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紐約時身上只有五百美元,睡在朋友家沙發。不久,我到長島一家社區報社當記者,週薪是微薄的三百多美元,沒有其他福利,但至少有穩定的收入。我住在布魯克林(當時的布魯克林還很沒落),但根本沒概念布魯克林距離長島有多遠。
第一天上班,光是通勤就花了將近兩小時。先搭F線地鐵,換A線地鐵,再換兩班長島鐵路火車,抵達時焦慮不安,而且還遲到。主編傑森自我介紹完後,立即說明我要負責的工作,包括當天下午採訪一位新當選的社區代表。我必須直接開始做,從做中學習。
就在此時,報紙發行人走出辦公室。三十多、快四十歲的發行人身高普通,有著長長的臉,兩隻眼睛很靠近,相貌平凡卻帶著權威,我後來才知道,他可以在多短的時間內變臉。他說:「今天你應該會工作到很晚,星期二通常都要加班。」但他沒說星期一和星期三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