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艾時指責中船「違反國策,浪費公帑……」
在中船成立之初,政府令國輪國造,並准其造價高出百分之五,在此優越條件下,中船應如何網羅造船人才,以求造船工業之發展而帶動相關工業,使我國家工業更發展,航業更進步,不意中船一無所成,竟被譏為海家班養老院(引國家論壇一五五期語),其事實略述如左:
一、中船人員多為○○(海軍)退職人員,由○○(海軍)出身之董事長擇親信予以重任,既未經過造船訓練,又未經過考試與甄選,而予以造船技術與對外業務重任,對學成回國之造船設計博士,置於非設計單位,而招來技工,在日晒雨淋之下,每月僅七、八千元工資,與室內工作人員待遇,平均相差一、二萬元之距,使青年技術人員,去職他就,而在海軍服務之葉某,曾因購買潛艇,貪污有案,被引用於中船,遭經濟部查出予以徹職,今仍參加中船機械會議,並為中船擔保船艙油漆使用五年,以貪污有案,撤職在卷之人員而擔保,其能無貪污之手法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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