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一個朋友告訴我,他剛替自己的車,換了四個嶄新的輪胎。但這四個輪胎,不是上車行買,而是上臉書買。
臉書怎麼會賣輪胎呢?
原來,有群車主在臉書上開了個社團,成員有1萬2,000人。其中有個人想買輪胎,還自告奮勇糾團,要替大家去跟原廠談個優惠的價格。結果,三天內就揪了3,000人。廠商也乾脆,算一算,直接賣給消費者,能省下給經銷商的費用;索性打7折,現金價,皆大歡喜。
如果你是臉書,恭喜,使用者對你的倚賴又加深了;如果你是經銷商,可就要擔心了。這個例子告訴我們,通路已經不再是王,平台,才是王道。
在稍早的課程中,我們提過,平台品牌有四種商業模式,包括供應商對消費者的Uber(S2C)、供應商對供應商的阿里巴巴(S2S)、消費者對消費者的蝦皮拍賣(C2C),還有消費者對供應商(C2S)的團購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