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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亞洲其他地方,企業集團也一樣盛行。這些家族對企業的控制力遠大於他們投入的資金,有時是因為持有特別股,有時是靠指派執行長,但最具野心的控制策略是打造公司「金字塔」。
家族控有位於塔頂的公司的51%股份,這家公司再持有第二層企業51%股份,以此類推。如此一來,家族可以控制所有的公司,但第二層的企業,家族實際只出資了26%(51%乘以51%),第三層更只有13%。如此既可自外部集資,又不必交出控制權。
管理權分散之後,會減少企業管理人增加獲利的動機。此外,當控制權和股權之間的差距太大時,家族會傾向於把第三層公司的資源移到第一層,因為上層的持股比較高。Satyam也許不是金字塔的一部分,但是控制權超過股權的好例子。拉朱家族的股權只有5%,卻可以完全控制公司,沒有人知道其帳面價值到底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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