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昨天在北京舉行協定簽署儀式,依協定規定,會員資格向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及亞洲開發銀行(亞銀)會員開放。
張盛和指出,未來將與亞投行多邊臨時秘書處聯繫,掌握新成員審議程序及申請加入方式及時程。例如,我國已遞交意向書,正式表達我國參加亞投行的意願,是否還需重新申請入會等。
張盛和說,我國若參加,估計出資約110億元新台幣,但會分好幾年,不會一開始就要出那麼多。
財政部指出,依據亞投行協定規定,創始成員協定簽署期限為今年底,協定簽署須經各國承認、接受或批准後,於明年底前交存中國大陸。但若至少10個創始成員交存文件,且認股不少於總股本的50%,協定也可即刻生效;預計最快應於本年年底,亞投行即可開始運作。
財政部說, 亞投行生效成立後才會審議新成員的申請案件,未來會密切注意亞投行協定生效日期,並爭取以亞銀會員身分申請加入,代表我國與中國大陸是不同主體。
【記者賴錦宏/台北報導】行政院陸委會昨晚發出聲明,指亞投行章程中規定中的第三條 ,「不享有主權或無法對國際關係負責的申請方」條文,明顯將矮化我國參與亞投行權利,這個規定絕對不適用我方。
陸委會表示,有關亞投行章程內容,陸方未事先告知我方;我相關部會皆持續蒐集有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