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說要縮短「貧富差距」,我不喜歡用這詞,因為會產生階級對立,應該說改善「可支配所得分配」。目的是回到老祖宗說的,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養,就是利用財政收支移轉方法,讓大家都得到照顧。
政府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但要改善所得分配只有兩種做法,第一是社會福利,第二是租稅措施。
在談改善所得分配問題時,租稅手段不能缺席,現在台灣的相對租稅負擔是全世界最低,只有所得的12%(先進國家高達20%以上),改善所得分配的各項措施羅列出來,都是要花錢的。
台灣還有個問題是天災頻傳,災後的建設絕對反映在GDP,但高GDP卻可能是無幸福感的成長,租稅負擔沒有適當提升,怎麼可能讓人民有更多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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