簇新的計程車上,跨下一位衣衫輕便的老先生。他確定南京東路上的這棟大樓,正是自己要找的地方之後,就快步向前走去。
踏進四樓的票券金融公司時,老先生再一次抓緊手上裝著退休金的牛皮紙袋,心裡還在盤算著,買一張五十萬塊錢,一百八十天到期的商業本票,不知該有多少利息好拿?他相信,這筆錢的數字,比起銀行五十萬元半年定期存款的利息,必定要高出一些。
與老先生看法相同的人愈來愈多。他們希望透過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得到更高的儲蓄收益。
中興票券金融公司的業務經理齊寧媛指出,中興公司在民國八十五年剛成立時,私人前去購買票券的比例,只佔全部買主的一%;而今年一到六月,個人購買率卻佔了五%左右,成長速度很快。
據估計,這多出的四%,有許多是原先將存款放在銀行裡的人。
齊寧媛表示,她看到拿退休金或兒女教育費前去交易的普通民眾時,就感受到,國內一般大眾的儲蓄觀念,正在逐漸改變,存錢的地方,不再限於銀行這種傳統的金融機構。
許多事實顯示,工商業發達的今天,如何運用資金,不僅是商業界絞盡腦汁、費心苦思的大學問;就算是普通人,也懂得精打細算,試圖找出最理想的方法,把儲蓄所得的利潤,提高到最大幅度。
儲蓄革命
這種情形,美國人稱之為「儲蓄的革命」。
為了獲得較高的利息收入,美國人把美鈔從銀行的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和收票存款帳戶中領出來,轉而到貨幣市場上購買國庫券、商業本票,或是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
臺灣也有同樣的趨勢。除了把錢存在銀行或銀行類似的金融機構之外,如今還有更多人選擇郵局、信託投資公司、以及票券金融公司,做為儲蓄的場所。
這其中,票券金融公司最特殊,它不吸收存款,而以買賣票券為主。比方說,需要短期性週轉金的工商企業,在金融機構保證下,可以用發行商業本票的方法,付出多少利息後,透過票券金融公司賣出去,得到所需要的資金。花錢買進商業本票的人,就可以賺取這張本票的賣主所支付的利息。
因此,有人說,票券金融公司,是有交易設備的制度的貨幣市場;是把短期票券當成商品來買賣的地方。
中興票券公司的齊寧媛經理形容:「票券金融公司,是把供應資金的人,跟需要資金的人拉在一起的Matchmaker(中介機構)。」
這種資金上的買賣,也就是貨幣市場的交易,在我國的歷史很短,但成長速度卻十分驚人。
國內現有三家票券金融公司–包括:中興票券金融公司、國際票券金融公司及中華票券金融公司–去年度的買賣業務量,據中央銀行統計,一共是七千四百五十多億,比前年增加一一九%;三家公司去年全年的營業收入是八億三千九百萬元,比前年增加了四億四千萬元,大約一一○%左右。可見這種在我國成立只有五年的貨幣市場的交易,具有相當可觀的發展潛力。
齊寧媛說,目前,我國票券金融公司所經手買賣的短期票券,包括商業本票、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與國庫券四種。她分析道,這些票券都有金融機構或政府的信用做保證,安全可靠,不必擔心倒帳,再加上換成現款容易,隨時可在貨幣市場上出售,流動性也很大。還可以根據自己的時間來決定票券期限長短。
「何況,票券的利率,依照市場上資金供需情況機動調整,通常比一般金融機構所付的存款利息高,購買的人因而十分踴躍,」齊寧媛說。
高收益的商業本票
中央銀行的資料顯示,今年六月,貨幣市場上六十天至一百八十天到期的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年息是一九•一六%。這個數字,比銀行最新調整的六個月定期存款年利率一二•七五%,要高出一半以上。
