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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報導,90年代初期,心理學家威爾(Thomas Wehr)的實驗發現,若每日曝露於14小時的黑暗之中,人會變成先睡4小時,醒來1-2小時,接著再睡4小時,是比較自然健康的狀態。
2001年,歷史學家埃奇克(Roger Ekirch)發表論文,以大量歷史證據證實,人類曾經將睡眠分為兩段。他在4年後出版《一日將盡:黑夜的歷史》,在書中列出了超過500份提及分段睡眠的文獻。
這些文獻描述的睡眠方式,是在日落後先睡約2小時,接著醒來1-2小時,才再次睡眠。埃奇克表示,重要的不只是文獻數量,而是文獻描述此事的方式,彷彿那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
埃奇克發現,分段睡眠的說法在17世紀末開始消失;這情況是先從歐洲北部的都市上流階級開始,逐漸擴散至其餘西歐社會。到了1920年代,分段睡眠已經完全消失。他認為一開始時,是街燈、室內照明等因素帶動了改變;夜間活動增加後,可以用來休息的時間也隨之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