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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好日子,向全球最快樂的丹麥人學習滿意生活!

幸福就是「感覺愉快、享受生活,並且希望這種感覺繼續下去。」來自全球最快樂國度的10個簡單觀念,從改變想法開始,在尋常日子中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

丹麥-北歐-幸福-社會 圖片來源:photo credit: P428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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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來自大塊出版《幸福好日子》,更多內容>>

那是丹麥一個燦爛的夏日,人們走出戶外,盡情享受珍貴難得的溫暖與陽光。我帶著母親開車到郊外去,購買晚餐要用的蔬果。一路上,只見賣馬鈴薯、碗豆、胡蘿蔔、覆盆子和草莓的路邊攤。那些蔬果全都是附近農場種的,這沒什麼稀奇,只有一個細節並不尋常:在丹麥,那些攤子都無人看管。

每個攤子上都放著一個小罐子,要買農產品的錢就投到裡面。農民們甚至貼心地放了一些零錢,好讓要找錢的顧客有錢可找。到了收攤時,農民們再來收取賣得的錢。我小時候便是如此,至今大家仍然遵守這個原則。或許,這令人難以置信,但是沒有人想要偷竊,這個制度是怎麼運作的?

氣溫下降,信任升高

丹麥教授傑特.提葛.史文森(Gert Tinggaard Svendsen)最近出版了一本關於信任的著作,他在書中比較了86個國家,看看哪些國家的人民彼此信任,哪些則否。他的判定結果如何?78%的丹麥人相信周遭的人,這創下世界紀錄。

在史文森教授研究的其他國家,平均信任度僅25%或更低。所以,下列這點毫無疑問:丹麥享有世界上最高的信任度。有趣的是,所有北歐國家在這項調查中都名列前茅,而巴西則排名倒數,信任度僅達5%。其他南美國家和非洲國家與巴西同屬墊底;法國和葡萄牙則低於平均值,法國有70%以上的人不信任同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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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研究顯示,丹麥人對體制——包含政府、警察、法律和公務員等——的信任度高達84%。是否因為史文森教授是丹麥人才這麼寫的?不大可能。其他研究者如法國亞恩.艾爾剛(Yann Algan)和皮耶.卡胡克(Pierre Cahuc),也證明丹麥人很少質疑國家的體制。比方說,僅2.2%的丹麥人表示不相信本國的法律制度,英國卻有將近15%、法國20%、土耳其25%的人表示不相信。此外,在《富比士》(Forbes)雜誌全球十大最佳政府排行榜上,丹麥高居第一位。這個排行榜的評比標準有:政府權能、清廉、社會秩序與安全、人民權利、政府透明度、法規執行力,以及民刑事司法公正等。

這種調查結果對社會關係重大,舉例而言,如果你懷疑身邊每個人都在耍詐,那你情不情願繳所得稅?很可能不情願,因為你會覺得繳稅像笨蛋,而非好國民在做的事。通常當人們相信別人也會照做時,會比較願意遵守規定,因此福利國家唯有建立在個別人民的互信上才可能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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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不但對社會運作有極大的影響,也左右著個人的幸福。世界各地有無數的研究人員、社會學家、經濟學家和哲學家,曾經試圖找出幸福的明確原因。他們幾乎一致同意: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絕對是幸福等式中的一項關鍵要素。關於這個主題的最終定論,聯合國著名的《世界幸福報告》說得很清楚:人們愈是信任彼此,就會愈感到幸福。法國研究者艾爾剛和卡胡克也證實:相反地,建立在不信任上的社會,幸福的傾向也連帶偏低。奧胡斯大學的比亞奇可夫教授有同樣的結論:「丹麥的高信任度,是其高幸福度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是不負責或信任?外套、皮夾與嬰兒

在哥本哈根歌劇院(Copenhagen Opera House)裡,外國人看到丹麥人把外套放在無人看管的衣帽間,總不免感到十分詫異。那是幾百人憑直覺相信彼此的一個實例,他們知道在散場後,自己的衣物仍會留在原地,他們甚至連想都不曾想過,東西會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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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丹麥時,也從來沒有過這種念頭。有一天,我哥哥從超市回來,他告訴我,他在一箱蘋果中發現500克朗。他說:「一定是有人掉的。」所以,他通知超市一位主管,把撿到的錢交給他。失主在打烊時回來找那500克朗,主管便把錢還給她,結果她留下100克朗給家兄做為酬謝。

這個小故事在非丹麥人看來也許十分荒唐,你可能會說:「太天真了!那個主管顯然是把錢占為己有。」這類反應我能理解,我在丹麥國外旅居了19年,親眼目睹過不信任多於信任的情形,而且很不幸地,經常是基於無話可說的理由。

