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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創AI大未來,科技部頒布人工智慧科研發展八大指引

為達成使用AI改善人民生活之願景,科技部由三大價值衍生構築後續 8大指引,提供我國AI科研人員於學術自由及研究創新發展階段下之遵循,藉以完善 AI 科研環境與社會,接軌我國科研與國際AI脈動,引領臺灣科研新局。

科技部-人工智慧-AI-八大指引-人工智慧科研發展指引 圖片來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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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AI)作為引領未來的關鍵浪潮,對人類社會、經濟、政治生活造成重大改變,並於醫療、教育、自駕車等各領域均引起破壞式創新。為持續創造AI正面效益,應連結政府、產業、研發人員、民眾等利害關係人之能量,全體齊心協力善盡職守,共同打造值得信賴之AI環境。

研發人員因其角色與性質特殊性,若能於AI研發過程善盡能力,適時注意與利害關係人互動對話,符合普世期望協助創建「以人為本」、「永續發展」及「多元與包容」三大核心價值之AI社會,其研究成 果也將更為廣泛接納。

科技部亦訂定科研人員依循之「人工智慧科研發展指引」(以下稱本指引),希冀透過倫理思維及應對之遵循參考達到加乘效果,促進人機合作,解決人類過往於科技上所遭遇瓶頸,增進AI研究、發展及應用各科研階段能量,同造人類與AI共榮共利的美好未來。

1.    共榮共利 Common Good and Well-being
AI科研人員應追求人類、社會、環境間的利益平衡與共同福祉,並致力於多元文化、社會包容、環境永續等,達成保障人類身心健康、創建全體人民利益、總體環境躍升之AI社會。

2.    公平性與非歧視性 Fairness and Non-discrimination
AI科研人員應致力於AI系統、軟體、演算法等技術及進行決策時,落實以人為本,平等尊重所有人之基本人權與人性尊嚴,避免產生偏差與歧視等風險,並建立外部回饋機制。

3.    自主權與控制權 Autonomy and Control
AI應用係以輔助人類決策,AI科研人員對於AI系統、軟體、演算法等技術開發,應致力讓人類能擁有完整且有效的自主權與控制權。

4.    安全性 Safety
AI科研人員應致力於AI系統、軟體、演算法等技術運作環境之安全性,包括但不限於穩健性、網路與資訊安全、風險控管與監測等,並追求 AI 系統合理且善意的使用,構築安全可靠之AI環境。

5.    個人隱私與數據治理 Privacy and Data Governance
個人資料隱私侵害的預防,必須建立有效的數據治理,在AI研發與應用上,AI科研人員應致力注意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以保障人性尊嚴與基本人權,並針對AI系統內部之個人資料架構有適當的管理措施,以維護資料當事人權益。

6.    透明性與可追溯性 Transparency and Traceability
AI所生成之決策對於利害關係人有重大影響,為保障決策過程之公正性,在 AI系統、軟體及演算法等技術發展與應用上,包括但不限於對於模組、機制、組成、參數及計算等進行最低限度的資訊提供與揭露,以確保一般人得以知悉人工智慧系統生成決策之要素。
AI技術之發展與應用須遵循可追溯性要求,對於決策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資料收集、資料標籤以及所使用的演算法進行適當記錄,並建立相關紀錄保存制度,以利受 AI 技術決策影響之利害關係人得為事後救濟及釐清。

7.    可解釋性 Explainability
AI發展與應用階段,應致力權衡決策生成之準確性與可解釋性,兼顧使用者及受影響者權益,故AI技術所生成之決策,應盡力以文字、視覺、範例等關係人可理解之方式與內容,對於 AI 系統、軟體、演算法等技術之使用者與受影響者,進行事後的說明、展現與解釋。

8.    問責與溝通 Accountability and Communication
基於社會公益與關係人利益之維護,AI 的發展與應用應致力於建立 AI 系統、軟體、演算法等技術之問責與溝通機制,包括但不限於決策程序與結果的說明、使用者與受影響者之回饋管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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