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世紀的人們,窮其一生所接收的資訊,不過是現在一天的《紐約時報》。
資訊漫漶,我們膜拜速度。人們早已習慣邊看電視、邊用餐、邊聊天、邊打電話,每一個人都是多功能處理機,每一項訊息都要攫取過路行人的匆匆一瞥。
在資訊超載的時代,設計愈來愈重要。
因為呈現(Representation),是唯一使產品和服務與眾不同的元素,而呈現就必須透過視覺設計。
設計,是企業手中唯一剩下能創造差異的管理工具。
設計不僅使產品功能與眾不同,也使冰冷的產品替使用者創造感官經驗。
設計,其實就是眾聲喧譁中,一句煽動欲望的話,一個滿足需求的產品,一方賞心悅目的城市風景。
現在的企業,以為行銷和廣告是唯一打造品牌的工具。但是,品牌其實是在於每一件企業所做的事,企業煥發的精神。
設計幫企業聰明花錢
品牌,是企業選擇運作的辦公室,是企業的命名,是企業怎麼用人,是企業與供應商和消費者溝通的方式。
企業在做每一項選擇時,就是在做設計,在做品牌。
最優秀的企業,通常是設計的最佳使用者,它們的執行長都喜好設計,相信外觀可以創造不同結果。偉大的CEO都了解,設計是企業的靈魂。
隨便舉一家你知道的跨國企業,沒有一家不重視設計,利用設計使企業的產品、服務和企業舉止,保持一貫性。設計就是將一個企業中零散浩繁的流程凝聚在一起的漿糊。
經濟,是設計師的美德。設計師必須幫企業在每一分花在製造、行銷上的錢發揮最大效益。設計師教企業如何聰明花錢。
我想,湯姆.畢德士(Tom Peters)是唯一懂得「設計=企業」的管理學者。
「設計不是表象,不是修飾美化,設計是人工創造物的靈魂核心,」他在新書《重新想像》(Reimagine)裡面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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