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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美(Mei Wu,音譯)是位年輕的上海律師,年收入為100萬人民幣,最近和家暴丈夫離婚。她和她的父母拿出所有儲蓄,投資於她那間500萬人民幣的房屋,過去5年裡,房屋價值己經成長了兩倍。然而,房屋登記在她的丈夫名下,離婚後她拿不回存款,也失去了那間房屋。
而且這並非個案。中國女性的處境比許多發展中國家好,近年在某些方面亦大有進展,但舊習俗和新法律卻一同拉低了女性在不動產市場中的地位。問題之一即為2011年生效的離婚法。最高法院裁定,若離婚雙方無法達成財產分配協議,住宅可以完全交由登記者;男性通常是「一家之主」,因此房屋幾乎都是登記在男性名下。
中國不動產總值109兆人民幣,其中87%登記在男性名下,但在購屋方面,女性貢獻了超過7成房貸和9成現金。根據離婚法,要是房屋登記上沒有她們的名字,她們就得放棄這些資產;這不是假設情境,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離婚率已逼近40%。
房市過熱也讓問題更加惡化,中國大城市的平均房價,為平均年收入的14倍,連倫敦都難以比擬。然而,家長常認為要有房屋才能結婚,使得中國家庭得將大多數的資產投資於住宅;想結婚的年輕人,大多得靠伴侶、朋友和家人的協助才能買房子。
鄉村地區的問題格外嚴重,調查顯示,只有1/4的受訪者認為,兒子和女兒應該擁有同等的不動產繼承權。2011年時,只有17%的土地登記中可以見到女性的名字。2004年,沒有土地的鄉村居民中,70%為女性,而且情況還在持續惡化。
這種不平等還有更為黑暗的一面,調查顯示,24-40%的女性承受過家暴。吳美相信,擁有自己的房子或許就不會遭受家暴;正如世界各地的家暴輔導者所知,當女性無處可去之時,丈夫最容易暴力相向。
離婚常得面臨強烈的家族壓力,失去畢生儲蓄也是重大的婚姻阻礙。中國第一部反家暴法終於要在8月提交審議;對中國女性來說,這項法律愈早通過愈好。(黃維德編譯)
©The Economist Newspaper Limited 2014