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五年六月六日星期四的下午,香港第四大銀行、資產是台北十信一.八倍的海外信託銀行,因金融舞弊及家族企業經營不善,財務惡化而宣告停業。
但二十四小時內,香港立法局一口氣三讀通過臨時立法,動用約二十億港幣(約二.六億美元)接管海外信託。警察也立即出動,拘捕涉嫌舞弊的高級主管,其中一名甚至身懷巨款在上飛機逃亡前及時被捕。
三天後的星期一,海外信託如常開門營業。只是老闆變成香港政府,董事會及最高主管換了人,兩家財務不穩的關係企業停業,沒有擠兌。股東知道銀行股本已經賠光,也沒有抗議示威。一場金融風暴終告消弭,不但往來銀行沒有損失,存戶也可以十足提款(如果任由海外信託倒閉,存款人頂多拿回七成存款)。
天下新聞室精選最具時效性、最重要的深度內容,每週五發送
精選當週熱文,週五寄送
請查看您的信箱,我們將寄送驗證信給您,確保未來信件會送到您的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