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二十年來,台灣的儲蓄傾向極高,也就是說拋開政府儲蓄及企業儲蓄不計,民間的個人儲蓄(personal savings)佔可支配所得(disposable income)的比率很高,遠超過各工業發達的先進國家。這是完全違反凱因斯理論的現象,顯示在國際間之比較,儲蓄傾向不是所得水平的函數。
近年在台灣很多學者討論此事。大家一致認為這是一個非常有利因素,高儲蓄率可以配合高投資率,為高速經濟成長提供財源,而無需大量借重外資。不過,大家只是向好的一面看,而忽略了它可能發生的不利影響。這種不利的影響到現在為止尚未發作,但將來卻可能成為一個問題。
非台灣獨有的現象
要瞭解高儲蓄率的兩面性,必須先弄清楚它的成因,以及它可能的變化,然後才能看到它可能形成的問題。高儲蓄率並非台灣特有的現象,日本從五○年代後半期開始就出現高儲蓄傾向,一直持續至今,最近十年來南韓與香港也顯示此種現象。這些國家對民間儲蓄的調查研究頗值得我們參考。尤其是日本,因為此種現象出現甚早,持續最久,研究的人也最多。
我手頭上有最近的一冊日本政府公佈的經濟白皮書,其中將美、日兩國最近十幾年的民間儲蓄率(即個人儲蓄佔GDP之比率)加以比較,情形如下:
日本的民間儲蓄率是美國的兩倍,這一點已是眾所週知。最令人驚奇的是,自從第一次石油危機以來,日本的經濟成長緩慢下來,物價膨脹加速,但民間儲蓄率卻大幅上升,這一點值得特別注意。
關於戰後日本民間儲蓄率超過國際水平之事,很早就不斷有人研究。大家一致同意,凱因斯的消費儲蓄理論無法解釋此種現在,於是紛紛提出新的說法。在早期的研究中,比較重要的幾種新理論有下:
一、第一種理論是引起傅利曼的永久所得(permanent income)理論,認為日本戰後高速度經濟成長是前所未有,大多數消費者的生活經驗中從未遭逢過的事,所以人民把每年增加的所得視為過渡性的收入(transitory income)。
依照傅利曼的理論,家庭的消費計劃是根據永久所得擬訂的,過渡性的收入則被儲存起來。換言之,日本人民還不習慣於每年一○%的成長率,認為只是偶然的現象,家庭的消費計劃還十分保守,還是按二或三%的成長率來規劃。
以上是最早提出的一個說法,也是最早破產的一個說法。當日本經濟高速成長已經連續進行了十來年以後,民間儲蓄率仍然有增無減。如果說日本的消費者心態十幾年下來都無法適度調整,顯然是說不通的。
二、第二種說法也是築基於永大所得理論上。論者特別指出日本企業普遍實行的獎金制度(bonus system)。就全體工人而言,獎金總額佔工人現金收入總額之比率,在一九五五年僅有九%,以後逐漸增加,最後竟高達二五%。從整個工商業來看,獎金的比重是上升的,但就個別企業而言,獎金是依該企業當年獲利情況來分配的,故逐年有起伏變動。工人們大概就把每年領到獎金視為過渡性收入,送到儲蓄帳戶中存起來。研究者發現,無論是長期趨勢或循環性變動,民間儲蓄率與獎金的比重兩者有高度相關關係。
三、第三種理論認為日本民間儲蓄率高是因為缺乏健全的社會保險制度。日本的大企業中職工退休年齡很早─五十五歲,中小企業根本談不到退休制度,當年的日本政府尚未建立全面的社會保險制度。於是人民不得不以私下儲蓄來供養老應急之需。
四、第四種流行的說法認為日本民間的高儲蓄率是與其特殊的人口年齡結構有關。在六○年代前後,日本人口的年齡結構進入最有利的階段,平均年齡上升,但還沒有很多人進入高年齡組,而幼童人數卻因出生率下降而減少。當時日本的撫養人口指數幾乎是全世界最低者。換言之,高比例的工作人口,極小比例的撫養人口,大家都有餘力儲蓄,整個社會的儲蓄率自然高於其他國家。
理論發生動搖
