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三位泥水匠:「你在做什麼?」
第一位泥水匠說:「我在砌磚。」
第二人說:「我在建教堂。」
第三人說:「我在打造上帝的殿堂。」
第一位泥水匠有一份工作(job),第二位泥水匠有一份職業(career),第三位泥水匠有一份志業(calling)。
很多人都期望像第三位泥水匠那樣,但在現實生活中卻只能做到第一位或第二位的程度。
耶魯大學的管理學教授艾美.瑞斯尼斯基(Amy Wrzesniewski)發現,大家都可以清楚說出自己比較像哪一位泥水匠。受訪者認為自己屬於下列三種類別的比例大致相當:
1) 工作:「我覺得我的工作只是生活必須,就像呼吸或睡眠一樣。」
2) 職業:「我把工作視為邁向其他機會的必經之路。」
3) 志業:「我的工作是人生的最重要的事之一。」
我用瑞斯尼斯基的衡量方式,自己進行了調查,我也發現只有少數工作者把他們的工作稱為志業。而且一如預期,把工作視為志業的人,恆毅力比另外兩種人高。把工作視為志業的幸運兒都肯定地說:「我的工作讓世界變得更好。」他們對工作和整體生活的滿意度似乎也最高。在一項研究中,把工作視為志業的人,缺勤的天數比另外兩種人至少少了三分之一。
我們都渴望意義
我想先點出個重點:沒有職業抱負,只想正正當當地工作過生活並沒有錯。但多數人通常會渴望更多。這是記者斯特茲.特克爾(Studs Terkel)的結論,他在一九七○年代訪問了一百多位各行各業工作者。結果一點也不意外,只有少數工作者認為自己的工作是一生的志業,但那不是因為他們缺乏追求志業的意念。特克爾認為,每個人都在追尋「每一天的生計,與每一天的意義⋯⋯都在追求著某種生命,而不只是週一到週五不斷循環地漸漸凋零。」
其中一位受訪者諾拉.華森(Nora Watson)二十八歲,她的工作是為某家保健刊物撰稿。從她的故事可以看出,把絕大部分的清醒時間投入缺乏目的的工作,是多麼無奈的事情。「多數人都在追尋一生的志業,而不是工作,」她告訴特克爾,「如果我真的很愛一份工作,覺得它很有意義,我甚至會把它帶回家繼續做。」但她坦承,現在她每天真正投入工作的時間只有大約兩小時,其他時間都在裝忙。「我是整棟樓裡唯一把桌子面對著窗戶,而不是面向門口的人,我想盡辦法不去理會周遭的事物。」
華森在訪談接近尾聲時說:「我覺得目前的我沒有志業,除非是把做自己當成一種志業。但是沒有人會付錢請你做自己,所以目前我就是在公司裡,每天照常上班下班。」
特克爾在研究過程中,確實遇到「少數幾位從日常工作中發掘樂趣的人」。從局外人的觀點看,把工作視為志業的人,不見得是做厲害的工作。其中一個人是石匠,另一位是書籍裝訂工。五十八歲的垃圾清潔工羅伊.施密特(RoySchmidt)告訴特克爾,他的工作很辛苦,充滿髒污又危險。他知道多數其他工作,包括他以前在辦公室工作,對多數人來說比較有吸引力,但他說:「我不會看不起自己的工作⋯⋯它對社會是有意義的。」
相較於華森的結論,施密特受訪時的結語如下:「我聽某位醫生講過一個故事。在古時候的法國,要是得罪了國王,就會被派去做最低階的工作:清掃巴黎的街頭。那個年代的街頭肯定髒亂得恐怖,有位貴族因為不小心捅了婁子,就被下放街頭當清掃工。結果他居然做得很好,還因此受到表揚。那是全法國最糟的工作,他卻因為表現良好受到讚賞。那是我第一次聽到,清垃圾確實是件有價值的事。」
在泥水匠的寓言中,每個人的職業一樣,但主觀感受(看待自己工作的方式)截然不同。同理,瑞斯尼斯基的研究顯示,志業與工作內容描述沒有很大的關係。事實上,她覺得任何職業都可以是工作、職業或志業,端看從業人員認為砌一塊磚是他必須做的事,還是為了追求更大的成就,或是為了造福他人。
我認同這樣的論點,如何看待自己的工作,比你的職位更重要。這表示,即使你不必透過換工作,也可以把工作變成職業或志業。
最近我問瑞斯尼斯基:「有人來諮詢妳的意見時,妳會給什麼建議?」
「很多人以為他們需要去找出志業,」她說:「我想,他們會感到這麼焦慮,是因為他們以為志業就像一種神奇的東西,等著被發掘。」
我相信,大家對興趣也有同樣的誤解,他們不知道自己需要主動積極地培養及強化興趣。
她告訴那些尋求建議的人:「志業不是某種已經固定成形的東西,等著你去探索,而是充滿了變數。無論你從事哪一行,工友也好,執行長也好,你可以持續自問,這份工作如何和他人相連,如何和更廣大的世界相連,如何展現你最深層的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