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下Web only
全球體育選手在辛苦又燒錢的訓練和比賽期間,往往需要贊助商的支援。然而,當這些體育選手在歷經煎熬、苦練,站上運動賽事最高殿堂奧林匹克運動會,長年為選手們撐腰的品牌,卻經常必須「隱姓埋名」。
美國尊重選手 田徑運動員可穿自己習慣的鞋
萬一球員的贊助商與該屆奧運官方贊助商不同,該怎麼辦?國際奧委會對此有明白的規定,而且嚴苛到令人難以想像。
首先,如果選手本身的贊助商,不是經奧運大會核准的贊助商,就必須把LOGO遮起來。就算該物品與比賽本身無關,只是選手在場邊放鬆時配戴的物品,也不能倖免。
這就是為什麼美國游泳名將「飛魚」費爾普斯(Michael Phelps)配戴的Beats耳機多了美國國旗的貼紙。里約奧運第2天時,費爾普斯被拍到戴著Beats耳機現身,而Beats並非奧運的「官方夥伴」。於是,耳機的側面被貼上美國國旗的貼紙。

在田徑場上,鞋子不但是決勝重要的一環,更是一個大廣告看板。因為田徑選手的足部非常搶鏡,因為起跑時,鏡頭經常會zoom in到起跑架上。
《紐約時報》報導,儘管參加里約奧運的美國田徑選手必須穿著贊助商Nike的運動服,露出觀眾們熟悉的勾勾標誌,但美國田徑協會沒有要求他們一定要穿Nike的鞋。
因此,美國田徑選手可以選穿平時習慣的贊助商鞋款,美國田徑協會也沒有要求選手一定得把LOGO遮掉。
以來自西雅圖的十項全能運動員塔伊沃(Jeremy Taiwo)來說,他就可以讓鞋子成就他,而不須受制於田徑協會或自身贊助商的壓力。
於是,他可以基於功能導向,在10項賽事中換穿來自4個品牌的8雙運動鞋,包含自身贊助商Brooks,以及Adidas和、Nike和ASICS 亞瑟士。但出於國際奧會規範,他仍必須把非國際奧會贊助商的LOGO都蓋住。
一場無情的商業競爭
國際奧會對非官方贊助商的規範還不僅於此。
如果不是國際奧會官方認可的贊助商,卻在自己的社群網站為選手加油,可能會讓旗下代言選手捲入麻煩,甚至影響他們可否的奪牌。
非官方贊助商甚至不可以在任何形式的廣告中提到以下詞彙:「2016」、「effort」(努力)、「奧林匹克選手」、「里約」、「里約熱內盧」、「金」、「銀」、「銅」、「獎牌」、「挑戰」、「夏季」、「比賽」、「贊助商」、「勝利」(Victory)等等,廣告中也不能出現相關的圖樣,如獎牌。
BBC報導,如果非官方贊助商違反規定,選手可能遭懲戒,甚至導致選手失去獎牌。
這是因為,國際奧委會為了保護官方贊助商,修改了奧林匹克憲章第40條規定,下重手打擊侵權問題,導致選手必須與自身贊助商切割,而且切割期必須延續到奧運閉幕的3天後。
規定指出,只有受官方核准的贊助商,可以在社群網站上提及「與奧運有關的詞彙」。
其實,這不是全然的新規定,但自從俄羅斯選手的禁藥問題浮上檯面後,外界開始質疑國際奧委會本末倒置。
世界反禁藥組織日前公佈報告,指控俄羅斯政府和藥檢單位合謀,長期捏造俄國運動選手的禁藥檢驗報告。國際奧委會原本打算對俄羅斯全隊祭出禁賽處分,最後卻又收手,把俄羅斯運動員是否能夠參賽的決定權交給每項運動的專門管理機構。
國際奧委會對贊助商下重手,卻對禁藥問題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引發許多運動員不滿。
英國前女子七項全能奧運銅牌得主蘇瑟頓(Kelly Sotherton)就說,這顯示相較於禁藥問題,國際奧會更喜歡為贊助問題懲罰選手。
她在推特說,如果選手自己的贊助商在奧運期間推文,「祝某某選手好運」,這個選手可能被噓出場外,但如果有國家系統性的默許運動員服用禁藥作弊,這個選手可能還是可以照樣參賽。蘇瑟頓並在推文文末放上#rule40標籤。
2012年倫敦奧運後,這項規定稍稍放寬。只要提前申請,並獲得特許,選手可以出現在贊助商的廣告中,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會看到許多「為中華健兒」加油廣告的原因。
資料來源:BBC、FloTrack、The New York Times、Business Insi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