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是台灣股市中市值最大、外資持股張數也最高的公司, 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分析,台灣如何更和國際制度接軌? 問:為什麼兩種財報會有不同盈餘數字? 答:我們現在參加WTO,說要國際化,但還有很多制度跟先進國家不接軌。歐洲和美國的會計準則也不一樣,也不接軌,但他們的接近度比我們高。 也許我過敏,我看你的問題好像是質問為什麼會有兩本帳? 我們非有兩本帳不可。因為台積電在美國上市,就要照美國法律做,在台灣則要照台灣法律做。這樣,企業要守法,就需要有兩本帳。一般人會認為兩本帳是壞事情,所以我先將這件事澄清。 第二點,美國的報表裡,員工分紅的計算是照美國會計做法,其實,美國根本沒有像台灣這類員工分紅配股的制度。對他們來說,這是異類。他們的法律根本沒有想到應該如何記這筆帳。 其實美國的會計準則對這個項目的提列沒有規定。這樣提列,是美國的會計師決定,不是美國政府決定的。 這件事我覺得很不公平。雖然兩本帳的不同結果沒有實際造成損害,因為分析師及美國有經驗的投資人看得很清楚——這是台灣特有的激勵員工做法,跟他們的stockoption(股票選擇權)完全不一樣。 美國改革壓力比台灣大 現在,美國連自己企業的股票選擇權都沒有計為費用。 而美國把股票選擇權改成費用的迫切性比我們更高。一個星期前,《紐約時報》的報導中有個統計指出,美國75%的股票選擇權,是給頭五名高級主管,這是很奇怪的現象。接下來五十名員工分到15%選擇權,其他所有員工只能拿到10%。 問:數字顯示去年台積電的獲利是145億,而發給員工的紅利卻價值二百多億,還超過實際獲利,這樣對股東公平嗎? 財務長張孝威:你不能這樣看,因為我們發給股東的股票股利市值也超過我們的獲利。當(今年)我們員工拿到價值65億的股票時,股東拿到價值一千億的股票,那是不是也可以算成費用呢? 台積電盈餘分配的圖表顯示,兩千年台積電的可分配盈餘是593億9000萬,我們實質分配了520多億,這完全是董事會的決定。520億是怎麼分配的呢?股東紅利佔90%,員工紅利9%,董監事酬勞1%。董監事酬勞是用現金發的,其餘兩種是以票面價值發給員工和股東的。去年,台積電的盈餘實際分配數是185億左右,股東紅利分配93%,員工紅利是6%。 問:當初你為什麼願意採取員工分紅制度? 答:有兩個原因,第一,那時台灣沒有用股票選擇權制度;第二,我們的確需要一個激勵制度。而最早台灣都只能發獎金。 很多優秀的人才都是因為這個制度到台積電來。 至於台積電以後用的制度,完全要看現實,第一,因為大家已經行之有年,員工都習慣了,突然改掉,會對不起員工。第二外面又有競爭在,不能改。 張孝威:台積電有很多的副總經理都是從國外延聘回來。他們在國外的公司都有很高的股票選擇權,若是沒有員工分紅配股這樣的吸引力,他們怎麼回來?他們有現實的問題啊。 員工分紅可和選擇權並用 問:假設外資真的準備做什麼動作,譬如,要求台灣公司把員工紅利列為費用,台積電會如何回應? 答:我認為外資不會做什麼。他們也知道這不合理。假如他們真的要做什麼,我們也無能為力。假如只是堅持要我們把員工分紅配股算成費用的話,這更容易對付了,因為這既不合法、又不合理。不合法我們當然就不做。 問:台灣如何可以更和國際上的制度接軌? 答:事實上,員工分紅制可以跟股票選擇權制並行。 而且,對不賺錢的公司來說,沒辦法分配盈餘,就可以低價發給員工股票選擇權,幾年後,公司好了,股票漲的倍數多了,股票選擇權就值錢。 世界先進就是例子,之前一直虧本,沒有辦法配股給員工,因此,一可以發股票選擇權時,我們就發行了。如此,公司保留員工的能力就強了一點。世界先進現在的股票選擇權就值錢了,發的時候只有十塊錢,現在最少也有十六、七塊。考慮未來不同的經營狀況,台積電也可以兩種制度雙管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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