以今年六月的銀行與貨幣市場利率做依據,用十萬元為例子來計算的話,存在銀行裡三個月定期存款的利息是三千元。購買九十天商業本票的利息,是四千九百六十五元,扣除二五%分離課稅的稅金後,還有三千六百四十八元,比放在銀行裡的利潤,多了至少六百多元。
十萬元的銀行六個月定期存款,到期後得到的利息為六千三百七十五元,同樣金額的一百八十天期商業本票,扣掉二五%所得稅金之外,還有七千六百一十八元的利息。
這種收益較高的商業本票,在國內票券公司,也就是貨幣市場上,一向佔所有票券交易量的首位。今年六月一個月中,三家票券公司的商業本票買賣總數,一共是九百八十六億八千三百萬元,佔票券公司總交易量的九七%。
緊跟在商業本票之後,也時常出現在貨幣市場買賣交易中的另一種票券,是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
可轉讓定期存單
這種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與銀行一般定期存單是大不同之處,是利息較高。而且具有隨時可以轉讓給別人的「自由之身」。依照法令規定,持有普通定期存單的人,在存款到期之前,想要換成現款的話,除了中途解約,從銀行把錢領出來,損失了利息收入之外,還有一種權宜之計,那就是將這張存單抵押銀行,由銀行同意辦理轉讓手續後,取得部分資金。
具有「可轉讓」特性的可轉讓定期存單,卻不受這些束縛。它的持有人花錢向銀行買了這種存單之後,放在身邊生利息賺錢。等到缺錢用時,轉讓給他人,或拿到貨幣市場上,委託票券公司賣出去,簡單方便,不必忙著跟銀行辦手續,因此,成為許多精於運用資金的人,喜愛運用的儲蓄方法之一。
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在貨幣市場上買賣的年息,是一八%到二○%之間。今年六月份,九十天以上到期的可轉讓定期存單,年利率曾經衝上二○•九%的大關。這種存單與商業本票一樣,都有最小面額十萬元的限制,並且要繳所得稅,以二五%分離課稅的方式來計算。
有人認為,目前國內各銀行所發行的可轉讓定期存單,面額多半較大,以一百萬元為最普遍,有能力購買的個人較小。而且,向銀行買這種存單的人,本來的目的,就是要長期存在銀行,除非緊要關頭,不會輕易在貨幣市場上出售,因此,交易情況不像商業本票那樣熱絡。今年六月,全國票券公司總交易量中,可轉讓定期存單只佔了二•六%,就是明證。
承兌匯票交易清淡
交易量僅僅佔貨幣市場交易總數○•七五%的,是銀行承兌匯票。金融專家認為,承兌匯票在當前國內的貨幣市場上,雖然不是很普遍的交易工具。但由銀行承諾到期後一定兌付的匯票,不但具有安全性,隨時可以出賣,而且跟商業本票和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一樣,也有按日計息的好處。也是運用短期資金的最佳工具之一。
一位商業界人士表示,我國商場上,目前還不十分習慣收受或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是這種票券的交易「清淡」的主因。他說,由訂貨的買主,向生產廠商開出一張銀行答應到期付款的承兌匯票,可以使廠商不必承擔交易之後,買方不肯付錢的風險,是商業交易中,值得多加利用的票券。
票券公司裡國庫券的買賣,所佔比重最低,採取大批標售的方式進行。據估計,由政府依照財政收支和金融狀況來決定發行量的國庫券,多半由我國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買進,做為中央銀行規定的準備金之用,很少在貨幣市場上買賣。中央銀行的資料也顯示,在我國的貨幣市場上,國庫券是一般大眾感到陌生,甚少接觸的買賣工具。而商業本票卻受到大眾偏愛。
銀行買票券