試想:你在街上丟了皮夾,找回來的希望有多大?答案可參考《讀者文摘》(Reader’s Digest)所做的一次實驗。主持這項發人深省實驗的人,在世界各地的城市街道上丟下了1100個皮夾,裡面各有相當於50美元的當地貨幣,以及皮夾主人的聯絡資料。這項實驗的目的,是要看有多少人會納入私囊,又有多少人會物歸原主。在丹麥人口約13萬的歐堡市(Ålborg),皮夾100%全部找了回來,而且一毛錢都不少。所有城市的平均值是略高於50%,實驗結果顯示,在許多國家,包括墨西哥、中國、義大利和俄羅斯,找回失物的機率非常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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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能夠使人心安,所以是可能改變人生的要因之一。有一次,家母在巴黎被偷走300歐元現金,她在丹麥投保的公司問她,能否證明她那天領過那個金額的錢。可惜,她沒有留下提款機收據,而那又是唯一直接可取得的證據。但即使沒有證據,那家公司還是相信她,賠償了全額損失。數年後,我在巴黎遭到同樣的厄運,我投保的法國保險公司,接電話者只是一再重複同一句話:「妳是在開玩笑吧?」

再舉一例:我念書時,在哥本哈根一家咖啡館打工三年,賺取學費。那家店以店外停滿娃娃車著名,原來是請產假的新手媽媽們在店內與朋友聊天,把嬰兒車放在外面。非丹麥人往往覺得不可思議,但在丹麥,父母留在店內,把小baby放在餐廳和咖啡館外很正常。從一個角度看,是沒人管那些嬰兒,但從另一個角度看,是大家都在管,因為再重複一次:人人信任周遭的人。
這種習慣幾年前曾在紐約造成醜聞,有個年輕的丹麥婦女把嬰兒留在餐廳外的娃娃車裡,自己和孩子的爸在餐廳裡面吃飯。結果,餐廳打電話報警,那位母親因疏忽罪名被捕。美國當局把嬰兒留置了三、四天,才交還給她母親。這名母親對紐約市提起訴訟,結果獲得約一萬美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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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的力量與「懶惰羅伯」

2012年8月,丹麥財經報紙《柏森日報》(Børsen)主辦了一場討論信任的大型會議。暢銷書《高效信任力》(The Speed of Trust)的作者小史蒂芬.柯維(Stephen M. R. Covey)是這個主題的專家,自然受邀到場發表演說。一開始,他讚揚丹麥是信任的模範國度,然後他把重點放在與缺乏信任相關的重大代價上,如一個組織的成員若彼此猜忌,就必須設置昂貴的監督、法制及安全機制。

小柯維提到美國投資名人華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以及他購併的一家大公司:食品批發商麥克蘭(McLane Company),它是沃爾瑪(Wal-Mart)的物流事業部,年營收總計達230億美元。通常這種規模的購併案,不但需要好幾個月的時間,還要付出巨額的律師、顧問及稽核師等費用,因為雙方都要從裡到外被查個清楚。但這樁購併案,雙方彼此看得很順眼,也相互信任,所以在兩個小時即談成交易,並握手為證,省下幾個月的準備時間和數百萬美元的開支。在小柯維看來:「不信任將使交易成本加倍。」

丹麥前經濟部長瑪格莉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也出席了這場會議,她在將近一個小時無提示稿的演講中也主張,信任是省下各種耗費的源頭之一。她舉例解釋,相信失業者比處處提防著他們要省錢得多。在此要指出一點:丹麥人非常以國內的社福制度為傲,2009年為丹麥《日德蘭郵報》(Jyllands-Posten)所做的一項調查證實,那確實是他們最感到滿意的,滿意程度甚至超越丹麥的民主、寬容及和平。但他們也知道,每個國民均參與和貢獻,不舞弊、不詐欺,攸關社福制度的成敗。求職者的誠信,不僅被視為事關其本身的利益,也涉及大家共同的利益。維斯塔格承認,即使是在丹麥,最起碼的監督仍然有其必要。

2012年9月,丹麥曾經爆發爭議。一個媒體稱為「懶惰羅伯」(Lazy Robert)的年輕人,令整個國家蒙羞。「懶惰羅伯」公開表示,他寧可占著領失業救濟金的便宜,也不要做無聊速食連鎖店的工作。怎麼有人可以故意利用社福制度卻不感到羞恥?「懶惰羅伯」顯然不是唯一抱持著這種態度的人,但這對丹麥人來說是很大的侮辱。法國人對此或許較不在意,某天有個年輕法國女生告訴我,她住在美國時的各種刺激冒險經歷。我問她:「聽起來真的很精彩,但妳沒有綠卡怎麼生活?」她回答:「我靠失業救濟金!」語氣一點也不慚愧。又有一次,晚宴時坐在我旁邊的人驕傲地告訴我,他靠失業救濟金休了一整年的假。他只是想無所事事一陣子,好好思考人生,享受一點自由時間!

