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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眾時代的戰爭 強者更強,熱門商品更熱賣

許多人認為,科技進展會讓娛樂普及化,將原本專屬精英階級的樂趣交給大眾。但事實是,數位世代大眾娛樂的重點仍舊是熱門,而非無盡的選擇。

娛樂-分眾時代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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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來愈多人有辦法取得高品質的娛樂,另一方面,尋找觀眾也比過去更容易。有能力透過數位管道取得任何娛樂,改變了富有和貧窮社群的娛樂方式,也改變了數十億人的生活。

更驚人的是,今日的大眾娛樂還能量身訂做;任何人都能在任何時刻找到自己想要的娛樂。

安德森(Chris Anderson)在2006年出版的《長尾理論》中觀察到,網路為所有的利基商品開啟了潛在市場;10年之後,每一位YouTube明星也都能證明這一點。

然而,就某些方面來看,娛樂產業其實是變得更不普及。

科技讓富者愈富,將民眾的娛樂消費集中於最熱門的產品和最強大的平台。這個世界是由Facebook、Google、Amazon、Netflix、迪士尼等巨人主導(以及中國高牆生態系統之內的阿里巴巴和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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