以上種種理論,當時都言之成理,也都有有關數據支持。不幸進入七○年代,尤其石油危機發生以後,上述各理論都發生了動搖。
石油危機發生以後,日本也陷入了不景氣,企業利潤下降,獎金的分配隨之大幅減少。七○年代以來,許多日本大企業應政府與工會的要求,把退休年齡提高在六十歲,日本政府也擴大了社會保險制度。最後,日本人口的年齡組成也逐年變動,進入七○年代,老年人的比率已經較前增加許多,撫養指數也隨之上升,人口年齡組成的黃金時代已成過去。
可是,儘管這些因素發生變化,民間的儲蓄率卻大幅上升,足證上述種種解釋,很大的成份是時間上的巧合,而非日本民間高儲蓄率的真正原因,起碼不是主要的決定因素。
日本方面的研究者,注意到這些理論與事實的矛盾,於是從另一個角度來探討這個問題,也可以說在基本觀念上改絃更張。
在上述四種說法中,除了第三項,都有一個共同的基本假設,這個基本假設是源自凱因斯的理論。這個假設是:人民在處理他們的所得時,消費是有意識的規劃,儲蓄只是消費剩下來的餘額。儲蓄之多寡視消費如何規劃而定。所以研究的大方向都是從消費方面下手,在消費函數上加入新的解釋變量,或改變函數形式,看看將如何影響這個「餘額」。當此路走不通時,大家自然會換個基本假設─假設儲蓄是一個獨立的、有意識、有目的的行動,構成一個獨立的函數。
日本的企劃廳不久前曾做了一個大範圍的儲蓄動機調查,就全部樣本來看,日本家庭有三個主要的儲蓄動機:
一、養老及醫治疾病之用。
二、購置自用房屋或公寓。
三、籌措子女教育費。
三項動機中,以儲蓄購屋的比重最高,而且與時俱增。該項調查是計算個人儲蓄佔可支配所得的比率,其前後期的變化如下:
一九六五─六九:儲蓄率一八•三%,其中七•三%用於購置房屋。
一九七五─七九:儲蓄率二二•七%,其中一二•四%用於購置房屋。
與時俱增動機
很顯然,因社會保險制度之推廣,日本家庭為養老應急的儲蓄動機逐漸減弱;子女教育費的增加也未曾超過平均所得的成長率。只有房屋的價格上升迅速,而希望購買自用住宅的人口比例也隨所得水平之上升而增大,此項儲蓄動機的份量便與時俱增。
這種儲蓄心態可以稱之為有目標的儲蓄(target savings),其行為是古典經濟理論與凱因斯各流派都無法圓滿解釋的。凱因斯各種流派無法說明日本的儲蓄行為,前面已說過。古典學派的理論在此也不適用。
古典學派認為利息率之升降能導致儲蓄之升降(此處之利息率是指實質利息率而言),故當物價上升期間,名目利息率追不上物價之膨脹,結果形成實質利息率之下降,打擊儲蓄意願。所以在物質膨脹時期,古典學派預期儲蓄率下降。
但是衡之日本在一九七四年以後的情況,與此預期完全相反。有目標的儲蓄者,在物質膨脹時期,為了要堅持達成其目標,往往有提高儲蓄率之必要。一九七四年以來,日本的物價大幅上升,但是這一時期日本的房價上升更快,希望儲款購屋的家庭,如果堅持要在預定的期限內達到此項目標,便不得不提高儲蓄率。因此,在此物價膨脹期間,全國的平均儲蓄率便由一六•九%躍升至一九•八%。
上述分析,對於國與國之間儲蓄率高低不同,提供了一個合理的解釋。在各項儲蓄動機中,購買自用住屋的動機是一個特別值得注意的項目。對於很多家庭而言,購買住宅可能是一輩子最大的一筆單項支出,房價與所得之比一定會有重大影響。
在美國,儘管住屋的標準很高,但房價卻是相對低廉。美國人一般的說法是價格為年薪兩倍半的房子便是合理的水平。而且美國房屋貸款很容易,通常只要自備一○─二○%的價款,換言之,一對年輕夫婦只要能積存相當於年薪二五─五十%的儲蓄,便可以購買一棟自己的住屋(當然,幾個大城除外)。所以美國人的儲蓄動機中此項佔之份量極輕,而整個儲蓄率也很低。