中興票券金融公司所做的一項分析顯示,在國內,發展商業本票的公司,以生產業界居多。購買商業本票的,以銀行與民營公司最多,在今年上半年中,票券公司賣出的商業本票裡,銀行和一般民眾公司各佔總交易量的三九%;個人購買率是六%;一般基金社團與機關團體買走了一共三%的商業本票。
有人批評,銀行不肯借款給商業界,卻替廠商做保,讓他們在貨幣市場上發行商業本票,然後再由銀行買回。「這種『自保自買』,既賺商人保證金,又獲取高利息的做法,值得檢討,」批評的人說。
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處長李庸三認為,銀行買商業本票的做法並不算錯。他表示,各銀行都要遵照規定,在中央銀行裡存放一筆流動準備金。他們購買的商業本票,大多移做流動準備金之用,並非把可以借出去的資金,拿去購買商業本票。「這只是銀行的經營手法而已,」李處長說。
他強調,存款的方法不斷增加,也就是儲蓄工具的多樣化,反映出一個國家經濟繁榮增長的實況,是好的現象。
信託資金有紅利
一位信託投資公司的主管也表示,國民收入年年增高的今天,一般民眾除了算計著如何節省開銷,省下幾元錢鈔之外,他們也更關心,在儲蓄的過程中,「怎樣去追求較高的利潤,如何得到最好的服務。」
這位信託公司的經理承認,貨幣市場的成立,對於信託公司吸收存款的業務稍有影響。「但是,儲存六個月以上中長期資金的個人與公司行為,仍然不會忘記信託投資公司的。」他表示,貨幣市場終究是短期,最長一年的貨幣買賣,只能吸引善於運用短期資金的客戶。
一位過去在信託公司做事的銀行行員也表示,信託公司除了支付存款利息外,還分發紅利,講究為顧客服務,以及中途解約提出存款,仍可支領利息等優點,都是與銀行競爭,爭取客戶的有利條件。
據統計,目前國內八家信託投資公司當中,六個月以上到三年期的信託資金收益–也就是銀行的存款利率,與銀行公司的利率相同之外,每到年底或存款期滿後,還分發存款戶大約存款總額至少○•五%的信託紅利。
這筆額外收入,吸引許多人走到信託公司去。
家住南京東路五段的一位陳太太表示,十年前,她把家裡不是經常使用的錢,全部存在一家商業銀行裡。民國六十年,國內成立了信託投資公司之後,她就把這筆錢全數轉存到信託公司,直到現在。
「原因很簡單,信託公司有紅利,」陳太太說。
服務好是大武器
像陳太太這樣,以存款利息高低,決定儲蓄場所的人,為數並不少。一家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經理卻再三強調,提供良好的服務,才是信託公司的最大武器。
這位經理舉例說,他服務的公司大廳設有服務臺,每當客人進入,服務小姐立刻站起身來主動詢問對方的需要。「要是在銀行裡,一個客人轉了半天不知道方向,也沒有人主動來指點你,」他說。
信託投資公司也有無法「正名」的煩惱,他們認為,公司之名,妨礙了業務的推展。「我們實際上就是民間成立的私人銀行,『公司』兩個字,常使不明內情的人懷疑我們的信用,」一位信託公司的負責人這樣埋怨。
信託公司的另一樁憾事,是分支機構的設立受到某些限制,使總部集中在臺北的八家信託公司,不能深入全省各個角落。
持反對意見的一位金融官員認為,信託投資公司的設立,以吸收中長期信託資金,代為投資到某一生產事業,或是貸款給對社會大眾有益的企業界為主,這也是當初政府允許信託公司,在利息之外,還分發信託紅利給客戶的原因。「但是,最近幾年,有些信託公司把大量資金,投入土地買賣,間接帶動地價與房價的上升,不但對社會大眾無益,甚至產生刺激物價上漲的不良影響,」這位官員評論說:「難怪政府要限制信託公司分支機構的成立。」
郵局存款數字高
信託公司這樣耿耿介意分支機構的多寡,被認為,與他們眼看郵局儲金數字不斷上升有關。
郵政儲金匯業局統計,目前,郵局的定期存款與活期儲金帳戶,接近一千萬戶。換言之,在國內,平均每一點八人,就在郵局裡設有一個存戶。
