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頭條類型。

企業不做CSR 政府推著走?

毒澱粉、假油、混充米……,去年一整年的「假」事件,讓台灣社會烏煙瘴氣。 如今立法院新會期開議,立委賴士葆的「公司法增訂提案」排入一讀。 這個被稱為「企業社會責任條款」的提案該如何解讀?

公司法增訂提案-CSR-企業社會責任-賴士葆-公益預算 圖片來源:劉國泰
其他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除了行政院宣示的「財政健全方案」,立委賴士葆的「公司法增訂提案」,被稱為社會企業責任條款提案,同樣受到關注。

該案有三個新增要點。一、公開發行股票公司需每年編制「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二、董事會應負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制訂及預算編制;三、該預算金額不得低於近三年稅後平均淨利百分之二或前一年度營業額千分之一。

食安、環境污染事件層出不窮,「這個提案,就是要改變公司法對企業以營利為目的的狹隘定義,」賴士葆解釋。

在企業編制報告書部份,安侯永續發展顧問公司總經理黃正忠分析,全世界掛牌企業的落實比例約一五%,台灣約一一%,台灣確實在對的路上,但數據也顯示,企業自願編制報告書「是趨勢,但還不是主流。」

您已經是訂戶? 登入
線上+紙本閱讀
全選-未設定時間Paywall P0
  • 全選-未設定時間
查看訂閱方案

你是學生嗎?完成驗證即可享每月$99元優惠

你可能有興趣
#廣編企劃|【2024關鍵字Ep.13】#財富趨勢–全球經濟正反抗地心引力,2024 投資如何跟著躍升?
最新訊息
非會員1-未設定時間
訂閱天下雜誌電子報

天下雜誌當期內容的精華與延伸,每周三發送最具時效性的深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