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能否發展,政策是最重要的因素。
在歐洲,再生能源之所以能成為產業,跟政府電力收購制度(feed-in tariff)有很大關係。例如德國,就有五分之一的電力來自再生能源,比率是二○○○年時的四倍。
德國的再生能源工業,更是經濟的重要支柱,規模大約是汽車工業的一半,雇用員工多達四十萬人。
政府與風力或太陽能發電者簽訂二十年的合約,以保證價格收購發電,並逐年降低購買價格。如此一來,就能鼓勵廠商儘早讓發電設備上線運作,以及提高發電效率。
丹麥跟台灣的面積差不多大,超過四成電力來自再生能源,其中近三○%來自風力發電。他們更計劃在八年內,將風力發電的比率提升至五成,並採用智慧電網,輔以生質能以及太陽能發電,形成完整供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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