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巨人掙扎著適應Google和臉書主導的地景。它們的部份大客戶面臨線上品牌和亞馬遜的衝擊,開始減少廣告支出,並打造自身的廣告能力。具有數位專業的顧問公司,也開始與廣告代理商競爭。
傳統而言,廣告巨人的主要收入來源,是與客戶簽訂的大型長期合約。它們的控股架構中,有知名創意公司,也有帶來一大部份營收的服務,例如媒體採購、數位服務、品牌顧問、公關等。
科技力量正在衝擊這種模式。
第一項重大挑戰即為去中介;Google和臉書讓大小企業可以在網路上更輕易地做廣告。第二個問題在於Netflix等無廣告內容興起,以及廣告支持的電視節目收視下滑。第三,亞馬遜的電子商務實力,以及直接面對消費者的網路新創企業,削弱了廣告公司大客戶的配銷優勢和議價能力,它們也開始減少廣告支出。
英國《經濟學人》獨家授權,天下精選翻譯,與國際財經趨勢同步
華文唯一授權,隔週三發送
請查看您的信箱,我們將寄送驗證信給您,確保未來信件會送到您的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