郵局存款總數超過一千五百億,佔今年六月底止,全體貨幣機構存款總額的十四•五%,也很引人注意。有人認為,國內接受存款的銀行、農會與漁會信用部、信託投資公司等不下二十餘種,單是郵局一個單位就佔有這麼高的存款比率,是「搶走了銀行的生意」。
中央銀行副總裁錢純曾在立法院說,郵局遍布全省各地,是吸收了大量存款的主因。
其實,郵政儲金的存款數字龐大,也出現在亞洲的另外兩個鄰近國家,日本和新加坡。商業週刊報導說,只有兩百四十萬人口的新加坡,卻有兩百萬個郵局存戶;而日本的郵局存款總數高達四百八十億美元,也使日本的商業銀行倍感威脅。
私房錢存郵局
我國銀行界也曾把銀行存款成長率緩慢的現象,歸咎於郵政儲金的快速膨脹。
據報導,銀行界人士認為,郵局存款利息與銀行相仿,並不算高。但是,郵局儲金的利息所得,不管是不是超過三十六萬元免稅的數額,都不必像銀行存款利息那樣,先扣繳十%的所得稅,使個人資料因而列入財稅資料中心的檔案中,使得一些擁有大筆資金,但又不願讓政府財稅單位追查的存戶,將資金從銀行轉存到郵局去。
一位在外商銀行服務的主管說,為了保密,她慣於將「私房錢」存在郵局。
郵匯局的一位高級主管認為,這些只是部分因素。他說,郵局開放時間長,每週一到週六,上午八點到下午五時營業之外,星期天與休假日上午還照常工作,也是吸引眾多存戶的理由之一。
這位主管說,依照規定,郵局每一存戶的存款總數最多不得超過七十萬元,而目前在郵局戶頭裡,存款達到這個數字的只有一千多戶,因此,分散存款並不是人們到郵局存錢的理由。「更何況,在政府新規定之下,利息所得在三十六萬以下,都可享受免稅,一般人也不必用郵局存錢方式來逃稅。」
銀行地位依然重要
這種種跡象顯示,郵局在將來,仍然是不少個人儲蓄時的去處。不過,對善於運用資金的公司行號來講,銀行依舊是不可遠離的重要金融機構。
國內最大的一家民營公司,有一個管理財務、專門負責資金運用的資金科。擔任主管的科長表示,他把公司裡資金的使用方式,分為三大部分,包括購買商業本票、存放信託資金及存放銀行等。
這位科長說,企業界在運用多餘資金時,除了講求安全沒有風險,以及計算成本與收益之外,也要注意到未來融資的方便。「錢放在銀行裡的利率雖然比貨幣市場或信託公司的利率低,但維持住良好關係很重要,將來向銀行貨款時比較容易。」
這種說法,第一銀行徵信室主任柯飛樂也深有同感。
這位銀行工作者認為,一般大眾或公司行號,在選擇儲蓄方法時,除了考慮自己的收入外,也得衡量安全、收益與流動等三項因素。依照這種標準,有人認為,流動性不大,也就是不易換成現款的人壽保險只能算是以保險為主、儲蓄為次的一項工具。
儲蓄要考慮安全性
此外,大企業數受職工存款、民間標會、私人借貸、以及非法經營的地下錢莊,都被認為是一部份儲蓄人考慮的存錢對象。
大公司接受職工存款,通常支付比銀行高的利息,算是給員工的一項福利。像臺塑關係企業收受員工儲蓄的年息是一六•二五%,而且還有隨時提存的方便,比銀行活期存款年利率三•五%要高出了很多。
民間標會方面,依市場情況分析,平均每年利息所得,大約比銀行存款高二○%到二五%左右。但是,風險太大,容易被倒會,卻是標會的最大弊病。私人借貸及高利率的地下錢莊,也有類似的不保險的危險。
至於購買房地產或珠寶黃金等,雖然有隨著物價上漲率升值的好處,卻有變現困難,維持或保持費較高的缺點。
不過,就長期資金的儲存來看,房地產與珠寶,仍被認為是值得考慮的選擇。美商瑞年銀行臺北分行的一位主管人員就說,在我國長期資金市場不算健全的今天,儲蓄人運用長期資金的方式較少,因而使許多人轉而購買房地產。
所謂長期資金的運用,據金融專家解釋,應當是以股票及公司債的買賣為主。第一銀行的柯飛樂主任認為,買公司債與股票,必須了解證券市場的操作及發行公司,否則,「冒險」的成分也很大。
儘管這些看法見仁見智,如何善用資金,已被認定是一項深受注目的大課題,至於怎樣做才是上策,才不會吃虧上當呢?
