們有計劃地把小學生送到公路安全公園,讓小孩子開娃娃車,碰到各種交通指示燈時、禁止停車區,有行人過馬路時,或駕駛時可能碰到的危險時,讓新加坡交通警長在現場教導他們該怎麼辦。據交通警署統計,截至一九八一年年底統計,已有八萬名學童做過這樣的角色扮演。
對於成年人,則多半採取驚嚇策略。每發生一次嚴重車禍,電視、報紙總配合警政界,拍下車禍現場人車俱毀的悲慘畫面,不斷播映;交通警署甚至各處展覽車禍後破爛的車體。
他們的策略又由統計數字來支持。根據交通警署統計,一九六九年到一九七九年,新加坡機車人口增加二五%,但是車禍重傷率降低四○%,死亡率降低二四%。
交通警署隨時不忘機會教育,位於 Maxwell路口的交通警署一樓繳款的地方入口,固定展示著一個破爛車頭,牆上書寫著:「三思而行、魯莽超車的代價!」猛然回頭,車頭下一具模擬真人鮮血淋漓的屍體模型躺在地上,令人怵目驚心。
親身影響
他們的徹底在教導民眾一些防止犯罪活動的細節上也可看出。仃例如,他們要居民不要將鑰匙藏在花盆內或屋外的門氈下,因為小偷已經知道人們會將鑰匙藏在隱秘地方的心理。
能這麼徹底地教育民眾,新加坡政府各部門能分工合作及充份協調有很大的關係。例如交通部嚴格管制隨地停車,另一方面建屋發展局、環境發展部卻能採取配合措施,分別規定商業大樓、政府組屋區或私人建住宅建立一定比例的停車場。
公平也使得新加坡人信任政府的權威,新加坡政府極力經由法律建立公平的環境,不讓任何人因本身職位的方便而獲得私利,避免使民眾在不公平的環境下,不願守法,不願吃虧。
例如,新加坡的證券法規定,跑證券新聞的報社記者寫新聞稿時,不能為私利而扭曲或誇張事實,否則要坐牢五年,罰款三萬坡幣(約六十萬元台幣)。
公司法規定,一家公司的董事,如至親開設另一家公司,必須在董事會公司聲明與另家無關。
直屬總理公署的反貪污調查局,連私人公司的貪污情形也列入調查。反貪污調查局就曾查獲一家銀行採購部負責人,從一筆四萬元坡幣的採購預算中,抽取五百元,中飽私囊,而被提出控訴。
新加坡的法律絲毫不容許「藏在桌底下的錢存在」。「在新加坡做事很乾脆,不管黑的、白的,一律在桌子上攤開來講」,一名外國投資者說出新加坡最吸引他的一點。
連報紙廣告部門給廣告公司回扣、跑社會新聞的記者給消防局幾十元,好獲得獨家新聞,抑或家庭主婦過年時塞給垃圾工人或郵差兩、三塊賞錢,都不為政府所容忍,新加坡一名報界人士指出。
沒有例外地執法,使得新加坡有一相當公平的法治環境。
沒有例外的公平一是來自執法人要沒有私心,另一是有錢有勢者一旦觸法也要接受法律制裁。
以最常有機會向民眾開罰單的交通警察而言,新加坡交通警署自設反貪污組,隨時偵察監督,以避免交通警察收了違規者的好處而沒有誠實執法。
即使是一名高級警官也不能倖免於法。曾有一名新加坡高級警官誤闖入禁獵區,射殺了一隻鳥,而被小警察抓到,也一樣送上法庭,還上了報。「不管你是高官或普通人,一旦犯規,一律要接受法律制裁」,新加坡警政署長吳永鴻說。
在新加坡,高官貪污一旦被發現,非但要接受制裁,丟了官,也要經過大眾媒介廣加宣傳。前教育部長周瑞麒七十萬元坡幣的貪污案、前環境發展部政務部長黃循文的四項貪污罪及最近前駐日大使黃望青遭一名查稅員查出逃稅案件,都一一上了報。有的還獨佔了半個版面、刊登整個貪污調查報告。
建立高官的清廉作風給新加坡人示範的作用,公開懲罰在上位者也給了民眾政府「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威信。
警察的眼睛
徹底公平的執法,強制新加坡人開始有了社會紀律。「每天要丟紙屑,就想到後面有隻眼睛在看」,一名建築工人說。
即使到了國外,在國內養成的習慣也不會改變。聯合早報董事經理黃錦西有一次在巴黎街上,曾將一包果屑整整拿了一個多小時,直到找到垃圾桶才丟。「當一項有形的規則被遵守時,它所培育啟發出來的無形的紀律感將比有形規則涵蓋得更遠、更深」,汪彝定的看法在新加坡得到實例支持。
然而不少外人及西方記者,對於新加坡干涉太多人民生活細節,提出批評。「真難以相信!他們為了怕污染環境,甚至考慮禁止人民吃口香糖,要我才不喜歡來這兒住」,一名西方記者說。
「一出了新加坡,來到台北,我覺得喘了一口氣」,一名新加坡人跟台北的友人說。
新加坡對於在這樣的生活環境下,多半是說:「沒有辦法啦!就是這樣」。
也有不少新加坡人相當感激新加坡政府在短短十八年間,建立這麼個安全的社會。「我的父母都是從戰亂、饑餓中過來的,他們相當感激能住在這樣的國家」,一名父母自印度移民來的律師說。
對於外人說他們缺少自由,一位律師及一位醫師都提出相同的辯解:「誰我們沒有自由?我們能自由貿易、自由外匯、自由旅行,生活上的一些限制,只是為了整體的秩序」。
新加坡政府在建立好一個人類生活最基本需要的環境─乾淨有秩序之後,八○年代的新課題是藉由禮貌運動、生產力運動,來推進人民的生活品質。
「創造一個國人相互關懷和照顧彼此需要的愉快社會環境,是新加坡八○年代的目標」,李光耀在三年多前,揭開禮貌運動序幕時說。
他們期待禮貌、敬業精神能成為未來新加坡人的生活文化,這個再也不是法律能強制執行。「我們準備二十年的時間來推動禮貌運動」,文化及外交部長丹那巴南說。
「我們要採用溫和的訴求方式來鼓勵民眾以禮待人」,文化部負責禮貌運動BasskaranNair強調,「非這樣做不可,因為新加坡太小了,人與人之間必須以禮相待」。
唯一的路
類似的說法在新加坡各個階層都能聽到─因為新加坡太小,所以必須有紀律,必須走在競爭者的前頭,必須接受戰鬥。正如他們的總理李光耀所說:
「如果你要知道我為何固執,那是因為我走過太多國家,我知道這個世界發生了什麼?新加坡只有一個機會,那就是不斷往上爬、加緊努力些、更有紀律些,來踏上經濟的階梯。如果你放鬆這些,你不會掉到軟墊子上,而是又冷又硬的水泥地上,粉身碎骨……。」
新加坡的法治就建立在這樣的危機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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