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4年醞釀,中國「外商投資法」終於在2020年1月正式上路,取代原來的「外資三法」,成為規範包括台商在內的外資企業在中國投資經營的根本性法律。
同時,象徵中國經商環境進入全新的時代,但也同時宣告外資、台資企業享受中國政府特殊待遇的時代,正式劃上休止符。
這部新法最核心,也最受外商關注的內容,是在法律層面正式確認提供外商「准入前國民待遇」,對外商投資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也就是說,2020年開始,在投資准入階段,內外資適用相同法律,負面清單之外的行業,全部開放投資。
回應美國要求,改革開放市場政策
另一個重點——「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等於回應了外商進入中國市場的最大「積怨」,也回應了中美貿易談判中的美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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