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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教授的工作是什麼,先要清楚能當上教授的,是什麼樣的人。
以台灣而論,能當上教授者絕大多數是會唸書的人,但是會唸書的人不一定會做事。即使是會做事,至少有半數只會做自己的研究領域裡的事。
人家說,大學像個象牙塔,其實有其必要。因為要在一個領域上專精,有時需要在一個孤單的場域裡鑽牛角尖,沒有一點強迫性格是很難做到的。在象牙塔裡,很少有人能質疑教授,所以教授自覺自己有錯很不容易,而認錯更需要練習。
通常要能理解自己領域以外,一般人都很難,何況教授也是人,自然不例外。
一個台灣的教授除了教學與研究之外,需要做什麼事呢?我簡單舉一些例子,但是沒說到的絕對更多。例如,管帳目、管理財產、處理核銷,填一大堆不知道意義何在的表格,以及學生心理輔導(嚴重一點的輔導師才會接手)等等,這些看來不該是教授的工作,但是處理得不好卻會倒大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