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親切與利息優厚,是信託投資公司創業初期最為自豪,足以和公家銀行相抗衡的競爭武器;如今,卻一變而為不利因素,成了信託業界所說的致命傷。
「培養、訓練服務週到的工作人員,須要大量的金錢投資,」國泰信託投資公司的一位高級主管表示,人事費用龐大,外帶加發比銀行存款年息高出○•五%的紅利,都使信託公司的營業支出向上提高。
成本偏高,營業收入無法相對增加,這位主管透露,國內的信託公司,目前多半陷入財務不穩的困境。
不過,他卻以「唯恐引起信託戶恐慌」為理由,拒絕說明國泰信託的財務現況,僅是再三強調:年關接近,不知道該如何結這筆『不好結』的帳。
這位國泰的負責人認為,挽救信託公司於破產邊緣,是財政部最近同意信託公司辦理活期業務的主因。
挽救生存危機
一位中國信託公司的主管也表示,活期業務可以節流,降低支出減少成本,紓解信託業界今日的生存危機。
他解釋:「不能辦理支付低利息的活期及支票存款業務,導致信託公司的利潤微薄,營運發生各種困難。」
據這位主管計算,信託公司依法令規定,吸收六個月以上的定期存款,所付利息平均超過年利率一五%,而放款所收年息大約一六•七%,賺取存放款差額一•七五%,比起銀行的平均存款年息八%,放款一五•五%,所得的利潤少了許多。
他說,財政部准辦活期信託的新決定,是協助業界解決問題的德意。
反對的人卻不這樣想。一位銀行的主任形容,這是政府再度「讓步」。他說,成立十年的信託投資公司,又顯現一次變「不能」為「能」的本領。
他指出,信託公司「違法」於先,「合法」在後的記錄,不容繼續存在。這位主任說,政府當年核准民間設立信託投資公司,曾訂定一項「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規則」,言明信託公司是吸收及提供中長期資金的金融機構,不介入短期銀行業務,也不可以私自設立分支機構。
「事實卻並非如此,」這位主任強調,信託公司創業之後就有「違規」情勢。像擅設分處,吸收短期資金,以及暗中辦理類似活期存款的業務等,都曾經由民眾檢舉或政府科罰,「是不少人印象深刻的事實。」
先做再說造成事實
「然而,他們卻常能順利過關,」這位對信託公司經營狀況深表示不滿的銀行工作人員強調。他說,設立五家分支機構,以及收受六個月期信託資金這兩項業務,都是信託公司在政府核准之前,就明暗逕行去做,「直到政府眼看既成事實,才『迫不得已』,以一紙行政命令予以合法化。」
這位主任說,活期信託業務也是「先做再說」的產物。他認為,信託公司守法精神不夠,三番兩次違反法令規定,間接逼使政府就範,達到拓展業務的做法,不值得鼓勵。
「這將形成一種惡例,」他說,「如此一來,不但對民眾及工商業者帶起不良示範作用,而且也影響政府威信,值得詳加考慮。」
另一種反對現在開辦活期信託業務的論調,也以「法」為出發點。據了解,當政府考慮是否允許信託公司辦理活期業務時,曾經徵詢一些學者專家的意見。
當時,有人提出,依照我國現行銀行法規定,我國銀行制度,講求專業精神,信託公司既然被列為中長期資金的金融機構,應該排除辦理短期業務的可能性。
因此,十一月初,那時的財政部長張繼正宣佈,財政部已有條件地准許信託公司開辦活期業務之後,輿論界立刻做出「不可如此」的反應。
經濟日報與工商時報,都以經濟專業報紙的立場,在社論中闡明相反的看法。
輿論界反對
經濟日報寫著:不合銀行法規定;有條件開辦、往往就是全面開辦的開始;以及阻礙健全銀行制度建立等,是建議有關當局不應准許信託投資公司開辦這類業務的理由。
工商時報也有類似評論。在題名為:「信託公司開辦活期信託仍宜慎重考慮」的社論中,這家報紙認為,信託投資公司辦理活期業務,將涉及金融制度的變革,及中長期專業金融機構的健全發展,「不應以片斷局部性理由加以處理。」
信託公司對這些看法立即提出辯解。國泰信託公司總經理吳憲藏發表文章強調,銀行法中雖未規定可以收受活期信託資金,但也沒有規定不可以。「所以,不能認為有條件准許收受活期信託資金,即不合銀行法的規定。」
中國信託的總經理辜濂松,對「專業金融機構」之議,有尖銳的反駁。「所謂銀行專業化,完全是不懂銀行業務的人在講,」他說。
