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敏生不是那種理想性格濃厚的「先烈」型人物。
五十歲之前,為了解決家庭的負債,他和多數律師一樣,埋頭賺錢,經營出台灣最大的國際專利法事務所。直到一九九○年,他在一場革命式的律師公會選舉中,被改革派律師推舉為台北市首任律師公會理事長,林敏生才開始投注他所有的精神和資源,為律師團體參與司法改革鳴槍起跑。
曾被「軍法派」御用律師長期壟斷的律師公會,向來有「對內不做事,對外不關心」的聲譽。林敏生上任後,主張「改變律師形象、參與社會工作」。
有鑒於法官品質沒有公平合理的監督機制,而律師長年接觸法官,是明白法官辦案態度的關鍵人物。一九九二年,台北市律師公會首度發表「法官評鑑」。公布了以林勤綱法官為首的五十名優良法官名單,隱藏最後五十名的法官,希望建立獎優懲劣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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