日本情形不同,地少人稠,房價偏高。即以日本人的住屋標準而言,六○年代平均房價大約是一般家庭年薪的四倍半。此項比率逐年不斷上升。據最近日本經濟企劃廳調查,全國平均房價是一般家庭年薪的五•九倍,在大城市中則高達七•四倍。日本家庭要拼命儲蓄,以求能有自己的住屋,是可以解釋的。又據調查,在過去,低所得人家根本不敢奢望能有自己的住屋,現在因為整個經濟水平之提高,低所得階層也普遍買房子的打算。
因地而異
從這裡我們很容易就會聯想到台灣、南韓、香港等地的情況。這幾個出現高儲蓄率的地區,都是人口密度極高,而經濟又發展到相當程度的地區,這恐怕不是偶合。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人們開始有購買自用住宅的需求,此種需求逐年增加,直到絕大多數人都有了自己住屋時為止。但是,房價與家庭收入之比卻因人口密度而偏高,再加上貸款購屋之困難,人民自然要盡力儲蓄,以達目標。
就以台灣來說,計劃買房子的家庭佔總人口之比例可能沒有日本那樣高,但房價與家庭收入之比一定是超過日本的。據我大略估算,可能是在八倍至十倍之間,加以貸款比例小(最多不超過五○%),這些人家儲蓄壓力之強大是可以想見的。在台灣的子女教育費負擔不大(除非是儲蓄供子女留學),一般家庭儲蓄動機中,購買住宅一項的比重大約會超過日本。
最嚴重的情形恐怕是香港。我手頭沒有統計資料,估計香港一般公寓購價與家庭收入之比可能超過十五倍以上。我推測,如果在香港作一次類似的儲蓄動機問卷調查,恐怕大多數家庭只剩下了一項主要動機─一切在所不顧,只要積極「買樓」。與香港的朋友接觸久了,就會看出「買樓」在他們生活中的重要性,我們甚至可以誇張一點說,香港居民的心態就是買樓心態。
如果上述的分析不算太錯話,我們接下去就要問:這種儲蓄行為會有什麼不利的影響?
有何不利影響
凱因斯的消費者函數與儲蓄函數的特點是,它們都是所得水平的函數,因此,多多少少有些自動調節的性能。當經濟繁榮時,所得水平升高,平均消費傾向會略有下降,而平均儲蓄傾向會略呈上升,這樣正好提供投資所需要的資金。當經濟不景氣時,會有相反方向的變動,儲蓄之下降多少會發揮一點調節功能,使有效需求不會減少太多與太快。一旦儲蓄行為證明是有目標的行為,獨立於所得水平之外,自成一個獨立的函數,則上述之調節功能便絲毫都不存在了。
例如日本一九七四年以後的情形,在經濟成長率放慢,企業投資意願低落時,民間儲蓄率反而大幅上升,於是計劃投資(planned investment)與計劃儲蓄(planned savings)發生了很大的差距,如果政府不設法把這些過量的儲蓄吸收過來,加以運用,國內的有效總需求就會下降,造成經濟不景氣。這正是日本目前面臨的問題之一。日本政府的辦法是發行政府公債,把這筆過量的民間儲蓄吸收過來,再以政府開支的方式投放出去。不過困難的是,這種有目標的儲蓄沒有自動調節的功能,也不受經濟循環變動的影響,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繼續維持這樣高的儲蓄率,如果民間的投資率長期保持現在的水平,過量的儲蓄便不斷產生,政府便要不斷發行公債來吸收,永無止境。這正是日本政府頭痛之事。
台灣未來的情形會如何呢?看來高儲蓄率會繼續下去很長一段時期,過去的高投資率是否會長期維持下去,就很難說了。有朝一日可能也會發生過量儲蓄的問題,政府也就不得不設法吸收這些過量的儲蓄,以維持國內有效需求。當然,如果我們的經濟政策正確,投資環境不惡化,高速經濟成長還能維持一個長的時期,則高儲蓄仍然是對我們有利的。過量儲蓄的問題便能推宕下去。(趙岡為美國威斯康辛大學經濟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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