辜濂松再三指出,信託公司無法專辦信託投資業務而能生存。他說,環顧世界各國,除了德國有兩家政府支持的專業信託銀行外,其他各國當中,辦理信託業務的銀行,都要配合支票存款、活期存款,以及外匯等商業銀行的業務,才能正常營運,沒有問題地生存下去。
「政府必須面對現實,」辜濂松形容現在的信託公司,是餓以待斃的孩童,眼見桌上一塊可食的麵包,必然狼吞虎嚥先吃為主,實在沒有心情洗手擦面,正襟危坐的細嚼慢食。
他認為,開辦活期業務,是及時解決信託業危機的措施。這位被業界稱做是國內最活躍金融人士之一的總經理也主張,國內金融制度,尤其是信託投資公司的管理,有必要重新檢討。「但那是長遠有待擘劃協調的事。現在的問題,是信託公司要活下去,」他說。
與政府有溝通
對於所謂信託公司會做關係,與主管金融的官員保持密切連繫,才能「為所欲為」的批評,辜濂松說「與事實不符。」
他表示,過去從未聽說這種講法。辜濂松也強調,我們的政府官員還不致於「如此之差」。
他暗示,與政府首長常有來往屬實,但是靠私誼、套交情,卻是子烏虛有之事。
不過,辜濂松承認,常常和政府首長接觸,有助於彼此溝通、陳述困難,倒是不必否認。
據金融圈內人傳說,這次財政部原則決定,准許信託公司開辦活期業務,事先曾徵求中央銀行總裁俞國華同意。
也有人說:中聯信託投資公司新任未滿一年的董事長李斡,曾任央行副總裁,與俞總裁之間,「可以講許多話」。
還有人指出,第一信託公司總經理萬彥信,身為嚴前總統女婿,「遊說力量不可忽視。」
更有人強調,辜濂松身兼亞洲工商總會理事長。前些時候,又在臺北籌辦一項亞洲銀行委員會議。他處理國際金融事務的能力,以及在國際金融圈的活躍地位,「都很令當局印象深刻。」
這種種說法,一位信託業負責人評論,都是捨本逐末,與事實不符的猜測之言。他指出,最重要的,是政府現在已充分知曉信託公司的困境,儘量在行政命令範圍之內,放寬對信託公司的業務限制,使信託公司的營運不致遭遇麻煩。
有條件的
財政部金融司長王志道表示,這項決定,主要目的在方便信託公司的業務操作,與「銀行法」不相違背。
一位主管信託公司的金融司官員解釋道,活期信託業務的開辦是有條件的。
這位官員說明,在條件限制下,只有向信託公司借款的客戶,以及原先在信託公司存錢的信託戶,才有資格開設活期信託帳戶。
也就是說,一位向信託公司借到五百萬元的廠商,可以將這筆錢,存進他在這家公司的活期帳戶,要用錢時再提出來使用。
同樣的,本來在信託公司存了兩年期一百萬元存款的信託戶,原來每個月領取利息一次。但是,有了活期信託帳戶後,信託公司可將利息轉入這個帳號。這位信託戶可不受約束,隨時提取。
不過,其他一般民眾,卻不可以拿著一、兩萬元,就在信託公司辦理一個活期存款帳戶。
金融司的這位科長強調,這種做法,給予信託公司的客戶不少方便,也減少信託公司業務操作上的困擾。他認為,我國「銀行法」中,區分中長期和短期金融機構的依據,以放款期間長短為主。
由於信託公司無權辦理短期放款業務,所以,這位科長表示,信託公司就算是擁有活期信託客戶,仍然有中長期金融機構的特色。「與銀行法的規定並不衝突,」他說。
國泰信託吳憲藏總經理,也強調業務上的必要,才是信託公司爭取「活期」的原因。他說,放款客戶在信託公司設有活期帳戶,可幫助信託公司了解客戶的資金運用及財務結構,隨時調整與客戶的貸放關係。
他還指出,依現行規定,一般信託戶每次到信託公司領取利息,總是要在這筆現款中,扣除千分之四印花稅。「這種平白損失,常造成信託戶不滿意的抱怨。」
曾在第一銀行服務的吳憲藏推測,將來信託公司辦理活期業務,可能搶走一部份公家銀行的生意,對銀行界來說,「不是一項好消息。」
要做商業銀行
事實上,銀行確實有不以為然的反應。但不少銀行界的人認為,「這是預料中事。」
一位銀行行員形容,信託公司一向是神通廣大,「此番得勝,不足為奇。」
他提醒公眾及政府注意:信託公司的最終目的,是變成一座「賺錢的私人商業銀行」。
堅決反對政府在此時准許信託公司辦理活期業務的一位臺北市銀行主管也持相同看法。他認為,信託公司是我國獨創的怪物。
這位對國際金融制度素有研究的主管指出,世界其他國家的信託銀行,確實兼營商業銀行業務,但營業比例有一定限制,「而且也不玩忽法令。」
