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月,美國香煙將開放自由進口,這些香煙上市後,能不能、該不該自由地在各種大眾傳播媒體上做廣告?
據美國表示,如果我們國產煙酒在台不做廣告,基於公平的原則,他也可能同意不做。然而事實上公賣局是很小規模地在做一些應景式的或攤派式的廣告,是否會被美商引以為據而大做廣告呢?畢竟香煙是美國每年花掉最多廣告費的商品,六大煙草跨國公司全球的廣告預算一年是二十億美金。在其強大的廣告攻勢下,我們又會有什麼不良的影響?如果公賣局因此而不做廣告,美商會依約而不做廣告嗎?應是值得大家關心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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