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創新慘遭失敗,不是因為技術面出現致命瑕疵,或是市場尚未準備就緒,而是因為負責的經理人或組織,無法勝任上級交付的任務。這類案例多得令人驚訝。企業經理人之所以犯下這類錯誤,是因為適用於維持現狀的技能,通常不適用於破壞性創新。
也就是說,面對破壞性新事業,組織的既有能力反而變成不利因素。這篇文章試圖幫助經理人挑選合適的管理團隊,建立正確的組織結構,並使兩者相輔相成,建造成功的新事業。
想建立成功的新事業,人才是最重要的資源。被挑中的經理人若為合適人選,通常能幫助事業一飛沖天。我們研究過許多創新事業的失敗案例,其中多達一半的公司負責人認為,選錯領導人是失敗主因。然而,何以遴選合適經理人的流程如此棘手?
為什麼合格人選常常不是合適人選?
我們懷疑,公司在遴選各級人才,從執行長、事業單位主管到專案經理,都犯了同樣錯誤,大家往往習慣從候選人是否具備職缺所需的合格特質(Right Stuff)思考。合格特質一詞源自沃爾夫(Tom Wolfe)的著名小說和一九八三年的同名電影《太空先鋒》(The Right Stu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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