他強調,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獲准辦理投資於生產事業的投資業務,是國際間獨一無二之首創。「如今,信託投資公司又要走上銀行之路。」這位主管批評:信託業界自始居心不良,以辦理商業銀行為最高目標,是令人無法忍耐的事實。
他說,政府多年來,在法令不全、執行不力的「一錯再錯」下,造成今天信託公司帶來的怪現象,才是引起反對者大聲疾呼的主因。
這位資深銀行從業員指出,信託公司的生存危機,外人不得而知,實況值得懷疑。至於銀行界表示異議之說,也與實情稍有出入。
他分析說,國內銀行多為公營,副總經理以上主管由財政廳或財政部指派,遵守政府決定都來不及,不可能公開反對。
堅持原則
「銀行員身為公務員,業績好壞與自己薪水、升遷缺少直接關連,用不著講不好聽的話。」
目前也在一所大學教書的這位市銀主管聲稱,對活期信託業務反對最力的,是幾個「堅持原則的窮酸書生而已。」
第一銀行徵信研究室主任柯飛樂,就說他以「就事論事」的態度,對開辦活期信託之事,表示保留的看法。
還有一位希望政府三思而行的銀行主管,也以「原則問題」,支持他的反對立場。他認為,為信託公司解決問題,不是眼看衣服太小被撐破,然後就縫縫補補,車上幾條線應急。
「長久安全之計,還是再做上一件合身舒適的大衣服,」這位主管說。
他指出,信託公司將來該走那一條路,才是當前急務。這位銀行工作人員說,政府如果確實體認到信託公司的問題重重,應該考慮長遠的解決之道。
「像明白透過立法途徑,將信託公司改制為信託銀行,或者儲蓄銀行,都是明正言順的事。」
重整金融秩序
其實,信託公司也歡迎這樣的看法。中國信託公司的辜濂松坦然指陳:「政府設立信託公司,一開始就犯了大錯。」
他認為,政府當初制訂法令時,對信託公司的規定太過嚴格,才使信託公司不得不偶而超越規定,以求生存。
「沒有人存心違法,」辜濂松說。他強調:辜振甫與辜濂松絕非例外。
辜濂松提倡「百貨業」式的金融機構。他不否認,發展而為商業銀行,正是他領導的中國信託公司一心希望達成的目標。他也願意向政府主管當局,做這樣的建議。
然而,政府方面卻是左右為難,大有不知如何的困惑。據一位接近政府官員的金融專家透露,政府在整頓國內金融制度之時,面對一大矛盾。那就是:明知公家銀行有待改進,須要增加競爭的刺激因素,但又堅持銀行不開放民營的原則,以防止大企業的壟斷。
「於是,只好補一個破洞,算一個破洞,」這位金融專家指出,財政部與中央銀行對信託公司,經常採取罰也無效,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做法,卻是另一種矛盾造成的。
他說,信託公司管理條例的限制嚴格,也是事實。「一位信託公司主持人,就曾表示:『要是合法行事,我們都會活不下去』。」這位金融專家說,政府為了政治考慮,無法「允許」金融機構發生倒閉的現象,引起社會恐慌。因此,就積弊日久,造成今天受到批評的所謂「混亂局面」、「難以收拾」的金融體系。
不過,態度樂觀的人士卻不強調這些悲觀的看法。關心金融事務的台大教授林鐘雄表示,他將要「好好想一想」一些理由,來建議徐立德部長改善我國的金融措施。
新官上任
一位銀行主管也認為,內閣改組及全國經濟會議之後,國內一片振興經濟之聲,相信政府也能體認整頓「金融」 的重要,及時著手,以便配合工商、經濟活動的改進。
「活期信託業務所引起的問題,正是這些新任首長的考驗,」這位主管指出。
據金融司表示,財政部擬定的這項活期信託方案,在去年十一月上旬送交行政院審議之後,十二月中,行政院發回公文,要求財政部對其中細節再詳加說明。
「財政部會同中央銀行討論後,將再交由行政院做最後決議,」金融司一位主管說,他表示,活期信託方案的命運如何,還是不得而知。
不過,敏感的人士指出,開辦活期信託的方案,首次送往行政院聽候定奪時,當時的三位主要金融官員是:中央銀行俞國華總裁、財政部長張繼正、與金融司長王志道。
如今,人事更易。新任財政部長徐立德上臺,金融司長王志道轉任台銀。「活期信託業務」的有條件開辦能否過關,只有時間才能解答。
天下新聞室精選最具時效性、最重要的深度內容,每週五發送
精選當週熱文,週五寄送
請查看您的信箱,我們將寄送驗證信給您,確保未來信件會送到您的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