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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會從中抽取3成利潤,其他則交給開發者,諾基亞和微軟的方案應該也十分類似。蘋果的線上商店在半年內,已經擁有約1.5萬種軟體,下載次數達5億次,分析師認為第一年即可創造8億美元的營收。
但智慧型手機仍然只佔總銷售的15%,今年的銷售也很難出現成長。把這個數字分給各個廠商,智慧型手機市場似乎並不是那麼有利可圖,只能讓特定廠牌使用者下載的平台,其商機十分有限。
智慧型手機的使用者確實在成長,應用軟體市場也不完全等同於智慧型手機市場。手機需要非常多研發,但理論上,應用程式商店只要把程式碼發佈給第三家開發者,建立網頁、資料庫和收費系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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