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會有人說,有總比沒有好。曾有長達150年的時間,香港的治理者全都是由倫敦直接指派;一直到1997年主權移轉前的協商,英國和中國才同意為香港訂下民主化目標:其特首最終應由「普選」產生。
2007年,中國政府宣佈,2017年的選舉將達成此目標。
2014年8月31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提出了符合協議、但不符其精神的系統,亦即每位公民都可以投票,只是候選人必須先經由指派的委員會核可。
香港民主運動人士認為,這並不是真正的普選;2015年,在示威者震驚政府、佔領城市街道長達79天之後,同情派議員投票否決了這項提案。因此,今年的選舉使用與先前相同的系統,也絕對無法稱之為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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