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橫座標是「抓到犯人的可能率」,十分之二,十分之四等。縱座標是「政府抓犯人所花的成本」。圖中有三條曲線:
(一)A線–抓犯人的成本曲線:顯然地,犯人被抓到的可能率愈高,所花費的成本也愈大。例如犯人被抓到可能率為十分之二時,成本比較低,十分之八時就比較高。
(二)B線–犯罪引起的成本曲線:當犯人被抓到的可能率愈低時(如十分之二),對社會帶來的成本也就愈高;反之愈低。
(三)C線–總成本線:「A」、「B」兩線的綜合,也就是「抓犯人的成本」加上「犯罪引起的成本」。
上圖顯示如果「犯人被抓到的可能率」為十分之四時,「抓犯人的成本」是oa,「犯罪所引起的成本」是ob,兩者相加總成本等於oc。如果,「犯人被抓到的可能率」是十分之八時,總成本為od。
從經濟上最低成本的觀點來看,「犯人被抓到的可能率」為十分之六時是治安「最適當」的程度(optimiallelvel),因為這是總成本的最低點,也就是oe。
把機會成本的觀念延伸,政府的決策就不一定需要使社會大眾全部就業,學生全有學校讀,貧窮完全根絕,空氣污染完全消失,工商界全都借到錢。如果要這樣做,那是不計成本時的理想境界,但不是「最適當」的資源分配。
天下新聞室精選最具時效性、最重要的深度內容,每週五發送
精選當週熱文,週五寄送
請查看您的信箱,我們將寄送驗證信給您,確保未來信件會送到您的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