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曼德拉是帶領南非走向民主社會的總指揮官,第一屆唐獎法治獎得主奧比.薩克思大法官,則可以說是奠定南非法治社會的首席工程師。
薩克思從小生長在一個重視人權、公平及正義的家庭中。他的母親是著名的南非黑人人權領袖考塔尼(Moses Kotane)的打字員。薩克思的父親是南非製衣工會的領袖,致力於為工人爭取更好的工作待遇與工作環境,父親從小就期望薩克思長大可以成為一名為自由奮戰的鬥士。
擁有律師身分的薩克思,持續在法庭裡為人權奮鬥,很快就被南非政府列入黑名單,人生面臨了一連串的恐怖威脅。一九七五年移居莫三比克期間,他遭遇了南非政府的汽車炸彈攻擊,因而失去了一隻手臂和一隻眼睛。
當薩克思在醫院裡接受治療的時候,他收到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奧比,我們會幫你報仇!」薩克思心想:「難道要斷了那人的手臂?弄瞎他的眼睛?這樣做難道是我們奮鬥的目的嗎?但是,如果能獲得自由,爭取到民主、法治、公平正義,這就會是我『溫柔的復仇』(soft vengeance)。」
「溫柔的復仇」從此之後成為薩克思的生命主題。對他而言,或對所有為爭取人權、法治、民主、自由而奮鬥的人而言,真正的敵人不是某些群眾,也不是特定的人口,違背正義的體制才是他們真正的仇敵。後來薩克思成為南非新憲法的主要起草者,與新成立的憲法法院大法官。他是推翻南非種族隔離政策,建立南非民主憲政的重要推手。
薩克思闡述新憲法對南非的意義:「要建立一個穩定健康的社會,需要一部新憲法。它雖然不能解決國家所有的問題,但是它提供了一個機制、一個環境,讓人民可以有所依據地解決問題,不需要掐著彼此的脖子。憲法賦予人權最高的保障,也就落實了民主法治的保障。」
奧比‧薩克思簡介
薩塞克斯大學( University of Sussex)法律博士,17 歲時,參加「抵抗惡法」運動,而遭到拘禁,21歲取得法學士後開始執業,經常免費為弱勢爭取權益,後來遭到政府迫害而離開南非,開始其流放生活。於移居莫三比克期間,南非政府特務在他的車底放置炸彈,薩克思因此失去一條手臂與一隻眼睛的視力。1990 年回到南非,參與制定南非新憲法,並獲得南非總統曼德拉提名,成為新成立的憲法法院大法官。2014 年獲得第一屆唐獎法治獎。
5/2新書發表會特別邀請從南非來台的奧比‧薩克思、與《勇不放棄》作者許芳菊,分享他沒了一條手臂、失去了一隻眼睛,為何仍無法阻擋他堅持推動南非民主法治的決心;以及他三度來台後,對台灣民主法治有哪些完全不一樣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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