有人說,這是「巧妙各有不同」。在經濟為重的工商社會裡,存錢儲蓄的算盤珠子該往那裡撥,大約也要看每個人的雙手和大腦怎樣去靈活併用了。
日益流行的金融票券
商業本票:(Commercial paper簡稱C.P.)一般公司行號籌集短期資金的工具之一。有意發行商業本票的工商企業,在獲得平素有來往的金融機構做保證,經過票券金融公司簽證,同意承銷之後,就可正式發行這種本票,由票券公司買下或者代為出售。
商業本票的最低面額是新臺幣十萬元;利率的計算,以貨幣市場資金的供需情況來決定,隨時「調整高低」。這種商業本票,發行期間多半從三十天到一百八十天不等,購買的人,可獲得每日計息的利息收入。
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Negotiable Certificate of Deposit,簡稱C.D.)由銀行發行,隨時可透過票券金融公司出售的票券。這種定期存單是銀行吸收存款的方法之一。它與一般定期存款存單最不相同之處,是利息比普通定期存款高,並且具有可以轉讓的特色。也就是說,向銀行購買這種存單的人,在需要現款使用時,可以將可轉讓定期存單轉讓給別人持有,或到貨幣市場上出售,而不必事先徵得銀行的同意。
目前由國內各銀行發行的可轉讓定期存單中,最少面額有十萬元。但普遍通行的面額是一百萬元,期限分為三個月、六個月、九個月與一年等四種。銀行支付可轉讓定期存單的利率,不受銀行存款最高利率的限制,年息比同期定期存款的比率,平均至少高出三%左右。
國庫券:(Treasury Bill)由中央銀行或財政部依據政府財政情況與國內金融情勢,決定發行數量的日期與金額。當政府收支不平衡、缺錢用;或者銀根過鬆,市面上鈔票太多時,就由政府發行國庫券,把部份鈔票收到國庫裡去。因此,國庫券具有增加國庫收入,以及調節金融狀況等雙重功能。
我國的國庫券以定期標售的方式發行,並可在貨幣市場上買賣,承購的以銀行、保險公司或信託投資公司為主。
銀行承兌匯票:(Bankers’ Acceptance 簡稱B.A.)是在一樁買賣行為當中,由買方開給賣方的匯票。這種匯票上蓋有銀行承諾在到期之時,一定予以兌付的印章。比如說,當買主向生產業者訂購一項產品時,生產者投下大量資金生產這項產品,又擔心買主在交貨時挑三揀四,不肯付款,往往要求對方先付一筆錢;而購買者又不願意立即支付現款時,就可以開一張匯票經過銀行蓋章承兌後,交給生產廠商,雙方約定在交貨後,由生產者向銀行領錢。持有人若在到期前想要換成現款,可以在貨幣市場上賣出。
公司債(Corpoerate Bond):工商企業為了進行某一項長期(通常在三年以上)發展計劃,發行這種經由金融機構擔保的債券,透過證券市場尋找買主,籌集這項計劃所需的資金。公司債與股票不同,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東,向公司領取股利,而公司債持有人買這種債券的好處,在於支領利息,到期之後,由公司收回公司債,持有人就可把買債券的本錢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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