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變動,反應速度最快的人,往往能佔先機。
去年12月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包含「一例一休」在內的勞基法部份條文。隔日,位在北投的富邦金控集團工會辦公室,立刻發出一紙公文,詢問勞動部勞基法第38條「特休假」,遞延休假與年資計算制度問題。這是第一個正式針對休假細項發出疑問的工會組織。
12月21日,勞動部回函,富邦金控工會立刻召開內部會議,並要求資方召開協商會議。
1月10日,新法三讀通過1個月後,外界還吵嚷不休,雙方卻已迅速展開第一次協商。
「能夠這麼快達成協議,是因為我們與公司簽有『團體協約』,」富邦金控集團工會理事長王浩嘉(上圖)拿出2015年3月與資方簽訂的團體協約,上頭明訂,雙方若對協約內容產生爭議,必須在30日內展開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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