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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每年有2萬多名年輕人到澳洲打工度假,但澳大利亞廣播公司(ABC)電視節目《Four Corners》的調查記者最近揭露,一些當地雇主剝削外國打工度假客,不但工作環境惡劣、工時長達18小時,女性還會被騷擾。
打工客與澳洲人同工不同酬,且時薪遠低於澳洲法定最低標準。舉例來說,一群來自台灣和香港的打工度假客在昆士蘭省採黃瓜,時薪大約是13澳幣(約新台幣320元),繁重工作的時薪,則可達14澳幣,但澳洲一般勞工做同樣工作的最低薪資,卻超過20澳幣(約新台幣494元)。
1名香港打工度假客向法新社哭訴:「我一到這裡,就覺得好不公平。」
《Four Corners》的報導也指出,澳洲的黑心雇主,也會用不合理名義,要求打工客做苦差事,女性勞工還會受到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