無論如何,參加《柏森日報》那場會議後,我帶著滿臉笑容離開。我為自己的國家感到高興,也提醒自己,別忘了付750歐元的出席費。沒錯,主辦單位並未要求預付費用,他們相信參加者會後會付款。丹麥前總理波爾.尼魯普.拉斯穆森(Poul Nyrup Rasmussen)曾說過:「你很少看到丹麥人一手拿刀,另一手不拿叉的。」

不當交易與不義之財

我在巴黎從事第一份工作時,特別打電話給父親,告訴他有家印刷廠商給我極為優惠的條件。「我們要印宣傳手冊,他給的條件實在太棒了!不但收費比別家低,還在我夢寐以求的地方有間很棒的公寓,願意以非常合理的價錢租給我。他實在很好心,對嗎?」家父回答:「對。可是,哪天如果他要漲價,妳要怎麼辦?妳租他的房子,若房租低於市場行情,妳的處境其實有點危險,妳不覺得嗎?」

答案顯然是「沒錯」,所以後來我沒有接受那項提議,選了另一家印刷廠。我在第一時間的反應是基於一個想法:既然他的價格比別家物超所值,不如就把合約給他,尤其他又好意要把房子低價租給我,看起來那是雙贏的局面。實際上,它可能問題叢生,若是我接受了他的提議,就會失去和他做生意的獨立、公正立場。我會因為個人動機而代表公司和那個特定廠商維持合約,但我只是一個員工。

當我告訴別人這件事時,得到各種不同的反應。有人——老實說,多半是南歐人——說:「妳好笨!想想看,住在那間公寓該有多好?」也有人——經常是丹麥人——很生氣地說:「太可怕了!他是想賄賂妳。好陰險的提議,還好妳沒有接受。」貪腐(corruption)在字典上的定義是:「為了個人利益而濫用權力。」我這個小插曲,正是絕佳的例子。

其實,貪腐在丹麥,還有芬蘭和紐西蘭,均屬全球最低。打擊貪腐的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2012年12月發布了最新年度的貪腐調查報告。在176個受調查國家中,丹麥位居貪腐最少的第1名。歐洲主要國家的排名為:德國第13名,英國第17名,法國第22名,西班牙第30名。義大利遠遠落後,排第42名。人民以尊重體制和秩序著稱、公民意識也很強的日本,卻排到第18名。美國第19名,新興國家如巴西(69名)、中國(80名)、印度(94名)及俄國(133名),則仍在努力與嚴重的貪腐奮戰。排名墊底的國家有阿富汗、北韓和索馬利亞。

一般來說,丹麥政府機構和商業部門的貪腐非常少。丹麥人根本不會容忍這件事,超過九成的丹麥人說:「在工作上接受賄賂是不正當的。」同意這句話的人,在法國略高於50%,在葡萄牙75%,美國80%。

懲罰貪腐對以儆效尤十分重要。丹麥最有名的貪腐案之一爆發於2002年,當時的法魯姆市(Farum)市長彼得.布里克斯托德(Peter Brixtofte),也是人氣很旺的政治人物,被控濫用職權及公共財。這樁醜聞始於媒體揭露,一張兩萬歐元的餐廳帳單(內含多瓶貴得離譜的葡萄酒),被布里克斯托德申報為「各種市政會議」的開銷。接著,其他舞弊事證浮上檯面,包括一些圖利市長友人的事件。此案深深震撼了丹麥人,布里克斯托德的政治生命也很快告終。經過數次上訴,最後他被判兩年有期徒刑。

丹麥外交部轄下的國際發展署(Danish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於2004年開始實施「打擊貪腐行動計劃」(Action Plan to Fight Corruption),並制訂行事規範,建立零容忍政策。這些規範適用於發展署本身的援助人員,以及利害關係人、合作夥伴及援助受益人。他們甚至設置反貪腐熱線,提供民眾匿名舉報貪汙事件。

當一個國家與政治人物、政府機關及金融機構的關係,是建立於信任之上,國民就享有更好幸福生活的基礎。我認為,這是丹麥人普遍幸福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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