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廣告界對於電視,卻沒有遭遇這種困難。目前已有兩家「數點電視觀眾人頭」的公司,定期把三家電視台的每一個節目的「收視率」發佈出來。廣告界於是能夠很輕易地知道(或是以為知道)每一個節目可能達到多少觀眾了。
但是收視率已經變成了劊子手。有些電視節目就是因為收視率很低,吸收不到足夠的廣告而夭折,儘管它們的品質勝過那些收視率名列前茅的東西。最近的受害者是音樂節目「維也納時間」和介紹科技知識的「尖端」,兩者都因收視率不高而面臨停播的厄運,本文刊出時可能已經和觀眾闊別了。
這兩家公司所編製的收視率,產生了這麼大的殺傷力,乃是因為廣告界由衷相信那些百分比好代表了實際的收視人數。這兩家公司對於它們調查工作中的抽樣訪問和統計方法以及可能的誤差百分比,就從來沒有詳細說明過,廣告界就這般輕易相信調查結果,直令人驚異。三家電視公司能夠容忍廣告界以這般草率方式來作決策,也令人難解。
台灣的電視收視率調查是向美國尼爾森公司的方法效顰。尼爾森是一個歷史悠久的研究機構,從一九四○年代就開始做無線電廣播收聽率的調查,已發展出一套精密的調查方法,它資金充沛(每年收益達三千五百萬美元),更足以保證它的超然地位。
更值得注意的是:尼爾森公司並不是一個不受任何監督的機構。美國三大廣播電視網和全美廣告代理業的研究主管人員成立了一個「廣播電視接收率理事會」(BroadcastRatingCouncil),以對尼爾森與其他收視率的作業和調查方法,直接進行監督。這樣一個制度,類似報紙與雜誌業各方面共同參與的事業。尼爾森收視率的「台灣版」則是一種「獨腳戲」,難怪可靠和公正性會時常受到懷疑了。
尼爾森的收視率調查雖然享有很高的權威性,但是電視批評家仍舊譴責「收視率的專橫」使美國電視水準趨向流俗。一般認為,電視收視率是估計「人頭」,只是「量」的調查而已,觀眾對於一個節目的欣賞程度如何,是電視台和廣告界更更應該知道的東西。英國廣播公司對它自己節目,就採取「量」與「質」的雙軌測量方法。在美國至少有兩個機構正在發展獨立於「量」的收視率之外的另一種測量觀察「欣賞度」與「滿足度」的調查制度。其中之一是從事傳播研究的JohnandMaryR.Markle基金會,另一個機構是「全國全民廣播電視改進委員會」(NationalCitizensCommetteeforBroadcasting)。市場學者認為此類調查結果更能顯示節目的廣告價值。
為了妨止電視收視率在台灣變成可怕的文化劊子手,似乎應該採取下面這些措施:
由與廣告有關各方面共同成立一個收視率調查機構,成員包括廣告代理業、廣告客戶(工商界)、媒體(電視界)、和消費者團體。
由學術研究機構與消者團體合組一個機構,發展「質」的收視調查,以測量觀眾對節目的欣賞度及滿足度。
這是一個與消費者的利益關係最密切的問題,所以消費者團體應該在這些措施中採取較多的主動。傳播研究者也應該走出象牙塔,提供方法學方面的支援。(徐佳士現任政大文理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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