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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珊:爸媽吵架,孩子認為是自己錯

不管孩子幾歲,我們都愛他,都想幫他。但他結婚後,我們要再多愛他一點點的方式是:懂得放手,放手讓他和他的伴侶找到屬於他們的獨特共處方式。

圖片來源:http://www.flickr.com/photos/mamchenkov/684084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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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天下雜誌最新出版《帶你長大:讓孩子在愛與信任中成長》,更多內容>>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兩年前的七月,在《讓孩子安心做自己》的新書演講會前,我坐在休息室裡,溫習著演講內容。門開了,走進來的是一個美麗的、靦腆的媽媽。《親子天下》的工作人員對我說:「這個媽媽很需要跟你談一談,就幾分鐘可以嗎?」雖我為二十分鐘後的演講,心中不免忐忑緊張,但看見那雙憂心的眼神,我說:「沒問題的!」我們兩人雖然只談了十幾分鐘,但談話的內容,卻在我心中衝擊了整整兩年。

那個媽媽,有個三歲的孩子,但她只能一星期看他兩次,原因呢?因為她與先生的教養觀念有差距,最後導致離婚收場。但哪對夫妻的教養方式會完全一模一樣呢?這是本家家都要念的經。但她家的問題,就出在這本經,有了別人的介入,而且介入得很深,深至決裂,決裂到這個三歲的孩子,失去了每天都有媽媽抱的機會。

介入的人,也出自於愛。介入的人,是這個媽媽的公公婆婆。公婆知道他們夫妻兩人對孩子的教養有歧見,就決定插手管到底,為自己的兒子力爭對錯,他們相信自己兒子的看法才是正確的!比如說,當那位媽媽不硬要孩子把飯吃光光時,先生和婆婆卻認為,這樣的教育方式會讓孩子長不好,這說明了是媽媽自己懶惰、不盡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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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原本是一件簡單的「吃飯事」,但有了公婆的見解加入,甚至意圖為了爭個對錯,讓這個見解的闡釋,不再是對事(吃飯),反而是對人(媽媽),而導致了兩大陣營的對立和爭戰。

爸媽吵架,孩子認為是自己錯

在一次又一次的爭戰裡,夫妻的愛已蕩然無存,婆媳之間成了彼此的眼中釘,於是他們決定離婚。但離婚前,還得再為了爭取孩子的監護權,而唇槍舌戰一番。而當大人的爭戰如火如荼的進行時,被犧牲的、最可憐的,是那個三歲的孩子。他不斷的對大人們說別再吵架了。其實正確的解讀那個孩子的意思,是「別再為我吵架了」。

那位一面敘說著自身故事、一面淚如雨下的媽媽說,有一天早上,當她兒子又在哭著說不要吵架了時,她突然懂了,她的寶貝生活在罪惡感裡,生活在痛苦裡,只有她自己,才能把孩子的夢魘解除。就是她選擇放手,放棄監護權,讓孩子不再生活在日復一日的爭戰裡。於是這個媽媽很痛苦的放棄了監護權,放棄了每天都能抱孩子的權利,放棄了每天都能為孩子做早餐的快樂,放棄了每天晚上都能對孩子說晚安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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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故事裡的每個成人,都是愛孩子的。但不該介入的人,一旦過度介入,就會像樹的根一樣,愈延愈深,愈延愈廣,慢慢的把一個家分裂。夫妻結合成為家庭後,家庭裡的男主人是爸爸,家庭裡的女主人是媽媽,而不是原生家庭裡的公婆或岳父母。小家庭裡出現的問題,需要那個小家庭裡的夫妻,共同找到平衡、協調的方法。雖然不容易,但只要有心,夫妻間會愈磨合、愈有默契。而有遠見的公婆或岳父母,最好不要選站邊。因為選站邊,會影響年輕夫妻的磨合過程,甚至有可能導致小家庭的破裂。年輕夫妻需要的,是有人聆聽,有人提供意見當參考,有人鼓勵他們找到每個家庭的共處方式。

不管孩子幾歲,我們都愛他,都想幫他。但他結婚後,我們要再多愛他一點點的方式是:懂得放手,放手讓他和他的伴侶找到屬於他們的獨特共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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